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資格,有義務譴責啥然似痛--小論呆霸王的公道論的謬誤
(2008-05-31 08: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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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資格,有義務譴責啥然似痛--小論呆霸王的公道論的謬誤
注:因為很多人有這類觀點,剛好呆霸王比較清楚的提了出來,所以俺就小論一下這類觀點的謬誤。雖然標題用了呆霸王,但是本帖對事,不對人。
第一,一個是過去的你,一個是現在的你。現在的你認為過去的你不好,當然現在的你是可以譴責和過去的你做一樣事情的人。
第二,即使現在的你,還是和過去的你一樣,那麽你也有譴責別人的必要。因為譴責別人,大家將來才可以進步。人都是有邪惡的一麵,要自己約束,也要靠社會互相約束。
第三,不能以自己作為譴責別人的標準。你做錯了,別人譴責你;別人做錯了,你譴責別人。譴責的標準是到底是不是錯了。錯了,你不譴責,你就沒盡到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