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敢斷言我是做過賊的,雖然是意識形態裏偷的經曆,但無論如何它也是一種偷,隻是形式上有所不同罷了。而這種偷,不僅沒有使我產生絲毫的罪惡感,反而讓我心中充滿了快樂和滿足感。 上小學四年紀的我,默默的喜歡上一個女孩,是那種非常朦朧,單純的喜歡。而我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能和她同桌,不久我就如願以償了。當然在每年一度的重新排坐時,我用了偷梁換柱的手法,不是我比其他孩子聰明,而是他們沒有我這份心思和孩子王的特權。
記得當時最大的願望莫過於每天看到她,而且是偷偷地窺視和用心去感覺的那一種。這一切是不能公開和讓任何人發現的,完全得掩飾在貌似不經意的過程中,這真的是很考驗一個十多歲智商的遊戲。還要用學習成績的優異和敢做敢為的人格魅力潛移默化的引起天對我的注意,起碼不能忽視我的存在。這個實現起來就有點難度,前者很容易做到,但後者就很難把握分寸,我的仗義經常變成老師眼中的惹事生非而受到嚴厲的批評,使我產生很強烈的挫折感,再就是弄巧成拙的被動。
有時她因故幾天沒來上課,我會感到很失落,整天無精打采的。眼睛雖然沒有離開過黑板,但卻身在曹營心在漢。我開始把自己的小聰明盡數用在她身上,我會利用在學校的各種機會,上課,下課甚至出操的間隙;上學下學路上偶然相遇,實現那些精心設計,又花樣百出的"陽謀"詭計。我的眼神下意識就會去她的身上流連,而且是情不自禁的。盡管如此,在整個上小學期間,我卻從沒有和她真正意義上講過一句話,沒有正麵看過她一眼,也從來沒有在人前提起過她。正因為如此,直到今天也沒有人知道我的心思,我把自己偽裝的很好,就像個小偷總是裝得比好人還像好人一樣。 記得有一次,我趁下課沒有人在教室裏的時候,偷偷的把她放在桌子上,已經用舊了的半塊破橡皮扔進垃圾桶裏,再用一些染上鋼筆水,又刻意揉皺的田字格紙蓋在上麵。然後用母親給我買冰棍的零花錢換來的一塊帶水果味道的彩色橡皮,神不知鬼不覺的塞進她書包裏。我膽顫心驚的熬到放學,然後快步的溜出了校門。那天我竟破天荒的沒有看過她一眼(這也是唯一的一次例外),就連偷偷摸摸的也沒有。因為我害怕被她識破,那我就會處於萬劫不複的境地(當時,這件事在我的心裏比天還大)。因為我再沒有勇氣去麵對所有認識和不認識的人,當然這也包括我的家人,更重要的是我可能永遠會失去和她見麵的機會。而在這一時間段裏,至始至終我都是在一種踹踹不安的情中渡過的。我一直擔心我的計劃會失敗,種種假設在腦子裏翻江倒海般不停的湧出來,如果她告訴老師;如果老師動員所有人一起尋找;如果他們發現我手上殘留的墨跡;如果。。。。。。。 我慶幸她是個馬大哈,丟橡皮的事情也沒見她公開向誰提起過,也許她和別人說過,隻是我不知道罷了。但我也始終沒有看見她使用過我塞在她書包裏的那塊帶香味的彩色橡皮。這讓我或多或少的產生一些失落憾,而且這種感覺在我的心中盤橫了很久,也折磨了我很久。直到有一天,這件事情慢慢的連我自己都忘記了。 還有一次,有個男生在背後說她的壞話。我當時就站在他的身邊,感覺就像被人當眾剝光衣服羞辱一樣的不可忍受,血一下子湧上了頭。但又不便說破,我故意撞了那個男生一下,然後硬說是他找喳打架,借故把他狠狠修理了一番。在學校裏,我是出了名的孩子王,無緣無故欺負別人仿佛是我的專利,所以沒有人會聯想到她的身上。那個男孩很無辜,也很委屈,又莫名其妙,想哭還不敢哭出聲來。而我卻有一種莫名的成就感,因為在我的潛意識裏,我維護了她的尊嚴和神聖不可侵犯的名譽。
這隻是我善意良謀和行動的一部分,在此我就不一一列舉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我確確實實的做了賊,我總覺得偷過她什麽,隻是我自己也說不清楚。是那種偷看她的行為,還是我背著她做過的一些"好人好事"。 在做賊的日子裏,我的心總是被幸福和不安分成了兩半,我為自己曾經不露聲色的幫助過她而感到幸福快樂,也為錯過一次又一次和她單獨說話的機會而感到不安。我,一個少不更事的男孩,經曆了人間幾乎所有最原始的情感,快樂,惶恐不安,惦念,睡不著覺,裝像裝到真,但我敢說當年我的感情是純粹的,高尚的。 我想許多的男人都有過和我類似的經曆,我把我的故事寫出來與你們分享,希望你們在回憶自己的過去時,能有和我一樣找到當年的快樂和幸福,讓它們伴隨著你們走完今天和明天。 哈哈,到今天她也不知道這些,而且永遠都不會知道。最可怕的是,我都有些記不起來她當時的模樣了。 |
好啊,我多寫,你多看。
祝福你們。
我先生(小學同學)膽子比你大
我經常會想起他借給我第一本書
從那一刻起,我就愛上了他
我們在一起37年了
真非常感謝他!
咱大嫂要有多大的譜兒才能收降大哥的心啊。當然,也可能小時候鬧超勁兒了,大了倒是自己就收心了。
來源: 薑還是老的辣 於 09-11-20 14:08:38
回答: 做賊一樣的喜歡她 由 平凡往事 於 2009-11-20 12:51:26
你說的不錯,我也有你類似的經曆,她是班裏最漂亮的。不過我沒有你做得那麽多,沒有投入那麽深。可比你幸運的是,居然在美國見到了她。她兒子比我兒小一歲。我們現在還是常聯係的朋友。
我想許多的男人都有過和我類似的經曆,我把我的故事寫出來與你們分享,希望你們在回憶自己的過去時,能有和我一樣的快樂和幸福感伴隨著你們的今天和明天。
i like doughter very much,but i donot have one yet!
哈哈,人生就那麽幾十年,能早戀是福啊!不是嗎?
“直到有一天,這件事情慢慢的被我自己也忘記了。”--您真謙虛,如果說這是忘記了,那麽您肯定還有很多細節沒有和我們披露。甭去教堂了,有空和我說說就行了。
別對號入座,哈哈,不就是編個瞎話嗎。
不是小偷!
你好像: 早熟!
問題更大!
需要911嗎?
應該叫暗戀的快樂吧?不過,這暗戀的確跟作賊似的,嘎嘎...
不錯,有些人,有些事一輩子都忘不掉,尤其和感情有關的東西。
好感和愛情是那麽讓人銘心刻骨,永不忘懷,可見它的魔力, 所以, 那麽多人愛上愛的感覺.
愛情是人類永恒的話題. 謝謝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