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深愛妻子、為她一天工作14個小時、一次買30件衣服的丈夫,陪著美貌的太太遊完巴黎,回美國。
在郵輪上,他們遇見那妻子的老情人,三個人一起賭博、聊天、喝酒。
水性楊花的“女人”知道丈夫不懂法文,居然用法文跟老情人調情。
“多笨的丈夫!”我把故事說給朋友聽。
朋友一笑:“她丈夫說不定聽得懂,裝不懂。”
“何必呢?”我說。
“看不慣,就分手。既然不想分手,就別問,裝不知道算了。
前兩天偶然看到莫洛亞的這篇小說, 感觸很深。婚姻一直是我分析不清的一個問題。我的心是分成了兩半:一半希望有與子攜老的圓滿,另一半又覺的婚姻某些程度上是對人性的一種扭曲。
這第二半聽起來是對婚姻的否定,大概源於我看到聽到很多婚姻是勉強維持狀,或為了孩子,或為了雙方的金錢利益,或為了不遭社會的白眼和背後詆毀,或是覺的一大把年紀折騰不起了等等。
民國時期的怪傑老宣曾說,“認命二字,可以解化夫婦間無限的煩惱。認命並非迷信。我國從古至今的夫婦,因這兩個字,不知保全了多少萬萬,少出了多少醜事!”
再看上麵的那篇小說,好像認命不是東方人的專利。有些人會說那個丈夫很大度,很豁達啊。他可能已習慣老婆的愛打情罵俏。更有甚者會想,他給了老婆自由就是給了自己自由,背後不定也有一手呢,兩個人都遵守遊戲規則不挑明罷了。“一千個人看哈姆雷特“。這裏大家可以自由想象。
我由認命就想到離婚這個問題。上麵文章裏兩個人最後是希望保持婚姻,畢竟婚姻可能是不幸的,但起碼它提供給你穩定的社會基礎。但萬一離婚了,結果如何呢?
現今的女人,若真的有勇氣離婚,也不的不麵臨在再婚市場上的價值大大打個折扣的局麵。另外中國幾千年來重男輕女的觀念導致了現在中國男多女少的局麵,選擇的機會就更少了。不過有看報道說印度人也很重男輕女,懷孕查出是女孩就墜胎的也不少。我不得不懷疑是否文明越古的國家男權越強。而離婚的女人若再帶個孩子,想再結婚簡直是難於上青天。當然如果長的不是太難看,找一個比自己大20歲的有時還是能找到。
離婚男人呢,再婚相對來說容易些,特別是有經濟基礎的男人,經常可以找到比自己年齡小的。大家看到這是很不公平的。所以我站在女性的角度上,覺的女人要保護自己,還是經濟上要獨立,要珍惜自己,相信女人的每一個年齡都是美麗的。
當然上麵小說把女人放在該“挨罵”的角色。反思維的想一下,男人“濫/爛”情的也很多。隻是在男權社會男人若濫的話比較容易接受。女人濫遭萬人罵,男人濫可能隻遭千人罵。畢竟見怪不怪。老宣言,“要知道這賢德二字,是一般喜納妾,好外遇的男子們造出來的;是專門束縛女人的;是最不合人道的。我國自古以來的婦女,因為貪圖賢德二字的美名,不知流了幾百萬缸眼淚!
以上是看了小說的一些雜想。很多事情表麵上很簡單,大家容易群起轟之。拙人僅努力辯證的看事情, ”姑妄言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