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人人有“罪”好了,就算“沒有人能夠有存活的資格”好了
(2008-05-10 0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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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釋耶和華/耶穌的暴行的時候,基督徒“小財主萬蕩”同學:“在神的眼裏,人人有罪,若不是出於恩典,沒有人能夠有存活的資格,”
這是典型的基督徒們的思維。問題是:
就算人人有“罪”好了,就算“沒有人能夠有存活的資格”好了,耶和華/耶穌處罰“罪犯”的時候,可不可以人道一些啊?耶和華/耶穌用“__使__人們吃自己兒女的肉”這樣的方法來“處罰”人們,是不是太邪惡了一點?嗯?我看,這個耶和華/耶穌簡直就是邪惡到極點的惡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