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沒有黨文化
作者: 謝盛友
“黨”、“黨”在古代是兩個字,現在“黨”是“黨”的簡化字。從黑,尚聲。本義:晦暗不明。“黨”指集團時,在古代一般隻用於貶義。
黨:不鮮也。(見《說文》) 黨:善也,美也。(見《廣雅》) 黨:元而致實,博而黨正,是士君子之辯者也。(見《荀子》) 黨:知曉,解悟。法先王,順禮義,黨學者。(見《荀子》) 黨:偏私,偏袒。子黨於師人。(見《韓非子》) 古時的黨與現在的黨大同小異。古時黨有集團、糾集的意思,可以是名詞,如黨錮之禍、閹黨、東林黨等,這與現在的黨派有些相似,都是為了共同的利益糾結起來的一批人。可以是動詞意思,就是團結、糾集,如黨同伐異。現在的黨,多指政黨,有自己的政治綱領,由具有共同利益的人,組織在一起,為了政治目的而行動的團體。有執政黨和在野黨之分。 為什麽我說中國沒有黨文化,因為中國是國養黨,西方是民養黨。民養黨才有政黨文化,國養黨是黨國專製。 中國政府要馬兒跑得好,又要馬兒不吃草。一方麵,中國政府確實在鼓勵民間力量為社會做奉獻,要它們多做事情,特別鼓勵企業和企業家多捐錢。每年什麽“排行榜”、“光榮榜”都是很多的。但另一方麵,中國政府製度設計上防範多於鼓勵,渠道確實不暢通。在國內,民間組織最頭痛的事就是找掛靠單位。一個血癌協會,非得掛靠衛生部底下一個什麽局,但人家說它已經掛靠了一個協會,指標已經用掉了,就不要你了。找婆家很難,隻好工商注冊,要工商注冊就必須交稅,結果明明是非營利組織,還是要給政府交稅才行。 在西方國家,公益捐款,自然就享受免稅。 中國政府防範太嚴,老怕人幹壞事。如果法製健全,人幹壞事並不可怕,幹壞事就可以依法治之。用掛靠的辦法,用權力監督權利的辦法來防人幹壞事,我覺得,意義不大。而且,很可能永遠沒有意義。國內的現實是,幹壞事、貪汙腐敗、真出大問題的,倒是跟權力勾結密切的。我今天又多一個想不通! 製度設計要有一個思想基礎,而不是整天埋怨說:一不小心,社會主義就被顛覆了。 專製製度最根本的弊端是,權力無法貫徹下去。中南海的手,再長也無法伸到黑龍江、海南島。古人說“天高皇帝遠”,而我說“處長專政”。上個世紀我寫過一篇文章,叫做《處長專政》。有感於在國內每星期二下午政治學習時聽傳達中央文件,最後經常聽到有這樣的一句說明:此文件傳達至縣團級。縣團級就是處長級別,中國的處長掌控他手下所有人的生殺大權,要你生你就生、要你死你就得死。所以,我說,中國從來就沒有什麽無產階級專政,隻有處長專政。 處長離中央太遠,對上他沒有承擔責任的壓力,對下因為他不是民選的處長、他是土皇帝,他沒有承擔責任的壓力。所以說,在一個不是民主自由的“國養黨”裏,中央的權力無法貫徹到最下麵,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處長專政。處長是土皇帝,處長可以有能力成立“國中之國”,任意行使處長的土政策。“我是皇帝我怕誰?!”。 上次我寫《中國人玩不過人家》,海內外基本被誤讀。可能國內的學者讀懂了,有些話不方便表達,海外的讀者沒有讀懂我的根本意思,就非常遺憾。 一個國家、一個民族、一個社會,如果其俱樂部都不發達,社團怎麽發達,社團不發達,公民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社團慢慢發展下去,規模越來越大,人數越來越眾,也就慢慢成為了政黨。 西方人的黨是民養,我們中國人的黨是國養。就拿德國來說,哪怕是一個隻有幾千人口的鄉鎮,也有很多很多的社團。這些社團的費用全部是民資的,社團成立時有章程,章程若被內政部、稅務局通過,社團得到的捐款就被免稅。比如,我每年給國際藝術之家和律師協會的歐元,得到捐款證明,在年終可以從稅務局那裏要回來。 一個社團的成員一般都是誌同道合者,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就舍得出錢。誌同道合者,大家是朋友,如何使用、如何管理這些共同的錢財,也很容易達成諒解,所以發揮最大效益。 一句話,西方德國民養社團。我們中國人是國養社團。都是這些稅收,都是這些錢,我就想不明白,為什麽我們中國人偏偏要先收稅到稅務局,再由國家撥款下來“照顧”社團呢?簡單地取之於民用於民,不就更加簡單嗎?我們中國人很喜歡把簡單的事弄複雜了。再說,上麵撥款,反正不是自己的錢,就很難管理,弄不好還被貪汙掉,怎麽能發揮最大效益呢?我就搞不懂,國內為什麽一定要使錢、使稅繞道,而不讓它直接發揮作用呢? 悲哉!我們中國人由於稅收方向混亂,以致於俱樂部不發達,社團不發達,造成我們中國人根本就沒有政黨文化。
寫於 2008年3月25日,德國班貝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