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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敬璉:對十二五時期深化改革的思考

(2010-12-21 23:49:12) 下一個

吳敬璉:對十二五時期深化改革的思考

本文來源於《財經網》  2010年12月21日

我們需要把精力放在如何推進改革,怎麽建立一個好的體製,作為實現“十二五”目標的製度、機製基礎

  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學術指導,中國經濟時報社主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發展戰略和區域經濟研究部、產業經濟研究部合作支持的“第二屆中國經濟前瞻論壇”全國經濟界年會,於2010年12月18~19日,在北京希爾頓酒店舉辦。主題為“‘十二五’:區域經濟/能源產業”。以下是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著名經濟學家吳敬璉發表的演講:

  我今天想講的一個問題是,對“十二五”時期深化改革的思考。我想講幾點意見:

  第一,從現在的情況看,我們將會有一個很好的“十二五”規劃。最近中央十七屆五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確定了“十二五”規劃的基本方針和內容。從中央的決定看起來,我們的“十二五”規劃將要在“十一五”的基礎上進一步發展。“十一五”規劃,也許是我們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以來做得最好的一個規劃。“十二五”在“十一五”製定和執行的基礎上總結了“十一五”的經驗,把目標和基本的方針規定的更加科學、更加細致。它的基本內容、它的主線是一樣的,但是因為在“十一五”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所以會是一個比“十一五”更加好的一個規劃。這個規劃要求在“十一五”期間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它的執行會對於我們開創科學發展的局麵達到一個新的境界,達到一個新的高度。如果我們能夠比較好的執行這個規劃,它的實現就會為中國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奠定一個很堅實的基礎。明年我們就進入“十二五”的開局之年,在這個時期我們要研究怎麽使它落實,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第二,有了一個好的規劃,現在對我們最重要的問題就要找到落實這個規劃的手段。“十一五”的經驗告訴我們,製定一個好的規劃並不等於萬事大吉, “十一五”確實是一個非常好的規劃,但是現在是“十一五”的末期了,我們回過頭來看,它的執行情況並不是十分理想。我們從“九五”計劃就正式提出要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十七大把這個提法擴展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但是“十一五”比起“九五”來說,它的目標更明確、內容更具體、途徑也規定得現在看起來是基本準確的。但是為什麽在“十一五”的最後一年,中央又提出來要加快,而且說“要刻不容緩”,這就表明我們從“九五”計劃到“十五”計劃執行得不夠好,“十一五”強調了這個問題,但是“十一五”對規劃所規定的目標還有相當的距離,以至於在“十一五”的最後一年提出來“刻不容緩”。它是一個什麽問題呢?問題就是剛才我說的,用什麽手段落實這個規劃?在計劃經濟時代落實計劃,不管這個計劃目標規定的是對還是不對,它有非常硬的手段,這個手段就是指令性計劃,特別是計劃工作經常講的有抓手,這個抓手主要是兩個很硬的抓手:一是物資分配計劃,另外一個是投資項目計劃,這兩個計劃都是指令性的。也就是說,分錢分物,計劃機關有權分錢分物,所以我讓你發展什麽你就發展什麽,你達不到這個指標,就要問責。市場經濟呢?市場經濟用什麽手段去實現規劃所規定的目標,這是一個問題。因為計劃經濟政府就是資源配置的主體,甚至在嚴格地執行蘇聯式計劃經濟的時候,它是唯一的主體,不完成計劃指標,計劃就是法律,不完成計劃指標就是犯法。

  我曾經長期在中國科學院經濟研究所工作過三十年,這個經濟研究所是中國科學院黨組和主要是計委黨組雙層領導的,所以我們年年的工作一個就是分錢分物,算帳把它算清楚,然後規定了計劃,下達計劃以後就檢查計劃的執行。後來覺得好象還不夠,又設立了一個經委,經委的年度計劃主要是對短期資源、對於物資的進行配,天天開調度會議調度。計劃經濟不是這樣,市場經濟和計劃經濟比起來不是這樣,我們這裏改了一個名字叫“規劃”,不叫“計劃”,其實名字不重要,問題是實質。有一些市場經濟國家,比如韓國、日本,他們還叫“計劃”,日本有計劃院、計劃廳,韓國有計劃院,但是那個是市場經濟計劃,市場經濟計劃是靠市場機製。所謂市場機製就是價格機製,就是市場形成這個價格是反映供求的,也就是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所謂資源稀缺程度,就是物以稀為貴,我們學過經濟學的人都知道,這個價格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它可以把資源引導到最有效的地方去。當然,在東亞國家因為市場發育程度還很低,所以還配合以政府的產業政策,就是說以市場為主、產業政策為輔,用這樣的方式來實現規劃。因為規劃本身已經不是一個配置資源的具體計劃,它已經變成一個提供全局信息、提供長遠信息的一個預測性的計劃,它的職能已經發生了變化。這種預測是不是完全準確?這個並沒有絕對的保障,還是要靠實際的市場運作來矯正它。

