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一年到來,不管你是否願意,家庭收入會由於國家政策的調整而改變。對大多數人來說,負擔是加重了,最明顯的是醫療保險費的增加。
具體的變化可從以下轉帖看到。(德國印象版權所有)
德國2009年稅收政策作重大調整
德國政府大幅度調整稅收和保險政策,對於普通德國人來說是喜憂參半。對老百姓有利的方麵在於提高了遺產稅的免稅上限,降低了失業保險費以及增加了子女補貼和房租補貼等。不利的方麵主要在於提高了利息稅、股息稅和醫療保險費用。下麵列舉一些最重要的政策變更:
醫療保險
1. 德國所有法定醫療保險公司統一收取參保者稅前收入的15.5%作為保險費,這一規定也適用於退休人員。
2. 自願在法定醫療保險公司參保者可享受14.9%的保險金優惠。
3. 如果醫療保險公司收入不抵支出,可適當提高保險費,但不得超過1%。
4. 如果保險公司進行額外收費,參保者有退保的權利。
失業保險
1. 從2009年1月1日到2010年6月,失業保險金由稅前收入的3.3%下降到2.8%,但這之後將回升到3%,並長期保持這一水平。
2. 原西德各聯邦州月收入不超過5400歐元(年收入不超過64800歐元),原東德各聯邦州月收入不超過4550歐元(年收入不超過54600歐元)者無須額外多繳退休和失業保險費。
3. 為幫助企業度過經濟危機的難關,縮短工時補貼(指企業縮短工時,由勞工局補足工資的差額)的發放時間由12個月延長到18個月,雇員可以在這段時間裏進行職業培訓。
子女補貼
德國政府出台了一係列有利於子女撫養的措施,最主要的是提高了子女補貼的數額。從今年1月起,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的子女補貼費從原來的每月154歐元提高到164歐元,第三個孩子的補貼從154歐元提高到170歐元,從第四個孩子起補貼費從179歐元提高到195歐元。另外還提高了子女撫養費的免稅優惠金額,由原來的每年5808歐元提高到6000歐元。如果父母雙方月收入不足900歐元,或單親母親/父親月收入隻有600歐元,從2008年10月即可獲得額外的子女補貼,金額最高可達每個孩子每月164歐元。另外領取失業救濟者的子女如果是十年級以下的中小學學生,每年開學時可以獲得100歐元的補助以購買學習用品。
房租補貼
1. 房租補貼每月增加60%,從原來的92歐元提高到了142歐元,這是從2001年以來第一次提高房租補貼的數額。
2. 追加補貼2008年10月的暖氣費, 最少為100歐元。
機動車稅
機動車稅免稅優惠主要針對環保節能的新車型。到2010年12月31前以下機動車可以享受免稅優惠:
2009年6月30日以前上牌照的新車可免稅一年,其中達到歐5和歐6標準的新車可免稅兩年。如果車輛易主,免稅優惠仍然有效。
2008年11月5日以前上牌照的機動車如能達到歐5標準也可享受免稅優惠。
遺產稅
1. 房屋遺產的征稅辦法有如下變更:
遺留的房產如配偶或子女作為繼承人在其中居住10年以上則不需要繳納遺產稅。
房產麵積在200平方米以下無須繳納遺產稅,麵積在200平方米以上的,減去200平方米後剩下的平方數需要納稅。
房屋遺產稅隻與房屋平方數有關,與房屋的價值無關。如200平方米以下的高級別墅亦同樣免稅。
2. 貨幣遺產方麵提高了免稅上限。
配偶作為繼承人獲得的遺產如不超過五十萬歐元(以前為三十萬零七千歐元)無須繳納遺產稅。
子女作為繼承人獲得的遺產如不超過四十萬歐元(以前為二十萬零五千歐元)無須繳納遺產稅。
孫輩作為繼承人獲得的遺產如不超過二十萬歐元(以前為五萬一千二百歐元)無須繳納遺產稅。
父母作為繼承人獲得的遺產如不超過十萬歐元(以前為五萬一千二百歐元)無須繳納遺產稅。
同性婚姻的遺產稅政策有重大改變,同性配偶與異性配偶一樣可享受五十萬歐元的免稅待遇,以前隻有5200歐元。
對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所生子女和離異配偶的免稅優惠變化不大,由原來的一萬零三百歐元提高到兩萬歐元。
其它遠親或者朋友作為繼承人的免稅上限不變,仍保持兩萬歐元,遺產金額超過這個上限後需繳納的遺產稅比以前有所增加,最高可達遺產的50%。
3. 公司遺產原則上完全免除遺產稅,但是需要符合以下幾種情況:
公司被繼承後必須繼續經營十年以上。
十年以內公司的工資支出總額不得減少,以防止公司裁員。
如果公司隻經營了七年,則需繳納相當於公司資產15%的遺產稅。
養老金
1. Riester-養老金
這是一種由國家資助的私人養老保險,按照《自用房屋養老金法》的規定,從2008年1月起投保的可將全部養老金取出用於購買自用房屋或支付房屋貸款。對支付Riester養老保險者,國家每年資助154歐元,參保者如有還在享受子女補貼待遇的子女,國家為每個子女每年資助185歐元,2008年以後出生的子女每年可得到300歐元。25歲以下的參保者第一次就業時可得到200歐元的一次性補助。參保者如每年繳納的保險費超過2100歐元以上可以享受免稅優惠。參保者達到一定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後必須納稅。
2. Rürup養老保險
這也是一種可享受國家免稅優惠的私人養老保險
免稅部分由2008年的66%提高到2009年的68%。
保險費(最高13600歐元)可作為特別支出享受免稅優惠。
已婚者可享受27200歐元的免稅優惠。
到2025年以前實現保險費100%免稅優惠。
3. 企業內部的養老保險
雇員有權要求將工資的一部分用於支付養老保險,通過締結養老保險合同,工資的一部分自動轉成養老保險金。這部分費用除了免稅以外同時免除社會保險費。
利息稅
新的利息稅政策於2009年1月1日起生效。新的稅率為25%,銀行將這筆稅費直接匯入稅務局。無須繳納個人所得稅者可以免除利息稅。
利息稅條例也適用於股息和其他資本形式,以及轉讓出賣股票、投資基金和證券等的收入。
如果個人所得稅不足收入的25%,可免除部分利息稅。
如年息不超過801歐元,則無須繳納利息稅。
取消兩個舊條例,一是買進的有價證券如在一年以後才賣出則可免稅,二是買賣股票和有價證券的收入的50%須繳納利息稅。新條例規定,從2009年1月起,凡是股票、投資基金和證券買賣的收入的全部須繳納25%的利息稅。另外2009年1月後買入的股票和證券等無論何時賣出都須繳納25%的利息稅,2009 年以前買進的有價證券如在一年以後才賣出則可免稅。一個特例是:2007年3月14日以前購買的證券如在2009年6月30日以前賣出則不享受免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