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地認定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使我葬送了可能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初戀。
那時我已經大學畢業,在一間國營電子廠工作。這工廠有兩千多員工,其中絕大部分是女工,而我是該廠僅有的三個本科畢業生之一。我們在女工當中很受歡迎,這是不爭的事實,但那個時代,男女關係遠不如現在這麽“融洽”,所以,我跟女工的交往基本上隻限於工作。很快,一個漂亮的女孩引起了我的注意,我們有了別人能看出來的“多一點”的交往。過不了多久,認識我的人都跟我調侃,說我跟她“拍拖”了,每次我都很認真地回答,我們隻是朋友。私下裏,我跟她去看戲,去逛街。實際上,那時的情人們能公開做的一切我們都做了,隻差越過“界限”那一步。我心裏也知道,我很喜歡她,但是,腦子裏麵總有一個聲音告誡我,你們是朋友,你們要保持真正的友誼。為了防止感情進一步深入,我要她叫我“哥哥”,她雖然不願意,還是照辦了。兩年多時間,我們就這樣保持著來往,直到有一天,她告訴我,她要結婚了。
那一刻,我真正體會到,我我愛她,需要她,我要她嫁給我。然而,她說,“太晚了,不可能的!”。她結婚後,我們的來往就很有限,也不可能再象以前那樣親密了,因為我們都是“保守派”。我曾苦思苦想了很長時間,結論是:我為了證明“男女之間有真正的友誼”這一自己經常重複的論點,犧牲了自己的情感。當然,我也曾想,是否我對她並沒有足夠的愛?不管怎樣,我不再相信那自己曾經捍衛的“真理”了。在以後的很多年,和朋友們談及這個問題時,我都是持否定的觀點。雖然有自己的“現身說法”,但還是無法讓大家確信,男女之間沒有真正的友誼。
我們一直都保持著聯係,但極少見麵。即使見麵了,也隻象普通朋友一樣。所以,我後來也想,或許男女之間是能有真正友誼的。特別是今天這個時代,年輕人有幾個女朋友是很平常的事,跟其中第某一個保持“純潔”的友誼,應該不是難事。真的是這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