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年,是我生命中的黑色之年。這一年發生了幾件大事,除了鄧二世之死讓我高興了一分鍾外,其他事情都給我留下了難忘的傷痛。
2 月 19 日,中國最後一個政治強人鄧小平去逝。說實話,我對鄧懷著一種十分複雜的感情,他的死我隻高興了一分鍾。鄧小平在 89 年時殘酷鎮壓學生運動,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進到監獄,這是他永遠清洗不掉的汙名。但是他主政期間堅持經濟改革,將貧窮落後的中國初步帶上一條富裕之路。曆史是公正的,人民也是公正的,人民不會忘記鄧小平的罪惡,但同樣不會忘記他的功績。
7 月 1 日,香港回歸共產黨統治,一個繁榮倡盛的國際金融中心開始走向衰落。同時,世界上又多了 600 萬人生活在共產主義集權統治的陰影下。從此,本來就不是十分充分的民主、自由將在香港這塊土地上蕩然無存。
8 月 7 日,胡亞明無端遭到獄警毆打,一代大俠身心受到嚴重摧殘,萌生報複社會的思想。
8 月 31 日,二十世紀最美麗的女人、全世界男人的夢中情人戴安娜王妃魂斷巴黎,令無數癡情男兒痛不欲生,頓覺沒有戴妃的世界真是了無生趣。戴妃之死,再次印證了紅顏命薄的鐵律。
9 月 14 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如召開,江澤民的統治地位得到穩固,他將把中國這條破船開向何方,目前還不明朗。江澤民是個勃曆日涅夫式的人物,平庸而無個性,他不可能開創一個新世界。第三號人物朱鎔基性格鮮明,可惜年齡太大,也不可能成為新世界的開創者。
憑心而論,小報室那幾年的生活,還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牢獄生活。如果我不被下放到五中隊,可能永遠不了解監獄的殘酷和無情。打個不恰當的比喻,如果說小報室是中央機關,五中隊就是貧困的邊遠貧困山區。渭南監獄對外稱渭南鍋爐廠,在押囚犯近三千人,編為 11 個中隊,除入監隊和一個後勤中隊外,其餘為生產中隊。我入監初期,共有 6 個中隊參加鍋爐生產。由於該監產品老化、陳舊,銷路不暢,隻好不斷將鍋爐生產人員縮編,我調到五中隊那年,參加鍋爐生產的隻有 3 個中隊了,其餘中隊自謀生路,什麽縫紉、卷花炮、糊包裝盒等,隻要能掙錢的活都接,這就是所謂的對外加工。對外加工的絕大多數都是外貿產品,如縫製的棉手套、方墊等是出口歐盟的產品,香料盒是出口美國的產品。這些國家一方麵呼籲中國政府改善人權,另一方麵又公然接受中國的勞改產品。我們為了加工這些產品,每天勞作十五、六個小時,常年得不到休息,比“血腥”資本主義時期的工人還要悲慘萬分。由於這些產品的灰塵很大,犯人又沒有任何保護措施,不少人都得了肺結核等傳染性疾病,每年都有不少人為此喪命。我在五中隊僅呆了一年半,卻有三個囚犯患病後得不到及時治療而死亡。我們的民運人士,不鼓動國人起來爭取和捍衛自己的權利,卻指望外國政府出麵幹涉,迫使中國政府改善人權。我毫不懷疑美國等西方國家國內人民能享受到比較充分的民主、自由,這些國家的人民也真誠關心中國人民的命運和處境。這些國家的政府迫於國內輿論的壓力,也偽裝出一副關心中國人權的樣子,其實他們最關心的還是如何同中國做生意。去年( 1997 年),歐盟出於商業利益的考慮,不是已經放棄了在聯合國人權大會上指控中國政府了嗎?今年( 1998 年),美國出於同樣的目的,也不準備繼續指控中國。中國的人權狀況真的已經改善得無可指責了嗎?否!全國的情況我不了解,但就在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宣稱中國人權狀況有了明顯改善的 1997 年,渭南監獄囚犯的勞動強度比往年增大,勞動時間也大大延長,數百人無端遭受獄警毆打,毆打後留下明顯傷痕的超過百人, 18 人患病後因得不到及時治療死亡。與此同時,又有多達 20 多個有關係的犯人無任何病痛,卻被保外就醫。因此監獄流傳一句順口溜:“死的都是有病的,保外都是有錢的。”如此多的侵犯人權的事實,能說明中辦權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嗎?美國政府哪裏是人權的保護者,分明就是助紂為虐嘛!
