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警官信箱又開通了,上周的文章在本網及51周報見報後,讀者的反應空前熱烈,大量湧入的電子郵件說明華裔移民對於許多涉及法律治安的事還不甚了解,有些甚至是頗為基礎的問題,這也說明我們與警隊合作開通此信箱是迎合了廣大華裔移民的需求。
由於郵件太多,楊警官不可能每一封都作公開回複,隻能挑選有代表性的問題公開撰文答複,希望能夠對大家有幫助,不過以工作勤奮著稱的楊警官還是盡可能的對讀者的郵件進行答複,本網會在適當時候精選一些普遍性的問題答複刊登,敬請垂注。
本期的話題是關於房東房客租務糾紛,這是個老話題,也是每個人都可能遇到的問題,我們來看看楊警官的答複。
尊敬的楊警官:
我是一名房東,把剩餘的房間租給一名房客已經一年多了,一直以來大家相安無事。但是今年房客越來越過分,經常在房間裏煮食,搞得房間裏麵充滿食物的味道,連其它房間的租客都開始不滿,並向我投訴。他還經常在三更半夜看電視樂,聲音很大,整棟房屋的客人都難以入睡,跟他說了好多次都沒有效果。另外這名房客從來不搞衛生,房間很髒。
鑒於以上原因,我跟他說了好幾次希望他搬走,他卻無動於衷,根本不打算搬家。
我實在忍無可忍,提前40天通知他一定要搬走,並且給了他5天的搬家時間,搬家時間不收房租。
5天之後房客仍然沒有動靜,我隻好動手把他的東西搬到後院,並且切斷電爐和廚房電源,命令他馬上搬走。結果房客威脅會打911報警,還說我沒有經過他的同意就進入他的房間屬於違法。
請問楊警官:
1.碰到這種情況,我是否有權把房客的行李搬出去?
2.聽說安省有個房東房客委員會,還有個安省租賃仲裁處,房東一定要通過這些委員會和仲裁處才能把房客趕走?
3.房客不交房租怎麽辦?他如果不交房租又不理我,我可以報警嗎?
4.警察上門處理房東房客糾紛收費嗎?
5.聽說加拿大特別保護房客的利益,那房東的利益誰來保護呢?
Patrick(化名)
以下是楊警官的答複
房東和租客之間的糾紛時有發生,而且在華人社區還普遍存在。 我再此利用這個機會簡單的介紹一下。
安省的住宅租賃法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 是監管法律。此法規定房東和租客的所有權利及義務。
房東和租客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是解決所有租客和業主之間糾紛的仲裁機構。這個機構的作用就像法庭一樣。如果房東和租客私下解決不了他們之間的糾紛,那就要通過房東和租客委員會來解決,要麽庭外和解,要麽通過聹訊來判決。房東和租客委員會聹訊審理之後會頒布法令,這個法令會有Sheriff’s Office 來執行。
回答此案例的第一個問題,業主沒有權利把房客的行李搬出去。
首先,業主在沒有緊急情況下是不可以進入租客的房間的,更不可以把租客的行李搬出去。業主隻有在緊急情況或者在給租客提前通知並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進入租客的房間。
其次,業主不可以切斷電源。
安省的住宅租賃法規定電源,冷熱水,自然氣/電油和暖氣是重要服務。 業主不可以截斷或幹擾這些服務的供應。
租客在此案例中經常煮食致使整個房間充滿食物味道,三更半夜大聲看電視導致其他租客的正常生活受到影響。租客的這些行為可以成為業主終止租約的理由。業主終止租約的其他理由:
- 租客沒有全數交租金
- 租客持續不斷遲交租金
- 損毀租賃物業
- 從事非法活動
- 危及他人的安全
- 容許太多人居住租賃單位
- 還有一些和租客行為沒有關係的理由,比如業主要收回單位自住等等。
- 租客也可以提前終止租約,如果業主沒有做以下的義務:
- 沒有維修物業
- 非法進入物業單位
- 換鎖而沒有給租客鑰匙
- 截斷或幹擾重要服務的供應
- 幹擾租客的正常生活
- 騷擾租客
業主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如雙方私下解決不了,隻有通過委員會解決。業主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是民事糾紛,警察往往是不處理民事糾紛的。如果業主或是租客中的一方打電話給警察,我們多倫多警隊會出警到現場,但是我們出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和平。
通過委員會解決糾紛的一般程序是:向委員會提出申請,委員會聆訊,頒發終止租約令和執行委員會的命令。 具體的程序請參考委員會的網址:
www.ltb.gov.on.ca 或打電話:416-645-8080, 1-888-332-3234。
你的下一個問題:房客不交房租怎麽辦?他如果不交房租又不理我,我可以報警嗎?
如果房客不交房租,你可以首先和他協商解決。如果解決不了,你可以馬上書麵通知終止租約並令租客限期搬出。如果租客不搬出,你可以用上麵介紹的程序向委員會申請終止租約令並由Sheriff’s Office來執行。你可以打電話報警,但是就像上麵解釋的,業主和租客之間發生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我們警察到了現場的目的是保持和平(Keep the peace)。
回答下一個問題:警察上門處理房東房客糾紛收費嗎?
警察出警上門處理任何事情都是不收費的。
你在來信中提到的最後一個問題:聽說加拿大特別保護房客的利益,那房東的利益誰來保護呢?
安省的住宅租賃法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 是監管法律, 它來規定並保護所有租客和房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租客和房東合用洗手間和或廚房的話,那麽安省的住宅租賃法就不適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