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這種敵對情緒,我不得不考慮離開了。但是,到何處去?我還真的不知道,很難說,下一個打工的老板會強多少。
在我猶豫不決時,老板開始時不時地多給我點錢,二十到五十不等。我當然要推辭一下,但老板每次都說:“我知道你們剛來,經濟困難,我多了也幫不上,但很願意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幫一下。”看來老板不是不近人情,而且我的努力老板也是看在眼裏的。當時真是感激的一塌糊塗,同時我也認為給我那麽低的工資,拿點補償也理所應當。
但老公知道後,不樂意了,直說我糊塗。其實直到現在我都認為老公想的太多了,因為老板沒有對我作出任何過分的事。但為了家庭安定,而且我也曾不止一次的想到離開,所以決定不在這家小店幹,盡管老板一個勁的挽留。
事情過去很久了,但這次經曆使我第一次看到自己竟然有這麽強的忍耐力,或者說奴性更確切點。更對自己接受6.5$的時薪(比當時的法定最低工資少1$)感到自責。盡管有很多原因,但這本身就是對自己勞動價值的一種否定。正因為是有很多“我”這種人的存在,攪亂了用工秩序,讓很多老板廉價用工,還能專橫跋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