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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癌症病人飲食宜忌

(2009-03-23 09:44:26)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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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病人能吃什麽不能吃什麽常常困擾人們,下麵整理一些資料提供給大家,希望能給有需要的朋友一點幫助.
                                                     宜吃食物

      玉米、米皮糠、紅薯、薏苡仁、南瓜、黃豆、白扁豆、蠶豆、豬肝、烏骨雞、雞蛋、鵝血、豬蹄、酸牛奶、牛奶、海參、甲魚、幹貝、蛤蜊、牡蠣肉、鮑魚、鮫魚、梨子、獼猴桃、杏子、山楂、橘子、大棗、香蕉、草莓、無花果、蘋果、羅漢果、菱角、百合、核桃、荸薺、芋頭、蓮子、薜荔果、葵花籽、苦瓜、冬瓜、黃瓜、大蒜、韭菜、番茄、萊菔、胡蘿卜、蓴菜、金針菜、萵苣、蘆筍、馬鈴薯、豆腐、甘藍、山藥、刀豆、菜豆、黃豆芽、麥麩、海帶、紫菜、海藻、黑木耳、白木耳、猴頭菌、金針菇、草菇、平菇、香菇、靈芝、蜂乳、香醋、枸杞子、白茯苓、紫河車、冬蟲夏草、魚鰾、黃芽菜、花菜。 此外,癌症病人還宜吃些田螺、泥鰍、西施舌、楊梅、蔥、馬齒菜、洋蔥、蕹菜、馬蘭頭、菊花腦、冬筍、枸杞頭、羊棲菜、燕窩、沙參、西洋參、黃芪、鴨肉、鯽魚、銀魚、青魚、豬血、豬腰、絲瓜、菜瓜、青菜、莧菜、茼蒿、芹菜、茭白、桑椹子、橄欖、枇杷、橘餅、葡萄等。