  即使在我們這裏保留了一些約束性指標,這個約束性指標也不是完全靠約束指令的完成情況來實現的。如果隻是這樣的話,就會出現今年這種情況,拉閘限電。最近有一些世行專家,參與了我們“十二五”預研究的專家,到了地方上去,到居民家裏都沒電了。實際上是不是真的達到了這個指標呢?這個很難說。沒有電了,就開柴油機,柴油機對於節能減排,很難統計,人們都感覺到了,柴油荒,是因為幾大石油公司的問題,另一方麵的問題就是從需求方麵來說的。這個指標到底是完成了,還是沒有完成呢?用這個方法,是說不清楚的。第一,約束性指標很少,不可能是全麵性的,不是所有的主要資源都用指標來配置。第二,即使是約束性指標,它的完成也要靠其他的體製和機製。最近,胡總書記在經濟工作會議上講了,我們明年“十二五”的經濟工作要依靠體製和機製。對於市場經濟來說,是依靠有效的體製和機製,有效的體製和機製大體上說來,就是我剛才說的,一個有效的市場,輔之以政府的以市場為基礎的產業政策的運作。這個東西我們現在並不具備,至少是並不完全具備,這是我們麵臨的問題。規劃的基本條件我剛才說了,是這樣的。因為它不具備,所以現在就出現了一個問題。很多幹部、政府官員領導還是習慣於用他順手的辦法,就是用行政權力和行政手段,因為他也沒有別的手段可用,不能指責他的認識問題,這是一個現實問題。

  “十一五”是落實情況不夠理想的基本原因,就在於保證規劃落實的這些條件還沒有建立起來或者說是沒有完全具備。在討論“十一五”的時候,就是 “十一五”做規劃以前,“十五”計劃和“十一五”計劃,我都是屬於專家委員會的成員,“十一五”計劃我還是專家委員會的副主任,我們當時曾經討論過“十一五”的落實,經濟增長方式,後來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它的體製性障礙。當時大致上說有四個體製性的障礙:

  一是政府保持對土地信貸的重要稀缺資源的配置權力,根據中央十四次代表大會在確定了中國改革的目標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時候,給市場經濟下了一個明確的定義,所謂市場經濟,就是在這種經濟中,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性作用,但是這一點我們並沒有完全做好,特別是二十一世紀初期以來,我們城市化加速了,城市化加速以後,各級政府手中就掌握了一個新的重要的資源配置權力,就是土地。因為按照我們的法律,城市土地是國有,而農村土地又屬於集體,於是各級政府就可以用很低的價格從農村把土地拿過來,土地是掌握在各級政府手裏的。

  二是以GDP的增長速度為主的政績標準,政績標準不光是組織部門有政績標準來考核,它變成一個全社會的共識,而且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確實比較困難,因為從上到下的考核必須要指標很簡單,如果隻有這一種考核方法的話,我看它就是突出GDP了。西方的經濟學界考慮GDP不能夠代表人民的福利,這個已經討論了幾十年了,但是最終也沒有設計出一個很簡單的指標能夠反映繁榮的程度。如果你隻有一種考核方法,就是從上到下的考核,必須要把考核指標弄得很簡單,這就牽扯到其他方麵的改革,不隻是經濟改革能解決的問題。因為這兩條,於是我們各級政府的官員們就會運用自己手裏配置資源的權力,用大量的資源去營造政績,政績等於GDP增長,這是“十一五”規劃時期,在製定“十一五”以前,大家認為要執行“十一五”以增長方式轉變為主線會碰到的體製性障礙最重要的兩條。還有更多的條是輔助性的。

