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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神話的破滅:家庭與事業間的平衡

(2010-05-14 11:39:23) 下一個

一個神話的破滅:家庭與事業間的平衡

ZT- 張李璽

 

保持家庭與事業間的平衡,幾乎是現代社會每個人對職業婦女的共同期望。能否做到,或者如何做到是一個方麵的問題,但另一個方麵,實際上涉及到這樣一個更深層麵的問題,那就是:家庭責任究竟是誰的? 1975 年在墨西哥城召開的第一次世界婦女大會(以下簡稱世婦會) 開始,經過哥本哈根的聯合國婦女十年中期會議”(第二次世婦會) ,內羅畢的審查和評價聯合國婦女十年成就世界會議”(第三次世婦會) ,直到1995 年在北京召開的第四次世婦會,對兩性共同分擔家庭責任問題都十分關注。先後提出,采取一切適當和特別措施改變男子和婦女在社會上和家庭中的傳統任務,消除對婦女的歧視,實現男女充分的平等鼓勵婦女和男子分擔父母責任和家務、男女共同享有育兒假國家財富的計算要考慮婦女們從事無償勞動的時間及其創造的價值等目標這個問題的討論也涉及到家務勞動社會化、有償化和男女共同分擔家務、夫妻夥伴關係等內容。

 

     在聯合國婦女十年特別是’95 世婦會後,各國政府對此都十分關注並采取了一係列措施。例如在委內瑞拉,經過各方努力,成功地通過了憲法第88 ———承認家務勞動是一項能帶來附加值、社會福利與健康的經濟活動,家庭婦女應該得到社會安全保障。根據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和第八個五年計劃提出的目標任務,參照世界兒童問題首腦會議和第四次世婦會通過的有關文件,結合我國婦女兒童發展的實際,我國政府製定並頒布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1995 —2000 ) 》。在黨和政府的關心和領導下,在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綱要實施順利,成效顯著,主要目標基本實現,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各個領域的權利得到進一步實現。之後,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1995 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北京宣言〉〈行動綱領〉執行成果報告》,2000 6 月和12 月提交聯合國23 屆婦女問題特別會議,體現了我國政府認真履行對國際社會的承諾。2001 —2010 ,是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和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時期。麵對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新形勢、新任務以及經濟全球化的發展趨勢,適應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和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的需要,實踐新千年國際社會提出的婦女兒童行動計劃,促進婦女兒童的持續發展, 又頒布出台了《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 —2010 ) 》。在以上兩個綱要中,先後提出提倡夫妻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和撫育子女,推進托幼事業和家務勞動服務事業,進一步減輕職業婦女的家務負擔,並明確提出堅持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原則和將性別問題納入決策主流。從上個世紀90年代末和本世紀初進行的兩次中國婦女社會地位調查公布的統計結果來看,我們也可以看到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的提高和人們的思想觀念方麵的顯著進步。

 

      回顧十年來在婚姻和家庭領域中的研究,內容涉及到生育、家庭暴力、婚姻家庭法製、婚姻家庭道德、婚姻質量、家庭關係等方方麵麵。從社會性別視角重新審視婦女的家庭地位是本世紀研究婚姻家庭問題的一個特點。許多學者認為,在不能否認婦女的家庭地位同過去相比確實有了很大提高的同時,也不能否認男權中心和父權製文化的影響仍然左右著婚姻權力關係。[1 ]

 

      許多國內外研究婚姻家庭的專家發現,在對婚姻的感受上,兩性之間存在著顯著差異,簡單說,丈夫的對婚姻的滿意度要高於妻子。盡管對這個結果的解釋很多,但有一點,幾乎所有的專家都注意到了,那就是女性婚後,或者說在家庭生活中過多遭遇到多種角色的衝突,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原因。角色衝突的原因不僅僅與角色的數量有關,更為重要的是與社會文化對不同角色的期望、傳統觀念與新的生活價值觀的衝突、對婚姻生活中不同的感受和自我意識的出現等問題有關。例如家務分工的問題,不是一個你幹多我幹少的數量上的問題,它也涉及到一個公平的問題,一個主觀感受的問題,一個角色期望的問題,一個權力平衡的問題。[2 ] [3 ]

 

    很多學者還注意到,人們總是自覺不自覺地把女性和婚姻、家庭聯係在一起,把女性同家庭的責任聯係在一起。但卻忽視了這樣一些數字:女性的工作時間是全球工作時間的67 %;女性的收入隻占全球總收入的10 %;女性占世界文盲總數的2P3 ; 女性隻擁有世界上1 %的財富;近六成的女企業家要照顧家庭成員;1P3 以上的女企業家要從事全部家務勞動;50 %以上的女企業家每天的工作時間是10 小時以上。[4 ]

