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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離婚(7))
小芸出國以後,陽光向上的峰一度陷入消極頹廢之中。他整日泡在酒吧裏,常常把自己灌得不醒人事,有幾次還因酒後鬧事被關進了拘留所。蘭看在眼裏痛在心上,從那時起她就暗暗擔負起了照顧峰和他家庭的責任。但峰始終都把她當成好朋友,好同學,從未越雷池半步。直到有一天峰喝醉後,誤把扶他去床上的蘭當成小芸,在蘭半推半就中兩個人有了肌膚之親。峰醒來明白一切後,痛苦異常,他覺得自己有負於小芸,更對不起蘭,所以不辭而別,一個人去了南方。峰因愛自己,始終沒有對任何人付出過真感情,而蘭為了峰至今未嫁。峰割舍不下和她的那份感情娶了又離,後來幹脆把全部心思放在事業上,以至拒絕所有女人包括蘭,還包括一位市長千金的求愛。峰經過近十年的拚搏終於功成名就,等他回到本市後恨快就成為無人不知無人不曉的優秀企業家,去年還當選為十大優秀青年,和市政協委員。然而天妒英才,在他不到四十歲時,也正是事業的鼎盛時期卻死與非命。也許如果峰當年真的和小芸結了婚,他就不會固執的認為隻有小芸才是他人生的最佳伴侶,以至與後來遇到任何女人都自覺不自覺去和小芸身上的優點進行比較,這就造成了峰感情上的悲劇。
後來在一篇報導振災捐款人員的名單中,蘭才知道峰回來了。她主動打電話約峰出來喝咖啡,雖然時隔多年,但兩人見麵時還是多少有些尷尬,隻是他們誰都沒有再提起舊事,彼此一直保持著相敬如賓關係。當蘭了解到峰離婚後一直單身,作為也是單身而且還愛著峰的她來說,仿佛又看到希望,愛情之火在她的心中重新燃燒起來了。蘭想用煲湯的方法慢慢培養和鞏固與峰之間的關係,幾年來她默默的操辦峰的一切家事,包括選保姆,照顧峰父母的生活,送峰的孩子上幼兒園等等,以至峰的父母認定她就是他們的準兒媳婦,峰的孩子也稱她為媽媽阿姨。
聽著蘭的敘述,小芸無言地仰望著天空,她覺得命運好像和她們三個人開了個大玩笑,人世間的情與愛為何總是那麽陰差陽錯?突然,她想起了什麽,扭頭對蘭說:"既然你那麽愛他,為什麽我回來你還安排我們見麵,甚至還撮合我們?"蘭苦笑著說:"這還用說嗎?因為他愛的人一直是你,而你又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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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 bud!
寫的有些厭倦,受別人影響太大,心裏挺受傷的。
無論如何,值得大頂!!!
離了不一定是壞事。死了也可以說才能夠還兩個癡女的情債了吧!
現在的女人不都以金錢來衡量男人的嗎??
我還是“完美的結局!皆大歡喜!”嗬嗬!!
anyway, I may expect too much from you. hehe.
難道現在流行這樣?
看來是真事,這樣的結局是最完美的.如果芸真的嫁了峰,就會發現峰其實沒那麽好,就會找到當初離開他的原因.看看峰對蘭,就知道他不是那麽重感情的人,否則早被蘭感化了,人心應該都是肉長的.中國的優秀人才中,象峰,芸的LG這樣的一抓一把,可等結了婚,你就知道,都是沒感情的,我身邊這樣的LG可不少,離婚的不多,媽媽都為孩子撐著呢.
其實離婚很容易,一份協議,付律師$800,完了。我周圍的朋友許多隻用了一天。當然也有打官司的,對中國人很少,都不想把錢給律師。
小芸更快,他們是綠卡,在國內找人辦的,國都沒有回。至於和孩子們交代,11,8歲的小孩,交代什麽呢? 告訴他們離婚了,他們都要跟母親,男的正好,不想要。可能有的家庭特殊點,但這些對小芸出奇的順利。
說得是的. 前三章寫得好, 後麵的是很匆匆結尾,有點不知所雲.
芸的出路很不錯,隻是這個婚離得容易了點。作者在前三節對人物的心理刻畫很到位,後來有點虎頭蛇尾。離婚對雙方都是極痛苦的過程,不是說離就離。芸的先生是如何接受離婚這個現實的?在離婚過程中,芸是否再次受到傷害?還是雙方能妥善處理?怎麽向孩子解釋,等一係列問題。既然你文章以離婚為主題,還是有個交待讓你的文章豐滿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