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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USCIS公布的信息,這名中國籍男子早在1996年就曾向美國提出BH身份申請,但該申請當年被移民法官否決,並被正式下達離境令。
然而,他並未按規定離境,而是選擇繼續非法滯留美國境內生活。
USCIS在聲明中強調,申請美國公民身份或移民福利並不存在模糊空間。若個人已依法多次被拒,其移民資格並不會因為反複遞交申請而發生改變,不能試圖規避既有的移民裁決。
近年來,美國移民部門不斷加大對長期非法滯留人員的執法力度,尤其是那些已收到最終離境令卻仍未離境的個案。
移民法律專家提醒,這類人員一旦被發現,將麵臨拘留和強製遣返,幾乎沒有可行的補救辦法。
在目前的移民背景下,如果沒有新的證據,反複遞交申請會被認為濫用程序、拖延遣返(abusive filing / delay tactic),很可能直接被駁回或加速ICE執行已有的final order。
律師還指出,很多人認為隻要遞交了新的申請,ICE就會因為程序正在進行中而停止抓捕,但目前的現實是:除非你獲得了法院明確的暫緩執行令(Stay of Removal),否則新的申請不會自動阻止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