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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風險大的行業

(2009-06-22 20:32:48) 下一個
(2009年2月)
酒吧故事-------風險大的行業
賣酒吧的事情還在進行著,買家已經通過她的律師下了offer,我明天得去見我們的律師,其實,我們---指我們家和我們的拍檔他們兩口子,都對這樁生意能否成交沒有多大把握。


最大的麻煩是該死的房東,簡直就是從書裏麵走出來的葛朗台,這個財迷心竅的希臘老頭,一聽到我們露出口風想賣酒吧,需要他簽字轉房租,馬上獅子大開口,要求加房租,還要求我們給他一萬,黑心得不得了!這個是我們沒有想到的,等於我們賣店的錢還要分給他一些!


而且房租的合同是一點討價還價的機會都沒有,一般租房合同中,房東負責的部分,比如說屋頂水管漏了,應該房東修的,他卻什麽都不負責,一概我們自己修。沒有辦法,這老頭是一點虧也不肯吃。轉房租要錢,大不了我們出了,可是,就怕他這樣的合同,我們酒吧的買家不肯同意,那樣,生意隻能泡湯了,律師費也白交,我們還得一邊繼續做著,一邊繼續重新找買家。


其實我們也不是十萬火急地要賣酒吧,酒吧現在生意幾乎是三年來最好的,有錢賺也不算急著賣;要賣的原因,一個是按照早就訂好的計劃想回國,目前這樣的生活持續下去,隻是慣性地活著,不是生活,隻不過比唐人街打工的掙錢多些,活也輕鬆些罷了;另外,什麽回報和風險比都是基本正比的,比如酒吧,是比很多生意都輕鬆些,比如餐館比這個累,雜貨店比這個事情多,可是酒吧最累的是操心,精神緊張,總怕一個閃失出什麽事情。比如說,本周六淩晨多倫多一個酒吧門外發生的因為兩個客人吵架引發的槍擊案成為這兩天的新聞頭條,因為死了人,酒吧當然立馬被封了調查,看報紙上照片,酒吧被拉了黃色警戒線,還不知道什麽時候能夠沒事再開業呢。


這樣的事情當然基本不會發生在我們這裏,那種身上帶槍的危險人物起碼在我們酒吧是沒有的;但是,所有酒吧一個最常見的問題是客人喝醉----這個就是酒吧的責任,最怕是你發現的時候他已經喝醉了,這時候你最怕的是,警察進來,或者他怎麽平安無事地走出去回家,別摔倒在地。另外一個最怕的是客人有口角發展到衝突打架,你要在沒有打起來的時候就趕緊製止,避免衝突升級,不然有人受傷引來警察,甚至是我不得不主動報警處理,那樣的記錄對我們酒吧一定不是好事情。所以,最擔心的就是這類的突發事件,酒吧萬一哪天突然被關門了,那我們這幾萬的投資一下子就泡湯了!唉,小本生意啊,虧不起。



所以,我們想賣了酒吧,也是不想這根神經一直繃著;常常晚上一個人在酒吧的時候,有些客人問我,一個人不怕不安全?因為幾乎每周都有報道中餐館被人打劫,在半夜左右搶走現金的事情發生。


我就和他們說,沒有關係的,我們酒吧在這個大街上,燈火通明的,而不是那種在偏一點的街道上的餐館;先不說街道上一直有車在跑,就是路上都老有人在走路,打劫的人一定不敢選這樣的店,因為他進來的話隨時會被外麵的人看見報警。再說,我們酒吧多數是熟客,晚上有人在的話生人也不敢進來惹事的。起碼我是這樣分析的,所以還真不擔心這個,隻是擔心不要出什麽打架的事情,被警察記錄甚至關了門。


我就覺得很不可思議的事情是,幾年碰到幾次大的打架事件,都是我在晚班的時候發生的,真是大歎倒黴,而且都不得不叫警察-----因為有人流血了,我必須主動報警,不然別人也可能會看見報警的,哪怕是路人,那警察就要問我了:你為什麽不報警?而我報警的同時,得想辦法證明這個事情沒有我的責任:他們雙方都沒有喝醉;如果有人有喝醉的跡象,我要說他們是吃“藥”了;如果酒吧已經有人喝多了,趕在警察來之前,把他們趕緊趕走。

一次打架,是兩個熟客之間,所以根本想不到這麽熟的會打架,而一方是二十出頭的年輕人,一打起來不聽我製止,很狠地打得對方頭破血流,我當機立斷隻能報警-----有時候隻不過是打兩下出出氣的那種打架,雙方都不願意叫警察,我當然更加不願意,就好說;這樣的真打,我隻有叫警察這唯一選擇了,幸好警察來的時候打人的跑了,被打的沒罪,我也沒有什麽事情了。


第二次,是打得很狠的一次,三個人進來打酒吧裏麵的我們一個熟客,基本是進來就打,我根本拉不了,勸不住,當機立斷報警,警察來的時候對方跑了兩個,一個打紅了眼還沒有跑掉,和我們酒吧那個都是頭破血流的,----我和其他客人都躲遠遠的,警察一看馬上記錄了,本來我很擔心怎麽記錄我們酒吧呢,警察到很nice的樣子,我也很禮貌地問他,我會不會有麻煩啊?他說,我們那個客人喝醉了,我是waitress沒有什麽,但是酒吧老板的執照可能有麻煩,我故意驚訝地說,他沒有醉吧?我知道他醉的樣子,今天他也沒有喝多少,而且剛才很安靜,現在這麽瘋狂叫喊,是不是吃了什麽藥啊?旁邊一個和我很好的客人也幫腔說,他可能吃藥了!

最後我也沒有什麽麻煩,估計那個警察也大事化小了,沒有記錄吧!雖然什麽事情都沒有,畢竟一身冷汗,所以,開酒吧精神上的壓力遠遠大過體力的。

後來兩次打架的客人,雖然都是花錢不少的客人,我們還是罷掉了,因為愛惹事情的人,潛在危險太大,花錢再多也不能要。這起碼是我們的管理方法。


萬一,碰到打劫的怎麽辦?在加拿大警察就是這樣教育我們大家的:不要反抗,給他錢,破財免災保命。所以打劫的那麽多,基本是不抵抗運動啊。歹徒也就一般盜亦有道,不會傷害你了。


最近賣酒吧,來問生意情況的人,有些就有點怕怕地問我:酒吧會不會有人打架?也有的人看我說我晚上也是一個人,很怕的問:你一個人怎麽管那些打架的?不禁想起我剛剛在酒吧做的時候,也是覺得這是個很可怕的問題,現在已經不怕了,而且也覺得不難控製,想來也難怪我會做了這行,起碼還得膽子大啊!



當然,三年來也不斷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還是有些管理客人的經驗了的。將來,如果可能的話再做酒吧,也會有信心做好,起碼管理起來會少冒險,少招惹警察來,少吃罰單。簡單說來,就是,管鬆了怕出事,喝醉;管太嚴,又怕沒錢賺。掌握好這個度,就是又賺錢又不麻煩的好酒吧了。


希望我們的酒吧早日賣出去,我也鬆口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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