  三是現在的財稅體製不管是從收入還是從支出,都使得各級政府要把GDP搞上去,特別是物質生產部門的增長速度搞上去,否則日子很難過。從收入方麵來說,就是生產型的增值稅是占稅收的一半,生產型的增值稅直接跟物質生產部門有關的。從支出方麵來說,現在發生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所謂地方政府收入和支出不對應,或者叫收入和財力、和事權不對應。也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多數經濟學家認為,中國發生的主要問題是支出責任過分下移,支出責任在中國叫“事權”,在財政學上叫“支出責任”,最主要的支出責任一個是義務教育,一個是社會保障,大頭在縣以下。收入和支出的機製使得各級政府附加了一個條件,就是一定要想辦法把GDP搞上去,不然日子就過不了。

  四是資源要素價格。行政定價,而且按照市場經濟的傳統,低價政策,鼓勵了浪費資源、破壞環境。當時要能夠完滿地實現“十一五”規劃,這些體製性障礙要消除,但是這些體製性障礙看來“十一五”期間消除的程度不太高,所以就使得“十一五”這個很好的目標,也指出了正確的途徑,但是它落實的程度很不理想。這是講“十一五”規劃的時候,“十一五”以前已經發現了這些問題,但是解決得不是很好。“十一五”執行期間,我們又發現了新的問題,就是在“十一五” 期間的核心就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也好,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也好,其核心就在於提高技術、知識、人力資本,就是人的能力、人的知識的貢獻率。從靠投資、靠自然資源投入來拉動的一種增長方式或者叫發展方式轉向靠技術進步、靠效率提高支撐的一種增長方式或者叫發展方式。這裏就有個很重要的事情,就是增大技術的含量、增大知識的含量,提高附加值,這是它的核心。

  原來說中國的模仿能力比較強,好象技術創新能力不那麽強。這個情況在改革開放初期確實是這樣的,但是經過改革20多年以後,情況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我們技術人才的數量早就是世界第一了,科研經費有不同的估計,歐盟說我們是世界第二,有的說我們可能是世界第三或者是第四,不管怎麽樣,我們研發經費在過去30年裏也在迅速增長。從實際上考察,我們都可以看到,我們有很多很好的技術發明、技術創造,有些甚至到了世界的前列。但是它存在一個問題,就是這種新的、有效的技術,它的產品化、商業化、產業化非常困難,大量的好的技術發明被扼殺在搖籃裏,還有一些勉強變為商業化、產品化了,可是產業發展不起來,變成叫做小老頭豎,樹齡很長,還是小、矮、矬個子。而現在新技術是日新月異了,遲遲不能產業化了,很快就被別人超過了,這種可惜的例子到處都可以發現。這是什麽問題呢?具體地說可以說很多條,但是概括起來說就是一個有利於創新,能夠鼓勵創業的製度環境還沒有完全建立,這裏麵有很多這樣的事情,比如因為司法的地方化,而地方政府又有自己的企業,於是就形成了地方保護,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就變得非常不利,打知識產權官司,其實好象管轄權決定了勝負,因為司法地方化造成了這個問題。短期看不出來問題,短期看是很好,叫做“你創新,我仿冒,我們大家都發一點財”,但是它卻形成了一個機製,就是誰都不願意創新了,因為創新,成本付出是自己付的,得益是大家得益,就形成了一種不創新,大家都仿冒的機製。再加上還有其他的問題,比如說行政壟斷,還有就是利用行政權力來壓製競爭者,諸如此類的問題。因為從反麵說有製度障礙,另一方麵從正麵說我們能夠促進創新和創業這一套體製和機製沒有能夠建立起來,所以就使得在我們回顧“十一五”的時候有點遺憾,雖然製定了一個很好的規劃,但是它的執行的程度、落實的程度有相當的距離。“十二五”就一定不要重蹈覆轍,製定這麽好的規劃,中央也有很大的決心,這看成是我們能不能保證長時期的穩定較快發展,是一個根本性的途徑。我們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就是第三個問題。

