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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對維吾爾穆斯林的宗教鎮壓

(2008-08-09 09:56:24) 下一個


(紐約,2005年4月12 日電)人權觀察及中國人權在今天的新報
告中指出,中國政府打著反分裂主義和反恐怖主義的旗號,對中國的
維吾爾穆斯林正進行著一場摧毀性的宗教鎮壓運動。

這份長達114頁的報告,毀滅性的打擊:鎮壓新疆維吾爾人的宗教
信仰,是根據從前未公開的黨和政府文件,地方法規,官方報紙的報
道,以及在新疆做的采訪而寫成的。該報告首次揭露了新疆剝奪維吾
爾人宗教自由並進而剝奪結社、集會和言論自由的的法律,法規和政
策的複雜結構。中國的政策和法律執行甚至連在學校和家裏也抑製宗
教的活動和思想。一份官方的文件甚至說:“父母和其他監護人不得允
許未成年人從事宗教活動。”

人權觀察亞洲部執行長亞當斯(Brad Adams)指出,“全球反恐怖主義的
運動給北京一個完美的借口在新疆進行前所未有的嚴厲取締。其他的
中國人正享受著漸長的信仰自由,而維吾爾人,就像西藏人,卻發現
他們的宗教被作為一個控製的工具。”

維吾爾族是一個說土耳其語,擁有800 萬左右人口的少數民族,其傳
統的家鄉位於藏油豐富的中國西北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麵對著密集
的內地移民運動,維吾爾人目睹在過去10 年裏120 萬以上的漢族人到
此地的定居,維吾爾人逐漸為他們文化的存活及傳統的生活方式感到
恐懼。許多維吾爾人期望能有比目前更多的自主權;也有一些人則要
求一個獨立的國家,雖然近來暴力反叛的證據並不多。

無所不在的宗教控製延伸到對籌劃的宗教活動,神職人員,學校,文
化機構,出版社,以及甚至對維吾爾人個人的儀表和行為的掌控。國
家當局在政治上定期地檢查所有的住持並要求他們進行“自我批評”的會
議;強行監視清真寺;整肅學校中信仰宗教的教師和學生;審查文學
與詩歌中的政治引喻;以及將任何對北京政策不滿的表達與“分裂主義”
劃上等號—此乃屬危害國家安全罪,在中國法律裏,可判處死刑。

最為極端的是,那些以國家當局或中國共產黨不認可的方式來信奉宗
教的和平活躍人士,均遭逮捕,虐待,有時甚至受到處決。最嚴厲的
處分則留給那些被控參與所謂的民族分裂活動的人士,作為對國內外
的宣傳,官方逐漸稱此類活動為“恐怖主義”。

在日常生活中,維吾爾人每天也麵對侵擾。 在國家的機構裏,包括學
校,均嚴格禁止慶祝宗教節日,研讀經文,或以個人儀表來表達其信
仰的舉動。中國審查神職人員的擔任,可蘭經版本的使用,宗教聚會
的舉行地,以及在宗教場合裏所發的言論。

中國人權執行主任,譚競嫦(Sharon Hom)指出,“北京視維吾爾人的民
族主義為中國國家政權的威脅。當發覺伊斯蘭教鞏固凝聚維吾爾的民
族特性時,中國則采取極嚴厲的步驟來壓製伊斯蘭教,以作為控製維
吾爾民族主義情緒的方法。”

在人權觀察和中國人權所獲得的資料及采訪中顯示出一個多層性的監
視,控製和壓抑維吾爾人宗教活動的係統。就像新疆區委書記王樂泉
所強調的,新疆當局麵臨的 “重大任務”是“把宗教管理好,引導好,使
之服從,服務於經濟建設這個中心,服從,服務於祖國統一,民族團
結這個目標。”

新報告詳載:

• 現有管理新疆宗教活動的法規;
• 給黨和政府的幹部實施對少數民族宗教事務的政策讀本手冊,該
讀本在2000 年在內部下發,詳盡陳述許多鎮壓政策,而這些政
策後來均編入法規之內;
• 禁止未成年者參與任何宗教活動的法規;
• 文件承認維吾爾人因被控犯宗教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而遭監禁或行
政拘留的人數大增,包括那些經過聲名狼藉的勞動教養製度的人
士;
• 法規詳述如何將宗教和少數民族事務變成“國家秘密” 。

有些文件是首次公開於大眾的,其精選部分列在報告的附錄中。
亞當斯還指出,“這些文件資料被視為極度敏感,因此隻局限在黨內及
政府裏傳布。這些資料被任意地使用來建立一個針對維吾爾人的法律
依據,讓他們對聚會,談論其所麵對的難題或以獨自的方式來表達其
文化特性感到恐懼。”

一份官方規範新疆宗教工作的讀本裏含有無所不包的“違犯,”因此允許
當局可使用幾乎任何的借口來剝奪宗教自由,如利用宗教來“進行其它
防害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活動,”或“培殖民族分裂份子和反動骨
幹。”手冊繼續說:

凡涉及研究和評價伊斯蘭教的出版物[包括消息
和文章],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宗教觀,以黨和
國家的有關宗教政策和法律為準繩。

