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公館”每年花銷80萬元
(2008-10-15 13:5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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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公館”每年花銷80萬元
康有為55歲以後在上海和江南生活的14年間,每年花費不下兩萬銀元,折合今天人民幣80萬元。
康有為是清末維新改良派的主要人物之一。1898年“戊戌維新”慘遭失敗,“六君子”被屠殺,康有為和梁啟超受到清政府滅族緝殺的通令,流亡異域。以後又因保皇、“勤王”,幾次參與複辟活動,與孫中山等革命派水火不相容。他1913年回國後,大半托庇於上海、青島、大連的租界內。
康有為除了元配夫人張雲珠於1922年去世外,他還有5位妻妾和6個未婚子女,侍候這些老爺太太、公子小姐的有10個女仆、30多個男仆、廚師等雇員,有兩個看門的印度人。另外還有川流不息的前來寄居的門生故舊和食客,少則十餘人,多則三十餘人,一概款待如賓,模仿戰國時期孟嚐君的古風,叫做“養士”。
光是消耗大米,每四天就要吃掉一石(176斤),每月單夥食費就要花費400銀元以上。男婦雇員每人月薪平均12銀元,共計每月支付工資500銀元。
康家5房妻妾更不是省油的燈;此外還給女兒每人每月發零用錢5銀元,兒子每人兩銀元。康有為不斷與外界聯係,時常“通電”對國事表態,電報費每年可達上千銀元。再加上婚喪喜慶應酬費等,平均每月總開支2000銀元左右。康有為55歲以後在上海和江南生活的14年間,每年花費不下兩萬銀元,折合今天人民幣80萬元。
“康公館”這麽浩大的開支,錢從哪裏來?一部分是憲政黨給的。康有為長期是憲政黨的黨魁,接受憲政黨供給的生活費。至於大軍閥、大官僚對康有為“饋贈”金銀,賬目無從統計。康有為平時還通過出售他的書法作品賺錢。康有為的書法作品,中堂七尺者三十元(銀元),每減一尺減二元,每加一尺加二元;小橫額三尺內二十元。至於為廳堂樓閣題寫“匾額”,價格就更高了。當時的官僚、地主、軍閥、富商,附庸風雅,趨之若鶩,紛紛收藏康有為的字書,此項收入每月在1000銀元左右,合今天人民幣四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