  第三個問題,就是怎麽辦?隻有創造出這些條件,你才有可能落實。我們隻好怎麽辦?加大各種所謂製約性指標,或者更加硬一點,變化指令性的,我們就回到了計劃經濟了。所謂計劃經濟就是我先算好各種產品、各種產業應該發展到什麽程度,我把人、財、物往裏調,然後規定了指標要達到,如果達不到,我就問責,追究你的行政責任。我們也有經驗,前三十年我們這樣弄弄得結果怎樣?先是民窮,後來國也不富,那不是個出路。出路在哪裏?出路在改革。隻有推進改革,才能夠創建這些能夠落實我們“十二五”的基本條件。

  這次“十二五”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都講到了,我們要推進全麵改革,而且這次說了一個事兒我覺得很有意思,要有“頂層設計”,這是一個很好的意見。在八十年代曾經有過一個爭論,叫做改革能不能設計,其實八十年代經驗告訴我們,因為現代市場經濟是一個非常複雜的係統,沒有一個各方麵的配套考慮,這個改革就會變得東一榔頭、西一棒子。另外,改革需要項目很多,還要有重點和優先順利的設計,而不能夠說腳踩西瓜皮滑到哪裏算哪裏,這是不行的。因為它是個非常複雜的係統,而人家建立這個係統是經過了幾百年的磨合,到現在沒有完全解決問題,但是一些基本的矛盾是逐步解決,又有新的矛盾再逐一解決。我們要在比較短的時期內去形成新的體製,而由政府來主持建立我們新的體製,破舊立新,沒有一個設計,這個設計不是像指令性計劃那樣把它弄得絲絲入扣,非常具體,但是一個框架性的設計是必須要有的,這就是最上麵的一些設計。我們要解決許多問題,都要有設計,都要有這種頂層的設計。比如要提高消費在GDP中、國民收入中的比重,我們有很多具體的措施,有減稅、補貼等等一些措施,根本的問題在哪裏?頂層的問題是什麽呢?頂層的東西無外乎是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初次分配怎麽能夠做到比較適合共同富裕呢?它不是孤立的,它是沒有抓手的,要提高居民消費在整個分配中的比重,有什麽辦法呢?下命令?實際上需要有一個最基本的框架設計。

  這個事情當然需要有很多研究工作,分配結構是由什麽決定的?我們不說現代經濟學,我們說說老祖宗,一百幾十年前馬克思告訴我們是什麽?由生產的結構決定的。馬克思有句話叫做“人們以什麽方式加入生產就以什麽方式加入分配”,所謂分配結構,其實就是各種要素所有者在整個國民收入中所占的份額,這個結構是什麽決定的?是各種生產要素在生產中的貢獻結構決定的,隻要自然資源投入和資本投入是主要的驅動力量,在收入分配中一定是自然資源所有者和土地所有者的收入在整個國民收入中占主要的地位,增長也是這樣的。如果我們現在的經濟增長中主要的貢獻者是投資和土地,那麽一定是投資的主人和土地的主人他的收入增長最快。如果主要是靠普通勞動力的投入,那麽就是普通勞動者的收入增長最快,如果主要是靠人力資本,就是靠專業人員的勞動,不管是經理人員還是技術人員,他們的勞動驅動了這個增長,那麽他們的收入會提高得最快。

  所以,當西方國家在十九世紀末期開始了第二次產業革命,增長的方式由投資驅動轉向技術進步和效率提高集中,它的收入結構裏麵就是所謂專業人員,就是新中產階級人員的收入最快,以至於到二戰以後,很快白領工人的人數就超過了藍領工人,而整個勞動者,白領工人加藍領工人他們的收入在整個收入分配中占了主要的地位。要解決這個問題,歸根到底最後還是要解決增長方式的問題,不解決增長方式的問題,也就是初次分配,就像馬克思說的一樣,勞動者的收入在整個的份額是相對下降的趨勢。這個道理很簡單,因為越富的人的收入儲蓄傾向高,而勞動者的收入消費傾向高、儲蓄傾向低。所以,要做一些根本問題的研究,要做出頂層的設計。還有一個二次分配的問題,如果一次分配比較公平,二次分配再加以調節,我們對二次分配,比如財政手段是個很重要的二次分配。有的外國學者問,看來你們財政起的作用是從累退性的,而不是累進性的,就是說收入越多的人他的財政負擔越大,財政支出對那些低收入的人有幫助,而對高收入的人會降低他的收入水平,就要設計一套財政體係來符合二次分配的需要。如果用個別的手段去,有時候它的結果反倒和你的意圖相反。比如我用各種補貼的方法,各種補貼的方法結果,從短期看,對低收入者是有利的,但是政府用了大量的錢,用補貼的方法,因為他自己是沒有錢的,他補貼的支出多了以後,他就加稅,加稅的結果是蛋糕變小了,蛋糕變小,受損最大的還是低收入的居民。所以,就需要對一些些基本問題的研究要有頂層的設計,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來推進具體項目的改革。