由新疆勞教局副局長聯署的一篇文章顯示,於2001年幾乎一半在
勞教營裏的拘留犯是因“[屬於]非法組織和[從事]非法宗教活動。”

譚競嫦也指出,“在新疆的宗教法規是無所不包的,因此其所製造的一
個法律網能捕捉任何當局想要抓的對象。”

毀滅性的打擊一文還詳載了兩項特別的法規—在此首次公開—是如何
建立一個嚴厲的法令,禁止擅自公開未經批準的幾乎任何有關國家少
數民族或宗教事務或政策的消息,即使它們與國家安全無關。

該報告也說明中國如何利用2001年的“九一一事件”及其後的“反恐
戰爭”來作為打壓維吾爾人的掩護。雖然新疆鎮壓宗教的政策存在於“九
一一事件”之前,但是政府現在聲明其麵對一個與國際恐怖分子團體和
基地組織(Al-Qaeda)掛鉤的伊斯蘭教激起的民族分裂運動。然而,北
京卻因抹殺暴力行動和和平異議活動之間的區別,而把自己的可信度
大打了折扣。利用歐威爾式的邏輯,官方現在聲稱恐怖分子偽裝成和
平的活躍人士。就如新疆黨委書記所說:

“九一一”以後疆獨分子改變了鬥爭策略,他們在
意識形態領域集中精力攻擊中國,而不是像過
去那樣頻繁采取暴力恐怖行動。利用文字手段
和文學藝術來“歪曲曆史事實…而不是采取暴力
恐怖行動…”

人權觀察和中國人權請求國際社會力勸中國廢除這些法規,並停止他
們歧視維吾爾人政策的實行。兩組織也強調,必須對中國所謂所有的
分裂分子都是罪犯或都與國際恐怖組織網相連結的強硬聲明提出質
問。

亞當斯說,“沒有國家應把中國所宣稱的涉嫌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或其
他刑事犯罪的維吾爾人遣回中國。鑒於中國過去的紀錄,理所當然地
擔心那些人一旦回到中國,將會受到虐待或甚至遭遇死刑。”

毀滅性的打擊中的摘錄

“要加強對宗教人士的管理,所有的宗教人士都必須政治上合格,這是
第一位的要求。政治上合格就是要熱愛祖國,擁護共產黨的領導和社
會主義製度,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維護民族團結和祖
國統一,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政策…要切實加強對宗教活動場所和講
經內容的管理…”
                                                                     新疆區黨委書記,王樂泉

“這是一個維吾爾人的學校,我們在這兒工作的人大多是維吾爾人。但
是不管是在家裏或在工作場所,你都不應與兒童談論宗教。你要是談
論,就是違法。甚至跟我自己的兒子,我都不應告訴他任何有關伊斯
蘭教的事。這怎麽可能呢?”

“一些在我們學校學習的學生,那就是你們的孩子,還沒完全專注在他
們的課業上,因為他們祈禱,封齋,以及參與一些宗教活動,此乃違
反了自治區教育委員會1996年的第5 號文件,其中說學生不應參
與宗教活動(祈禱,封齋和其它的宗教活動),並也違反了我們學校
的校規。”

“在我家鄉的村子,民兵部隊定期地來檢查村民。他們晚上的時候來,
一戶一戶地搜查,如果他們發現了宗教的材料,他們就把你帶走審
問。他們說那是‘非法宗教刊物’。我父親隻是一個單純的農民,他怎麽
知道他的可蘭經是否合法呢?”

“我的事是這麽回事,請注意,我並不是你們所說的狂熱穆斯林。隻有
在課堂上,我才常談論宗教歌曲。這些歌到處都流傳著,不準你說到
它們實在荒謬。這是我們的音樂曆史和傳統的重要一部分,也是我應
當教的。但是,等到下個學期,他們(學校當局)告訴我,選我這門
課的學生人數不夠,謊言。因此我到現在已一年沒教書了。他們還沒
開除我,而我也不應抱怨太多,因為我仍吃中國共產黨的飯,但是我
隻在校園裏走逛或坐在我的桌前。真是一大浪費,但還是別談的好。”

在新疆高等教育機構的一位維吾爾教授,被禁教授地方音樂的傳統。

“我設法跟我其他的親戚一起建立了幾個業務,而那是我的自豪處。我
以前在一個辦公室裏工作,處理各學校的食品供應,但是他們說:“在
這裏不準留胡子。連髭須也不行。”我想他們怎麽能叫我該對自己做什
麽?這是我們的傳統,不關別人的事。因此,我有了一個走的機會,
我就離開了。但是,如果你找不到另一個工作,在私人部門,你不刮
胡子就得餓肚子。”

在“交換經驗”的會議中,住持們被要求對其他的與會者準確敘述他們工
作裏所遇到的“難題”或“事件”。譬如,一個住持會描述“非法的”宗教課
是怎麽舉行的,或者清真寺如何使用一些“非法的”宗教書籍。他們還可
能敘述他們如何疏於向當局報告有關正在“騷動”的“分子”或有關未經先
前的批準而邀請一位他區住持的事件。住持們還得承認他們個人的錯
誤,以及他們如何滋生“不正確”的觀念。他們還要指出團裏其他團員犯
像這樣的錯誤行動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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