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議書
文學城華人攜帶出國原裝物品(包括原裝人緣:朋友或配偶)
攝影文學展覽評比
想當年沙遜老板闖上海灘時隻身帶著一隻皮箱,一把雨傘。而我們這些來北美的留學生當年多數是托運了兩隻行李箱,每件可重32公斤;按現在的規定是23公斤。外加一隻手提行李。這就是我們每個人的一家一當了。多少年過去了,帶著這兩隻皮箱鬧革命,轉戰南北,馳騁千裏,如今差不多都擁有汽車洋房了吧。與那三十畝地一頭牛,老婆孩子熱炕頭的過去比起來是不能同日而語。可是與我們在國內的GGJJDDMM比呢?
我們今天就憶憶苦吧:
入選範圍:
書籍,日用品,衣穿,信件,照片,首飾,等等等等,包羅萬象,應有盡有。
配照片和簡短說明,或專篇博客:
每件或分組幾件
評分標準:
- 物品的價值含義
- 物品的審美含義
- 時間長短
- 擁有者的多寡
分組:
1年
5年(木)
10年(錫)
15年(水晶)
20年(搪瓷)
25年(銀)
30年(珍珠)
35年(珊瑚)
40年(紅寶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