  我們最近參加的很多會,大家都在討論我們到底應該選哪些改革的重點,它們的順序是什麽樣的?各方麵提了不同的意見,對於各方麵不同的改革應該在哪些方麵,而且改革的方向也有很多的討論,這就需要我們在“十二五”執行最好是有一個提前量,越超前一點越好,加強我們的自覺性。現在來討論這個問題不遲,要抓緊進行深入地討論,所有這些問題都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的方案。

  最後,談談我對於這個問題的想法,有哪些重點?有幾個方麵的改革應該優先考慮,一是國企的改革;二是財政體製的改革;三是金融體係的改革;四是建立公正競爭的或者是法製基礎上的市場體係;五是政府自身的改革。

  過去三十多年來,我們在這些方麵都取得了相當大的進步,特別是十五次代表大會以來,很多方麵都在全麵地推進,可是它不是一勞永逸的,隨著我們經濟的發展,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所以我們在這些方麵還要進行進一步的改革,才能夠消除體製性障礙,才能夠建立有利於創新和有利於創業的製度環境。

  第一,國有企業的改革。從十五次代表大會以來,把國有經濟的改革規定為兩個主要的內容:一是國有經濟布局的戰略性調整,或者用十五次代表大會以後一段時間的話說,或者十五屆四中全會所做的規定來看,大致上可以概括為叫“有進有退”。從什麽地方退呢?從什麽地方進呢?十五次代表大會叫做“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99年,十五屆四中全會關於國企改革的決定裏麵把關鍵領域和重要行業規定為三個行業、一個領域,這是要“進”的。三個行業:一是關係國家命運的行業;二是自然壟斷的行業;三是公益性的行業。還有一個領域叫高新技術和重要產業中的骨幹企業,這是要“進”的。退”就是除此而外的,當時的語言叫做“退出一般性競爭行業”。這是十五次代表大會做出的決定。後來國資委有一個七個行業要控製,還有一係列的行業要占主導地位,這個說法是怎麽來的,我就搞不清楚了,好象沒有中央的正式決定說改變了十五大和十五屆四中全會。

  另外,保留下來的國企要進行公司化改革,這個改革特別在1999年的十五屆四中全會的國企改革決定以後,在二級公司推進得比較快。但是,按照原來的計劃,應該推進到一級公司,就是集團公司,但是集團公司除了金融業,除了銀行業,集團公司沒有變。就是說我們國家的國有資產的所代表的機構所麵臨的基本企業是基本國有的,沒有符合十五屆四中全會所要求的,除了極少數需要由國家壟斷經營的企業外,都要實行股權的多元化,要在股權多元化的基礎上,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絕大部分一級企業,就是集團公司是全資國有的,也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公司治理的中心環節是董事會,國資委在最近幾年做了董事會改革試點,但是現在數量還不夠。真正國家直接管的,除了四大國有銀行,那是整體上市的,基本建立了一個股權多元化基礎上的一個有效的公司治理。我們工商國有企業並沒有做到這樣,所以必須要執行1999年中共中央十五屆四中全會的決定。

