中國的城市本來就不存在不動產
所謂不動產,就是搬不走的財產,房地產應該算一個,反過來,房地產不一定是不動產。
在美國,mobile home 就是可移動的房產,mobile home其實條件還不錯,廁所,廚房,客廳,臥房,一應俱全,有的專放MOBILE 的 小區還有遊泳池,會所,綠化也相當好,街道幹幹淨淨的,在灣區,全新的三房兩浴的mobile home,也就四五萬美刀,舊的二手貨,幾千塊錢就搞定了,如果你願意,租輛大車就可以把房子搬走。
Mobile home 擺放的地方要付給地主租金,也就是土地使用費,和中國一樣,按政府的規劃,地主買下這塊地,隻能分租擺放mobile home, 不能造摩天大樓,商住兩用,地主也建一些區內公共設施,在灣區,租金大概是700元一個月,這是前些年的行情。
就像汽車一樣,mobile home 是越舊越不值錢,地租漲上來了,你的房子卻跌下去了,其實很少有人搬家也把自己的房子也搬走的,多數是就地折價賣了,房子動不動不重要了。
中國城市的房地產雖然在物理特性上是不可動的,但在法律上,在產權性質上卻是不擇不扣的mobile home。土地的所有權是國家的,在香港台灣可以叫賣地,在大陸隻能叫“批租”,就是政府按規劃把土地批量地租給房地產商,如果是商用地,批使用權50年,如果是住宅用地,批使用權70年,房地產商建房後,再把土地使用權分割,轉租給房產業主,如果建設期算1年的話,買新房子的老兄的土地使用權最多69年。所以,在中國的城市裏買房,價格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磚瓦的所有權,也就是房產的物理部分,還有一部分是土地的使用權,六十多年的土地租金一次付清的價格。
從法律上講,中國政府想進行大規模的城市改造,把舊的屋主趕走建新房出售,完全站得住腳,因為國家和那些舊屋主從來就沒有土地租賃協議,屋主每年付土地使用費,政府如果說,根據土地的主人今天的需要,這塊地要另派他途,不租給你了,沒什麽不對吧?既然房子的產權是你的,那可以按照房子重建成本然後算上折舊陪給你,很合情合理,如果不折舊,賠給你新的,那就是很講道理了,如果除了補償給你新房子的所有權,還搭上額外的60多年的土地租金,那就不是一般地講道理了。如果你還羅嗦你的破房子地段如何如何,那就是想得太多,不通人情了,因為土地的收益屬於全體人民,不是你個人所有的。如果你還要自絕於人民,搞自焚相逼,那就是妨礙政府執法,擾亂社會治安,如果你膽敢和外國人說這事兒,那是泄露國家機密,顛覆國家政權,沒有錯吧?
假設中國能夠成功地繼續堅持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土地所有製度100年不會變,那中國第一批的商品房,算起來也有十幾年曆史了,雖然土地使用權隻剩下五十多年了,但市場價卻翻了幾番了,就是說,租期越短,價格反而越高,房地產的內行說,漲得不是房子,漲得是土地,即越來越少的使用權。更精彩的是,到了70年後的第一天,價格突然在最高點歸零,政府開始有權動遷你了,你哭訴這是你祖上用了幾代人的積蓄換來的也沒用,地主決定要在這裏造奧運場館了,因為中國本來就沒有不動產的。
瓦斯彈 2009/12/23 下午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