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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要去THE MT. OPERA HOUSE 看秀,是他們今年的NEW PRODUCTION,劇名叫:BORIS GODNOV, 這出劇雖是新製作但要我說是從服化道,舞台設計到MUSIC 本身都不如上一出奧芬巴哈的LES CONTE D HOFFMANN 來得精彩,但很幸運的是,這次買到了坐票,不用站在那兒伸著脖子挺兩小時了。
因為是在紐約的最後兩天,而打算這兩天的時間都會用在UPPER TOWN AREA所以就幹脆搬到了一家離林肯中心五個路口的hotel住,這樣看完表演就可以慢吞吞地走回去。
本人一直認為最好的居住環境就是那種能在鬧中取靜的“城市裏的鄉村”。 有許多地方是好,可實在是太遠了一點兒(有人把這種遠的好地兒叫做“鳥不拉屎”),而UPPER TWON 相對來說就有點兒這種意思,當然它比那個“鄉村”要高級許多。
看完演出時大約是晚上十一點半,我慢慢走回酒店,一路上還與一個出夜攤的水果小販聊了一會兒天。在路口看見水果攤主在黑暗的寒風中守攤,我實在禁不住好奇,同時同情心大發,就上前去準備賣幾個桃和葡萄之類的果品帶回酒店。我說都這麽晚了還不下班,誰知攤主的回答讓我大跌眼鏡,他說他們RUN 24 HOURS!嗬嗬,一個城市的強勢從一個小販身上都可略窺一二。 買完水果後又在路口的24小時便利店買了一大杯熱茶就準備回去。事實上現在我離酒店也就是五分鍾的路程。在進到街口後看見三個腳踩滑板的青少年在街中央無所事事地東張西望,然後看向我這邊良久,好象三人還在商量著什麽。糟糕,有麻煩。我的神經警報係統向我發出預警。因為是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肩上跨一個巨大的相機包包,稍有經驗之人一看就知道裏麵一定帶有長鏡頭。我是一包攬,隨身帶,所有證件,卡什麽的都在裏麵!這要被搶就不是隻是丟掉一架相機,丟掉一個鏡頭那麽簡單的事兒了。就在這短短的數十步之間的路程我腦子裏快快地轉動著,想怎麽樣才能讓自己擺脫困境,本想提前走進任何一家開著門的公寓或任何BUILDING,但不幸的是周圍看上去都是需要按門鈴或用鑰匙的那種樓,正在急急思索間,那三個小子已經呈扇麵朝我圍了過來(可怕的是腳下還踩著滑板,作案後可立即消失)。如果後退他們不消幾秒鍾便可趕上我,所以最好還是不動聲色,靜觀其變。考慮一下我所有的“武器”:三個大桃,兩個橘子,一杯熱茶,決定隻能是先潑,後砸,再說其它。切記還要對準了頭部,如眼睛之重要部位砸。前幾天還聽女友家人說到紐約城裏騎車搶劫之事,今天就碰上了“滑輪黨”,OMG, 怎麽這些爛事兒就讓我給碰上了呢?就在我情急亂思想之時,隻聽到一陣急匆匆的腳步身從後麵傳來,腳步聲以超快的速度往我靠近,我都緊張得快要出汗了,以為他們還有同夥並開始ATTACH。我驚慌失措地回頭一看,一個男人手上拿著一袋什麽東西正從一個樓裏出來朝我這邊低頭疾走。我的救星來了,這個可能是住在附近的男人成了我的救命稻草(旁邊有很多城市屋),機不可失,時不再來我趕緊三步並作兩步地跟著他,穿過那三個“滑板黨”組成的封鎖線向前鼠竄,一下飆進了酒店大門。其實這裏離酒店的大門也就不到二十米的距離!嘩,有驚無險,算躲過一劫。第二天就在參觀古跟漢姆時在它的禮品店裏買了一個巨大的布包將相機包整個兒裝了進去,絕不再給敵人提供任何意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