  第二,財政體製改革。財政體製現在存在許多批評和缺陷,這些問題急需要解決。這裏說了四條大家議論比較多,還有在二次分配作用的問題。一是生產型增值稅不利於技術創新和服務業的發展,我們現在正在進行增值稅的轉型,特別是現在我們要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型,途徑之一就是要大力發展服務業,而現代服務業稅負過重,怎麽把增值稅擴大到除了製造業之外的其他部門還有很大的問題,就是取消營業稅。二是財權和事權不對稱,對這個問題有兩種不同的看法,不對稱是肯定的,有兩種解決辦法,一種解決辦法就是把現在的分稅製辦法指向增強地方的財力,另外一種解決辦法是減少地方政府、省、地、縣,按照法律說隻有省、縣兩級,地是個派出機構,但是在有些地方,地還是一級正式的政權機構。地方政府很多都說現在主要問題是財力不夠,要求增加地方政府的財力,中央拿大頭,地方拿小頭。這個話不太準確,因為從收入的分配來說中央是大頭,地方是小頭,從支出呢?從支出來說,地方是大頭,中央是小頭。中間有一個轉移支付,中央收上來轉移支付給地方,這個轉移支付確實有問題,從1994年實行分稅製以來,一直在試圖建立起一個規範的轉移支付製度,但是始終沒有建立起來,還是批條子、專項撥款為主,於是就形成了苦樂不均,形成了跑步前進等等問題。

  除了轉移支付加以改善,從財政學界來說,不管是中國還是外國,認為中國的問題主要是支出責任過度下移。中間有一點改進,比如2002年江總書記曾經召開一個會討論義務教育的問題,當時就發現內地農村的九年義務教育基本上沒有執行,後來就問這個問題在哪裏?認為支出責任在縣以下,而縣以下的鄉級財政基本上是入不敷出,或者是破產的狀況,根本就沒有辦法執行,後來就把它提到了縣,確實有了一點改進,至少是民意上說是九年義務教育都可以做到,但是教育的質量差別太大。所以就有一種意見,認為這種支出責任是中央政府的責任,應該上移。在八、九年以前就提出了這個問題,他們用的詞叫“事權”,事權過分分散,要集中,在中國的語境來說授權總覺得是和改革是背道而馳的,所以這就很談得到人們的共識。因為這個問題沒有解決,我們從支出責任的情況看,中國可能是在大國裏麵最分散的一個國家。需要討論到底用什麽辦法,但是不解決實在不行。為什麽搞土地財政呢?如果不搞土地財政,他日子過不了。當然,土地財政本身因為它不規範,所以造成很多浪費,就加劇了我們資源的緊張。還有一個問題牽涉到人大怎麽發揮職能的問題,這個問題一直存在,預算很不透明,包括交給人大的預算都是一些大項目,實際上無法真正地實施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這些問題都需要解決。

  第三,金融體係的改革。應該說九十年代以來,我們金融體係改革取得這麽大的進步,成績應該肯定,但是跟我們現在市場整個經濟發育的程度比較起來,我們金融體係仍然太落後。金融的問題,我覺得最重要的問題是兩個方麵,一方麵是放開得不夠,另一方麵是監管不夠。我們跟西方國家不一樣,西方國家可能金融工具創新過頭了,特別像美國這樣的國家,他因為儲蓄率太低,所以他要靠擴大貨幣發行、擴大信用來從其他國家搞到資源,來支撐它的高消費,於是他就執行這麽一種政策,其實有一些所謂金融創新不能算是真正的金融創新。我們的情況好象跟西方不一樣,不能套上西方放開得太多,我們不能繼續放開,其實我們有多方麵需要放開而沒有放開。比如私人銀行、小銀行,我們有些經濟學家做的小額貸款,我去看了我們的小額貸款,比如山西的小額貸款公司,我覺得非常得鼓舞,但是民間金融太不發育了。像浙江,浙江民營企業是靠非正規金融支撐的,為什麽靠非正規金融支撐呢?因為正規的金融有很多缺陷,小企業根本拿不到貸款。另外一方麵是監管,按照九十年代中期的爭論,首先認為監管路線上有問題,靠實質性審批來進行監管,結果它滋生了許多問題。我前兩天跟一些私募基金的經理人討論,他們覺得私募基金對我們的技術升級、對創新的產業化起了一些作用,它應該起更好的作用,但是因為兼官重存在一些問題。所以,中間有一種偏向出現,有權利背景的人們利用權利,結果就不能起到幫助產業發展,改善經營管理,改善發展戰略,而是臨門一腳,馬上就上市、退出,就取得幾十倍的盈利。這是從國內來說,一個基本的矛盾就是這樣,解決這個問題也是兩個方向,一個方向還是要進一步市場化,同時進行合規性監管,而不是用審批製度或者叫做審核製度,用變相地行政許可的辦法。

