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為什麽沒有奧運會獎牌總分 - 我的猜測 :)

(2010-03-02 11:19:53) 下一個
凡是體育競賽,就要爭出個名次,大家力爭第一,這是體育精神。一旦設立團體獎牌總分,那麽這個總分和各個單項獎牌就有conflict of interest。不管總分規則是一個金牌大於還是小於一銀一銅,這時一個團體(國家)為了爭取團體總分,是有權在一金和一銀一銅之間做戰略取舍的(假如有這個團體總分的比賽,這樣做也算符合體育精神),這就傷害了單項比賽運動員的利益,使單項比賽失去自己原有的光彩。

公平的體育比賽規則,是不允許出現這類conflict of interest的,所以IOC不可能規定計算獎牌的加權總分,因為這對單項比賽的影響在體育上是不公平的。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