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美國人的信任和不信任

(2012-10-19 11:00:32) 下一個

 

 

 

幾天前我遇到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於是有了寫出來與你們分享的衝動。事情是這樣的,我的汽車保險公司送來一份隻有19美元的帳單,我當時很詫異。為什麽不呢? 我剛更換過汽車保險公司,而且按照代理人的要求一次性付清了全年的保費。在這種情形下,這附加的19美元款項自然很像突然闖入的不速之客,令我莫名其妙就不足為怪了。錢很少,但我也得搞清楚來由不是? 於是我撥通了代理的電話,答複是你沒有提供你兒子是優秀學生的證明。又是兒子!為給他買汽車保險,我的保險費翻了兩翻。我的理解是美國人對剛成年孩子的不信任,起碼他們認為少年人出車禍的比例高於成年人。但優秀學生的證明為哪般呢?

 

原來,代理為競爭,報保險時故意把我兒子填成好學生了。但她忽視了一點人家需要提供證明,即成績單必須夠得上優秀標準,這一點當時代理並沒有知會我。現在保險公司審查我的背景,自然該證明就被提到議事日程上了。我原想算了,不就19刀嗎,幹嘛麻煩學習很緊張的兒子。但又不甘心,如果連這個都提供不出來,人家一定以為我兒子很差勁,我的麵子往哪裏擱呢? 而且保險公司這麽做也一定有它的道理,我們用笨法想,成績好的學生應該比學習成績差的學生自我約束力好些。於是我把兒子的手機號給了她們,並囑咐她們要發信息。

 

 

事後我就把這事忘得幹幹淨淨。今天我又接到保險公司的一封來信說,那19元不用交了。不用猜,是兒子給他們提供了可以證明他優秀的材料了。其實美國人很講理,隻要你按規則辦事,事情一般都能得到很好的解決。當然美國人辦事死板僵硬,但依法辦事決不含糊。這總比在國內即使符合條件也要托門求人,甚至送錢好很多吧?!

 

學習成績不是一朝一夕的工夫,用此評判風險投資有一定道理。表麵看美國人很傻,很教條,其實很科學。不信你仔細琢磨一下,美國法律的製定,不論大小都很科學,而且經得起推敲。國內許多法規發則,就是幾個人坐在那裏一拍腦袋即出爐了。當然現在也許好多了,過去我在機關時真的就是那樣。但往往腦子一熱的決定都不靠譜,改了又改不說,下麵執行起來也很麻煩。有的幹脆將錯就錯,讓人哭笑不得。 

 

 

 

 

給新司機的信息,當發生意外需要理賠時:
 

 


在美國,若不幸你的汽車被別人相撞,隻要按照下列步驟去做:規則辦事

 

 

1,請先確認自己的車是否停在安全的地方,以避免再次發生事故。
2,確定自己或乘客有無受傷。如有受傷,請馬上請人打   911 求救。
3,用數碼相機或手機拍下現場畫麵,尋找目擊證人,並詢問是否願意作證,並記錄對方的聯絡資料。
4,和事故對方交換駕照及保險資料,請先不要追論責任的歸屬。除非是雙方想私下和解的小事故,請不要向對方道歉或提出賠償要求,以免將來麵對巨額索賠。
4.1 記下對方姓名,駕照號碼,駕照地址,電話
4.2 記下對方保險公司名稱,保險代理(Agent)名稱,電話,Policy Nmuber
4.3 記下汽車的Model,make,年份,車牌號碼,VIN號碼
5,找警察做REPORT ( 根據過往經驗,可以不用),向警察索取警察報告號碼,警察報告通常會在事故發生後數天或數周後出爐,請仔細檢查報告上的內容,如有錯誤,請寫報告的警察馬上更正。
6,請馬上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告事故發生的經過及地點,並提供對方的資料。
7,收集及整理和事故有關的任何資料,如通話內容,通話人的姓名、電話、時間等資料,以便將來麵對法律訴訟時,可以提供資料。
8,如果您感受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侵犯時,應先找律師,以確保自己的權益不受到影響。

上述步驟完成後,很好的的保險公司會即刻幫你做 claim 的動作,並且請你將車子送到你要指定的修車廠,或是到它們指定的修車廠做估價的動作。若不是你的錯,就會寄一封 no fault letter 給你。

若你有 deductible(應扣除保險額), 隻要修理費高於你 Deductible保險公司全權負責,不需付任何錢。 若是修理費低於 deductible,需要和對方保險公司連絡,他們會全權處理。

若不好的的公司,會請你先修理車子再 claim,意思就是叫你先墊錢,然後等很久才能收到錢。所以你需要慎選保險公司!




 
[ 打印 ]
閱讀 ()評論 (2)
評論
whoeverhk 回複 悄悄話 這和信任不信任沒關係,青少年駕車事故率高於成年人是統計數據的結論,保險公司的賠付和承保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賴統計數據的。
花季女人 回複 悄悄話 我在加拿大9年, 也深有同感. 但還是有不少國人依舊按國內對付可憐的農民工的辦法來對付同在異鄉的同胞, 覺得特別可悲. 我在這裏當過雇主, 也給老外公司打過工, 都相安無事,互敬互助. 唯有兩次給國人小生意老板打短工的悲慘經曆.
一次是小老板讓我幫他騙國內來的醫生訪問學者團, 自己躲到日本不露麵,也不發我薪金. 想當初我也是那個圈子的, 弄不好被昔日同窗罵,更何況良心過不去, 就在一個月後毅然辭職. 豈料小老板竟然以不給我本已遲發半月的薪酬相要挾.於是我鄭重發信警告此人政府和稅務介入的嚴重後果.(要知道加拿大政府真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政府呀),嚇的幕後大老板差點發了雙薪來平息事態.
另一次就是現在的小雜貨店老板,幾次電話請我去幫忙. 心一軟就去了,豈料也是押著工資不發怕我突然撂挑子, 本來也不是合同工或發年薪的工作, 隻是幫他們接個短. 卻惹出一身不是. 也許明天又要去給他們普及基本經商常識,曉之以理了.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