  第四,對國際國外來說,就是關於匯率形成機製的改革。這一點中央領導已經多次說明我們的方針,就是一定要推行匯率機製的改革。從國內來說,由於許多人對匯率機製改革是對我們自己有利的這一點好象有不同的看法,以為這是國際鬥爭,人家要我們改我們要盡量頂住。從國際上來說,據我觀察,好象這個問題是一個進度的問題,有些國家認為應該快一點,我們自己覺得以穩妥為好。現在我看這個方針是積極穩妥地進行匯率市場化改革。在國內也是有爭論的,用漸進的辦法有利有弊,看怎麽衡量。漸進的辦法有一個問題,因為它不斷地存在升值預期,升值預期就會造成熱錢流入的動機,它有利有弊,怎麽來權衡利弊,有的時候沒有辦法用公式算出來,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它可能是一種藝術,而不是科學。

  第四個問題,這個問題討論得比較少,我覺得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要建立公正競爭的市場體係,或者說建立在法製基礎上的市場體係。現在有些什麽問題呢?第一,2003年十七大有一個提法,叫“平等保護物權,形成各種所有製經濟平等競爭、相互促進的新格局”,十七大這個決定貫徹得不好,必須要貫徹。第二,改變行政定價和價格幹預,廣泛存在行政定價和價格幹預就造成了價格信號扭曲的狀況。特別是現在通貨膨脹,貨幣超發,它的效應正在顯現,貨幣超發到物價上表現出來,西方的說法至少有十八個月的滯後期。在顯現的時候,它確實碰到了問題,因為這個時候才說要緊縮貨幣,又有個滯後期,就來不及了。另外,如果覺得它見效太慢,加強力度太大,就會形成市場崩潰,也會造成很大的問題。所以,比較容易采取的辦法就是管製,而管製的辦法,普遍的進行管製,會扭曲價格信號,扭曲價格信號會惡化資源配置。

  比如人們生活必需品,沒有它就不行,我甚至還可以價格管製,還可以配給,但是普遍的實行配給製度,那就叫計劃經濟了,我們曆年多次有這樣的事情。要利用法製手段來製止行政壟斷,製止市場格局地方保護和其他破壞公開競爭的行為。這個問題很重要,在早期我們經濟發展的時候,因為市場的發育程度很低,在市場發育程度很低,所謂“熟人”市場的情況下,比如浙江早期的專業市場,它是個熟人市場,人們是抬頭不見低頭見的。所以,這種市場的秩序、合同的執行可以靠人跟人的直接關係,比如說鄉親關係、血緣關係來維持。為什麽?因為他們之間的信息網絡是暢通的,這就有個威懾力量,使得人不敢造假,不敢失信,一失信,都知道,都對他進行封鎖,不跟他往來,他就完全完了。可是當市場發育起來,他變成一個全國性的市場,變成全球性的市場,或者叫做生人市場或者叫非人格化市場的情況下,對於失信就沒有威懾的手段了。騙子今天騙了你,他還可以騙別的人,於是騙子橫行,這個市場秩序就難以保護。靠什麽來管製呢?靠法製,實際上沒有別的出路。

  最後就是政府自身的改革,這種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體製性障礙靠誰去消除呢?當然,一般老百姓也有發言權,也有監督權,但是你真要消除還是要靠政府,因為有正式的製度在那兒。另外,有利於創新和創業的環境,由誰來建立呢?我們大家都有責任,但是首要的責任是政府來負責,推進改革的責任是政府來承擔的。問題大概就在這裏了,溫家寶總理在好幾次《政府工作報告》裏都講了,政府管了許多不應該管或者管不好的事情,許多應當管的事情又沒有管或者沒有管好。所以,各級政府要下決心來改變這種情況,進行自我革命,要做到有所為、有所不為。