總之,無論是美國還是歐盟,他們眼裏隻有貿易和金錢,至於中國人民,特別是中國的異議分子,不過是他們談判桌上的籌碼而已。他們不會,也沒有興趣關心中國的人權狀況。
到五中隊之前,我從未參加過真正意義上的體力勞動。他們善意地將我安排到勞動量相對較輕的裁剪房,我的任務是將經過粗加工的帶一層棉花的布料平鋪在工作台上,以備裁剪。工作台寬約 2 米、長約 20 米,我和另外一個人配合,他將整捆布料展開,我從這端拉到另一端,然後調整、對端,如此這般,每次鋪 15—20 層,最上層的布料已經事先畫好裁剪線,我們叫鋪一板活。鋪一板活大約需要 30 分鍾,裁剪人員用一把巨大的機器剪沿畫好的裁剪線裁剪,他操作時我們可以休息一會兒,裁剪完後立即鋪下板活,平常每天鋪 10 板活,廠家催得緊時得鋪 15—20 板活。這個活看似輕鬆,但是每天都得幹 10 多個小時,活催得緊的時候得幹 20 多個小時,同我在小報室每天大部分時間都在品茶、看報的愜意日子比起來,可謂天壤之別了。而且這個活很髒,特別是天熱的時候,工房裏棉花絮子和塵土四處飛揚,沾到身上,鑽到鼻孔裏都很難受。但是同縫紉車間比起來,我們的勞動強度不算大,生產環境也比他們好得多。縫紉車間密密麻麻排列著幾十台手工縫紉機,兩個人操作一台機器,負責踩踏機器的稱為主工,負責遞材料和將加工好的成品碼好的稱為副工,車間裏除了機器和碼放得比人還高的原材料和成品,完全沒有人活動的空間。通常情況下,犯人早晨 7 點就得開工,一直要幹到晚上 11 、 2 點才收工,幹到淩晨 3 、 4 點也是常有的事,三頓全在工房解決,每次吃飯時間隻有 10 分鍾,大小便必須向負責監工的犯人請假,每次不得超過 5 分鍾,超過的輕則訓斥,重則被扇耳光。夏季,車間內的氣溫高達攝氏 45 、 6 度,犯人頻頻昏倒,但隻要死不了,醒來後就得繼續幹。看到這種情況,我曾在日記中悲哀地寫道:“這群畜牲,除了任人宰割,還能作什麽呢?中隊這種作法已公然違反了《監獄法》和《勞動法》,但二百多號人居然沒有一個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中國的犯人已經沒有血性了,中國人更沒有一點血性。我難道要為這樣的人爭取權利嗎?一個不敢反抗的民族,除了滅亡外,還能有別的出路嗎?”
我不為他人爭取權利,但要學會保護自己。我於 1996 年 4 月 18 日調到五中隊, 5 月 1 日中隊安排我到裁剪房幹活,當月底,我借口身體不適,裝病逃避勞動, 8 月 2 日托了個關係住進監獄醫院,一直到 10 月底才出院。出院後,我以病未痊愈為由,長期病休。我得到了暫時的安逸,但卻招致中隊幹部的不滿,為日後的“ 8 、 7 事件”埋下了禍根。因為我的抗拒勞動不僅損害了他們的根本利益,也起了一個很不好的示範效應。
其實我裝病逃避勞動,也不僅僅是怕累怕髒,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吃不飽。按《監獄法》規定,國家配給每名犯人每日的糧食為 500 克,在小報室時,因為沒有參加體力勞動,這點糧食也就夠吃了。但是到五中隊後,突然參加繁重的體力勞動,飯量也隨之大增,每頓都隻能吃個半饑半飽,如果遇上加班,更是餓得饑腸轆轆。中隊規定加班到 10 點以後可以發一包方便麵,但是真想得到這包方便,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雖然縫紉組加班已是家常便飯,但我們裁剪組大多數時候恰好在 10 點以前就收工了,眼看就差那麽 10 來分鍾,卻隻能看到別的犯人拿著方便麵流口水。如果偶爾得到一包,當天肯定要加班到 2 、 3 點鍾才會收拾。其實,即使得到一包方便麵,也隻是聊勝於無,因為一包 70 克的方便麵,對勞作了十多二十個小時的人來說,填到肚裏可以說連一點感覺都沒有。自己弄點吃的吧,又違反監規,被抓住了還得關禁閉。而且並不是每個犯人都能弄來吃的,大多數無錢、無關係的犯人,就隻能忍饑挨餓了。