                                                      忌吃食物

     蕎麥  性涼,味甘,《千金·食治》認為“蕎麥食之難消”,《本草圖經》曾說:“蕎麥不宜多食,亦能動風氣。”《醫林纂要》還指出:“蕎麥,春後食之動寒氣,發痼疾。”近代也有學者告誡:腫瘤患者應忌食蕎麥,以免病情加重。故癌症病人食之宜慎。
豬頭肉    根據民眾及前人經驗,豬頭肉屬於動風發疾食物,食之有“助熱生痰”之弊。清代食醫王孟英也認為,許多疾病都不宜食用豬肉,還特別強調“其頭肉尤忌”。所以,癌症患者也當忌吃豬頭肉。
     雞肉    尤其是公雞肉和雞頭,民間皆視之為大發食品。因為公雞肉性溫,助熱易動風,清代食醫王孟英在《隨息居飲食譜》中也說它“多食生熱動風”。特別是雞尾部有法氏囊,是雞的淋巴器官,容易存聚各種病毒菌和致癌的細胞,更不宜食用。
     鴨蛋    根據前人經驗,癌症患者謹慎食之。如《食性本草》中說:“生瘡毒者食之,令惡肉突出。”《日用本草》亦雲:“發瘡疥。”清代食醫王孟英還指出:“鴨卵,滯氣甚於雞子,諸病皆不可食。”並說皮蛋“味雖香美,皆非病人所宜”。可見鴨蛋與皮蛋,癌症者應忌食之。
     鵝肉    古代醫家及民間百姓皆視之為大發物品。如唐·孟詵指出:“鵝肉多食令人發痼疾。”明·李時珍亦雲:“鵝,氣味俱厚,發風發瘡,莫此為甚,火熏者尤毒,曾目擊其害。”清·黃宮繡也認為“鵝肉發風發瘡發毒”。鵝肉為高脂肪食物,甘潤肥膩,助熱生痰,食之易引起複發,故凡癌症患者,皆當忌之。鵝蛋性同鵝肉,《飲食須知》中記載:“鵝卵性溫,多食鵝卵發痼疾。”所以也在禁忌之列。
     雉肉    又稱野雞肉。根據前人經驗,野雞肉乃為發物,如唐代食醫孟詵曾說它“發五痔諸瘡疥”。《日華子本草》認為“有痼疾人不宜食”。清代食醫王孟英亦說:“諸病人忌之。”所以,癌症患者應謹慎食之。
     獐肉    獐為鹿科動物。獐肉性溫熱,凡屬陰虛火旺體質或疾病,皆當忌食。而且獐肉亦屬發物,《飲食須知》中即雲:“多食發消渴及痼疾。”癌症是為痼疾,獐肉溫熱,切不可多食之。
     螃蟹    性寒,民間多視之為大發食品,古代醫家也將它視為誘發病氣之發物。如宋代醫家曾說:“此物極動風,體有風疾人,不可食。”誤食多食會誘發或加重病情,故凡癌症患者應忌食之。
     蝦子    性質溫熱,味甘鹹,能補腎壯陽,民間及醫家均認為它是發物食品。如清代醫家王孟英指出:“蝦,發風動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飲食須知》亦雲:“多食動風助火,有病人勿食。”癌症患者切忌食用。
     帶魚    性溫,味甘,是一種高蛋白高脂肪食品,又是一種海腥發物。《藥性考》中指出:“多食發疥。”清·王孟英也認為:“帶魚,發疥、動風,病人忌食。”可見,帶魚確有觸發宿疾瘡毒之弊,癌症患者忌食為妥。
     青魚蚱    俗稱糟魚、醉鯗,是用魚類以鹽糝醞釀而成。清代食醫王孟英曾經指出:“既經糟醉,皆能發疥動風,諸病人均忌。”也就是說,糟魚醉鯗,皆為發物,故癌症病人不宜食用。
     黃魚    又稱黃花魚、石首魚。群眾皆視之為大發食品,古代醫家也認為黃魚有發動病氣之力,有誘發宿疾病根之弊。如《本草匯言》中指出:“石首魚,動風發氣,起痰助毒。”《隨息居飲食譜》中也明確告誡:“多食發瘡助熱,病人忌之。”癌症患者切勿食之。
     鱭魚    俗稱刀魚。性味甘溫,能補氣虛,健脾胃,但前人多視之為發物。如唐代食醫孟詵曾說:“鱭魚肉發疥,不可多食。”清代食醫王孟英也認為“多食發瘡,助火”。《日用本草》還指出:“食之無益,助火動痰。”所以,癌症患者,忌食為妥。
     白魚    性平,味甘,雖能健脾利水、開胃消食,但它又是一種發物食品。清代食醫王孟英就曾指出:“白魚甘溫,多食發疥,動氣,生痰。”既是發物,癌症病人皆當忌之,更不宜多食久食。唐代食醫孟詵說過:“多食泥人心,久食令人心腹諸病。”
     鰣魚    性平,味甘,補虛,其味鮮美。根據民間及古代醫家經驗,鰣魚屬於發物食品,多食易發動病氣,加重病情。如《食療本草》中說它“稍發疳痼”。《本草求原》認為它“發疥癩”。《隨息居飲食譜》也告誡:“諸病忌之,能發痼疾。”所以,癌症病人切忌食用。
     鯉魚    性平,味甘,前人均認為它屬於發物,有發動病氣之弊,尤其是像惡性腫瘤這類頑固宿症,尤當忌之。唐·孟詵曾說:“天行病後下痢及宿症,俱不可食。”《隨息居飲食譜》中亦載:“多食熱中,熱則生風,變生諸病。發風動疾,天行病後及有宿症者,均忌。”
     黃顙魚又叫黃刺魚。性平,味甘,有補脾胃、利小便的作用。根據古代醫家經驗,黃顙魚屬於發物。如清代醫家王士雄說它“發痘瘡。”《日用本草》還記載:“發風動氣,發瘡疥,病人尤忌之。”惡性腫瘤者多食之,易引動病氣,誘發或加重病情,切勿食用。
      芫荽    又稱香菜,民間及古代醫家都視之為發物。如《千金·食治》中即有“食之發宿病”的記載。《食療本草》也認為“根發痼疾”。《隨息居飲食譜》中更是強調:“凡病忌之。”因此,凡屬宿病、痼疾,不宜多食,或謹慎食之,癌症亦然。
      芥菜    俗稱雪裏蕻,民間及中醫均視之為辛辣刺激性發物食品。如宋代醫家指出:“多食動風。”明·李時珍也認為:“久食則積溫成熱,辛散太甚耗人真元。”清代食醫王孟英亦告誡:“春芥發風動氣,病人忌之。”所以,惡性腫瘤患者,還是忌吃為妥,或謹慎食之。
      辣椒    性大熱,味辛辣,是一種典型的辛辣刺激性食品,有動火助熱之弊,故凡陰虛火旺體質皆當忌食。本節宜忌原則中指出,癌症患者忌吃辛辣刺激的食物,辣椒也在其列。 
      香椿頭    為春季佳蔬。性溫,味甘平,民間大多認為它是發物食品。唐代食醫孟詵也認為香椿能“動風”。清代食醫王孟英也強調:“多食壅氣動風,有宿疾者勿食。”癌症患者切勿服食,以免誘發和加重病情。
      桂皮    即肉桂。性熱,味辛,也是一種常用的辛辣刺激性調味佐料,有補火壯陽、燥烈傷陰、辛散動血之弊,凡寒證皆宜,熱證切忌。對於惡性腫瘤患者來說,原則上宜吃具有養陰、解毒、軟堅、散結和清熱作用的食品,忌吃桂皮之類辛辣刺激、香燥溫熱的食物。
      白酒    性熱,味辛烈,古代醫家也認為它有毒。如南北朝·陶弘景曾說:“明其熱性,獨冠群物,人飲之使體弊神昏,是其有毒故也。”明·李時珍亦雲: “燒酒純陽,毒物也,與火同性。”由此可見,白酒有毒是指它有“火毒之性”,易助熱上火,耗陰傷津,本身就不是養生健體之物。惡性腫瘤患者更應禁忌。若食之,勢必加重病情,甚至促使擴散。
      人參    性溫熱,味甘苦。雖為補氣強壯之物,但有助熱上火、耗陰動血之害。癌症患者若無氣虛表現(見 “氣虛”一節),則當忌食人參。若有陰虛內熱者,則更應忌之,尤忌野山參。正如《本草利害》中告誡:“陰虛火動,骨蒸勞熱,切不可濫服人參,否則,陽有餘,火上加油,病熱必增無減,命則險矣。”    根據癌症病人的飲食宜忌原則,除了忌吃高脂肪飲食、醃熏食品、煎烤後的焦糊食物、辛辣刺激性食物、黴變食品以及煙酒之外,民間中有的至今還保留著忌吃老鵝肉、公雞、豬頭肉、老母豬肉、羊肉、狗肉、蝦、蟹、海魚、鯉魚、香椿頭、茄子、蕎麥、芫荽、雪裏蕻等發物的傳統風俗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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