  我跟我們中心原來的黨組書記“陳君泰”最近用了比較多的精力來觀察各個地方轉型的情況,產業提升的情況,建立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情況,我們覺得這是我們經濟轉型的一個很重要的工作內容。從各地的情況來看,值得提出政府要有所為、有所不為,政府有許多應該為的還沒有為,所以應該為所應為。有所為有很多條,從當前來看,可能最重要的是前麵這幾條,提供良好的製度環境,保持宏觀經濟的穩定,這裏講的“宏觀經濟”就是講的總體經濟,比如說價格問題,宏觀經濟意義上的價格是價格總水平,微觀意義上的價格是個別價格,每一種商品的價格,提供好的基本社會保障。特別是保持一個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和提供良好的製度環境以後,我們“十二五”的規劃執行起來就比較容易了。

  但是許多政府官員沒有把自己的主要精力放在這個方麵,在“十二五”提出以後,在明年開局之年也要防止另外一麵,不是防止沒有做的他應該做的事,還要防止他做了不應該做的事。這是有一定難度的,因為我們市場體係改革還是有些落後,所以市場體係還不能發揮很大的作用,於是政府就不能不更多地去彌補市場機製的不足。在這個過程中就難免舊的習慣出來了。我們觀察到一些問題,第一,直接去組織融資和操辦項目,一個地區一個縣級市的領導班子決定我要發展哪些產業,我要有多少個項目,什麽地方去談融資或者是財政給補助投資,就由一把手、二把手變成了縣級公司的董事長。它造成一個後果,剛才我們李主任講到了,同構化、同質化,因為技術創新的主體,中央早就明確了是企業,因為企業才有這樣的信息收集能力和自己的利益相關,所以他一定會研究產業現狀、世界趨勢、市場的狀況、競爭的情況,來決定投在什麽地方。而作為官員,並不具有這方麵獲取信息的能力和取得經濟效益的激勵,沒有這方麵的激勵。通常的辦法就是按照上級的文件,中央提了七個方麵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到處都是這個,太陽能、光伏、新能源等等。我前段時間跟台灣產業界領袖一個一個談過了,他們說你們算過沒有,比如說太陽能所有的投資都建成投產了,產能有多大?市場在哪裏?到處都要成為半導體照明中心,你們有沒有算過你們現在在建項目都建成了以後市場在哪裏?不要指定技術路線,每一種產業裏麵都有不同的技術路線,比如現在很熱的新能源汽車,新能源汽車好多種技術路線,往往是領導聽專家說了有什麽,或者是自己覺得是什麽,指定一種技術路線,大量的項目就上去了。

  第二,違法設立行政許可和市場準入,對於市場經濟來說,原來廣東市委書記“朱曉丹”同誌講過,當然應該實行的原則就叫做“非進即入”,除非有法令明令禁止的,每一個公民都可以自由進入,但是我們現在好象要準了才能入。加上《行政許可法》已經規定了,隻有少數機構才能設立行政許可,但是行政許可比行政許可法建立以前不是少了,而是多了,變相的各種名稱,不叫審批製了,叫核準製、立案,其實還是這個。不要對個別企業實行政策傾斜,破壞公正競爭的環境,不要幹預司法,實行地方保護。

  第三,避免直接補供方。有時候需要補貼,什麽情況下需要補貼?就是對那些有外部效益,本身收益不大,這種情況下為了消除外部性,政府是可以補貼的,但是最好不要去直接補供方,就是補生產方,補供貨方。這個問題又跟另外一個問題聯係起來了,有一種流行的話叫“肥水不落外人田”,我爭取了中央的補貼,或者我自己給一些補貼,直接就補給自己的企業,使得我們有一些補貼的政策它的效果並不好。比如說對於電動汽車,14個城市如果每個城市1000輛,就是14000輛,14000輛電動大巴應該離最低有效經濟規模就不遠了。但是如果這個錢都是補給了本地企業,胡椒麵一灑,效果就沒有了,1000輛達不到有效的經濟規模,這種事情還很多很多。

  總而言之,這些問題當然並不是誰說的或者我這裏說的就是定論,就完全符合實際,這需要探討,我們需要從現在起就是把我們的精力放在這個方麵,放在如何推進改革,怎麽建立一個好的體製,作為我們實現“十二五”一個製度的、機製的基礎。也就是我們已故有名的經濟學家孫冶芳過去說過一句話,“不要抬牛腿,要牽牛鼻子”,我們大家共同努力,使得把這個“牛鼻子”牽好,我們“十二五”一個很好的規劃就能夠落實。謝謝大家!

【作者:吳敬璉 】 (責任編輯: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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