但是任何的高壓政策都阻擋不了犯人們對饑餓的恐懼,為了填飽肚子,犯人想法設法避開監獄的檢查設立小灶。當然,大多數犯人設立小灶是為了吃得飽一點,對那些紅頭犯人來說,設立小灶卻是為了吃得更好一點。監獄大灶的飯菜質量實在是太差了,缺油少鹽不說,還極不衛生,夏季一碗菜裏能撿出五、六隻死蒼蠅,有時甚至能拔出一隻死老鼠。監獄夥房的管理極為混亂,同時管理夥房的無論是幹警還是犯人,都是能拿就拿,能占就占,也許把這種行為稱為腐敗並不恰當,頂多就是貪點小便宜吧!對一般獄警來說,管理夥房也算是肥差了,一年到頭連吃帶拿,家裏都不用買一粒米、半根菜。這隻是算順便抹點沒水,他們還利用手中的權力,為自己大撈好處。為了得到一點回扣,往往以高價購買質量低劣的糧食和蔬菜,糧食還罷了,有時購回的蔬菜已經腐爛得根本就不能吃了,隻得整車倒掉。上行下效,幹部如此,夥房的犯人也偷拿集體的東西同廠隊的犯人倒片(倒片者,以物易物也)。由於層層盤剝,因此最後落到每個人碗裏的東西就很少了。以吃肉為例,監獄建有一個養豬場,每星期吃一次肉,要殺 4—6 頭大肥豬,淨肉五百公斤左右,人均 200 餘克,按理說也不算少了。實際上,我們碗裏除了油水比平時稍多一點外,大多數時候都見不到一片肉,運氣好的話可以吃到一、兩片指甲蓋大小的肥肉片。數百公斤肉哪去了?被貪汙和偷吃了。多吃多占的第一道關口是養豬場的犯人,殺完豬後,幹部將豬腳、豬尾、豬肝、豬腰等全部拿走,犯人則將豬血和內髒(俗稱下水)統統瓜分。這些東西他們自己並不能吃完,多餘的就拿來同其他犯人換煙抽,一副豬大腸可以換一條 20 元左右的煙。監獄流行一句笑話,說養豬場的豬既不長四肢,也沒有內髒,就幹幹淨淨二百來斤肉,監獄應該將這項技術向全球推廣。如果隻是不長四肢和內髒,這些豬還算缺的零件不多,如果遇到貪心一點的幹部,那些豬甚至連頭都不長。這些肉送到夥房後,那裏的管教幹部又要分掉幾百斤肉。也不怪他們貪,監獄幹警的工資普遍都不高,也許他的家人同犯人一樣,也是好久不知肉味了,全靠從我們口裏克扣一點回去改善老婆孩子的生活啊!剩下七、八百斤肉也不可能全到犯人碗裏,夥房的犯人還要偷走一部分,最後我們真正能吃到嘴裏的,可能也就六、七百斤吧!所有這些情況,大家都心知肚明,監獄也試圖製止,但卻沒有收到任何效果。因為這些被偷走的肉,不少已被送到監獄領導的家裏,他們根本不敢認真查處。於是隻好對犯人開刀,但是幹部偷拿肉又必須經過犯人的手,這樣一來,對犯人也不敢認真處理。夥房的犯人調度嚴金昌(一個中隊管理生產安排的犯人被稱為調度),進進出出的油、糧、菜都要經他之手,他在這個肥差上一幹七、八年,每年都要撈上萬元。誰說中國的監獄沒有人權?坐牢都能掙這麽多錢,西方的監獄行嗎?監獄對他的劣跡也有耳聞,但他掌握著大量幹部偷拿夥房物品的證據,同時又利用手中掌握的東西向權勢人物行賄,雖然劣跡斑斑,卻安然無恙,而且減刑時還要優先考慮他。這些隻是浮出水麵的東西,真正的大頭還在水麵下。
夥房如此,廠隊的情況更有過之而無不及。掌管鋼材的盜賣鋼材,掌管外加工的將犯人的掙的錢裝進自己的腰包。 1992 年,一台價值三十多萬元的鍋爐不冀而飛,這件事驚動了省勞改局,為此派專案組駐監調查。半個月後,專案組的調查結論是:因負責給鍋爐編號的犯人工作上出差錯,誤將還未生產好的產品當成成品列在帳目上,事實上監獄並未丟失一台價值三十多萬元的鍋爐。這種調查結論,恐怕連調查人自己都不會相信,居然唐而皇之地上報省勞改局,而且勞改局居然還相信了。按照當年的刑法,盜竊三萬元以上的公私財物即會被判處死刑,三十萬元足可以將十個人送上路了,然而如此大案最後竟不了了之,隻是那個所謂的失職犯人被關了禁閉,但是半年後就被假釋了,而相關幹警卻毫發無損。事後,監獄普通獄警議論紛紛,說如果較起真來,監獄中層以上的幹部至少有一半人應該判處死刑,其餘的應判處十五年以上的徒刑。此話雖有誇大之嫌,卻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我曾替他們算過一筆帳,他們中工資最高的隻有八百元左右,其餘的隻有五、六百元,這樣的工資隻夠勉強養家,但是監獄科級以上幹部的家裏裝修都十分豪華,各種大型家電也應有盡有,大都數人家裏都裝了空調和程控電話。要知道,在我寫寫這本自述時,一部電話的初裝費大約要五千元左右,相當於大多數幹警一年的工資。隻有三百餘名幹警的渭南監獄,據說擁資百萬的不下十人。我搞不明白,靠掙幾個死工資的公務員,是如何成為百萬富翁的。在今天的中國,一百萬仍是一筆相當大的財富。如果這些富翁們撰寫一本《我是如何賺到一百萬的》的書,定會成為最暢銷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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