 

    在家庭責任的問題上,學者們認為,將家務勞動視為妻子的工作適合婦女做的工作並非理所當然,而是一個需要解釋的社會事實,認為家庭中不平等的性別分工關係與夫妻雙方在家庭中的權力和地位有關,而這種家庭中的權力和地位又與家庭之外的社會資源的占有和分配有關,在考察和研究家庭責任的問題時,應當將家庭置於更廣泛的社會文化脈絡中考察,不能忽視家庭中不平等的性別分工關係和社會中不平等的兩性關係的關聯。[5 ] 可以說,’95 世婦會以來,在中國當代婚姻家庭的研究領域中,對社會性別概念的引入,不僅豐富了該領域研究的內容,更重要的是學者們對公領域和私領域之間的關係關注,對家庭責任和兩性關係的關注。研究的問題、對原因的分析以及相應的對策也都十分注重社會兩性關係的發展脈絡。

 

    雖然家庭責任的問題隻是婚姻家庭研究中的其中一個問題,但眾所周知“, 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原則,在尊卑有序、男女有別的中國人的家族製度中,得以完全的支持和保護,對男女兩性的不同期望、態度以及行為的評價也都局限於這個模式之中。因此,將家庭責任有意無意確定給婦女,單方麵將保持婚姻與事業間的平衡責任交給婦女,不僅是不公平的,事實上也是不可能實現的。

 

      家庭責任究竟是誰的? 對此問題所持的態度,無疑也會影響相應的社會政策。這也是’95 世婦會以來該領域關注的另一個問題。學者們認為,在動員婦女離開家庭參加有報酬的社會工作的同時,不能忽視男女兩性在家庭角色中的重新安置這一問題。如果在家庭中和人們的觀念裏,未能徹底改變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模式,不鼓勵男性走進家庭承擔家庭責任,就不能從根本上動搖建立在男尊女卑這一兩性關係之上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這將成為日後在社會中全麵推行男女平等政策的主要障礙之一。

     而這一分工模式的延續,無疑給婦女帶來不少麻煩,對她們來說,由於就業上的無選擇———“主外”(政治的和經濟的雙重原因使婦女必須走出家庭) 和操持家務的無選擇———“主內”(“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和對妻子的角色期望使婦女不得不扮演主持家務的角色) ,在這兩個層麵同時無選擇的情況下,勢必給妻子帶來沉重的負擔。同時,如果認為女性應對家庭負責,也會將一些本應公共領域關注的問題化了,例如,老年人的社會保障體製的不完善,缺乏公共資源的合理的再分配,使得養兒防老成為重要的替補措施,家庭養老實際上更多是給女性增加了負擔。還有托幼問題,家務勞動問題等等,也都由於女性主內的責任,更增加了她們負擔。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性別分工這一家庭責任模式,是使得女性在社會和家庭中處於從屬地位的主要因素。有人說,保持家庭與工作間的平衡是女性可以作出的選擇,這隻是一個神話,因為社會並沒有給女性這樣一個可選擇的空間,家庭製度和女性的家庭責任已經被結構化了。而一旦家庭責任和分工與性別聯係在了一起,並被製度化的時候,必然會影響到女性在家庭中居於從屬地位。[5 ]

 

     事實上,把婚姻和家庭同女人聯係在一起,把事業和成功留給了男性這種格局,不僅僅給女性,特別是職業女性帶來了衝突和壓力,實際上給男性也帶來了壓力和負擔,在女性的家庭責任被性別分工結構化了的同時,男性也同樣受到了這種責任的約束和評價。同時,從事婚姻家庭研究的學者們認為,不可忽視性別分工在兩性關係建構的過程中的作用,以及性別關係和政治、經濟體製之間的關係。性別分工模式(家務分工) 既受到社會文化和社會因素的影響,又與現代經濟和政治體係中的性別關係相互作用。縱觀十年來有關的研究和討論,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男主外、女主內的兩性分工模式不僅在觀念上和實際生活中影響著婦女地位,同時也製約了男性的發展。家庭責任是雙方的,婚姻家庭的幸福應該建立在兩性平等和諧發展的基礎上。

 

原文:http://www.xbwhyj.cn/html/xueshushiye/zhanglixi/200810/0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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