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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步出台北地院,在兩位律師陪同下發表簡短談話。
陳水扁涉及弊案12日下午被起訴,晚間9時30分召開延押庭,公訴檢察官以扁惡性重大,有勾串證人之虞聲請延押。扁則用大水庫理論為國務費案自辯,地方法院法官以無逃亡之虞,裁定當庭釋放,但盼望扁勿「挾持」群眾,開庭須到場。扁在被羈押31天後重獲自由,並限製住居。 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在扁裁定釋放後表示,肯定法官作法,還被告公正空間,並盼司法勿以押人取供方式偵辦案情。鄭文龍並表示,扁心情很高興,將回家「過火」。 陳水扁重獲自由的第一刻,步出台北地院時,對著在場守候的各家媒體發表一簡短談話。談話中主要提到,自己在看守所中度過最辛苦,也最孤獨的32天。感謝的兩位大律師、諸位民進黨先進與支持者的聲援和鼓勵,尤其特別感謝台北地院法官的裁定,讓他得以重獲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