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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堂正正,正氣浩然,統一台灣! ( 《第1節》 )

(2008-03-31 19:38:52) 下一個
堂堂正正,正氣浩然,統一台灣! ( 《第1節》 )

(*注: 參見本文的
《前言》與《後記》
《第3節》,中心內容為: 統一台灣的方針與策略 )

第1節 美國必須站隊:是要麽“損人不利己”,要麽“利己利人”

每個國家爭取自身的正當利益,是無可非議的,而爭取損害別國正當利益的所謂利益,則是不正當的,也是難以或不能得逞的(即便暫時得逞,也必將付出代價而灰溜溜收場),其不僅損害自身的國家形象,最終也將損害自身的實際利益。反過來,在別國爭取自身的正當利益時,不是反對與阻撓,而是樂見其成,或者更進一步的給予幫助的話,則其本質也是在增加自身的國家利益。這些完全可以從美國身上得到驗證。在歐洲多國反抗納粹德國的蹂躪,中國抗擊日本帝國的侵略之時,美國給予了正義的援助。在日本偷襲了珍珠港後,美國斷絕了與日本的綁交並向其宣戰。納粹德國與日本帝國的最初的強大與囂張,並不能持久,因為公理、正義與正氣,在反抗納粹德國的歐洲國家一邊,在抗擊日本侵略的中國一邊,在援助歐洲國家與中國的美國一邊。所以,二次大戰得以勝利結束。美國從正義的援助中,獲得了空前的國家利益:良好的國家形象;歐洲人與中國人由此對美國懷有良好的情感;成為世界第一強國並保持至今。但是,處在世界第一強國位置的美國,如果以為可以不顧公理、正義與正氣而能夠持強淩弱話,那就大錯特錯了。在朝鮮戰爭中,美軍(美國)從推至鴨綠江邊的戰線而敗退至38度線;在越南戰爭中,美軍(美國)從擁有半壁江山而敗北撤退。美國強大的軍力為什麽會招致失敗?不正是由於違背了公理、正義與正氣嗎?!

中美兩國從各自的正當的國家利益出發,自1979年1月1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美國同日宣布與台灣斷交,同年4月撤走全部駐台美軍,並於1980年1月正式廢除了1954年與台灣簽訂的美台“共同防禦條約”(即台灣當時輿論認為的“美國背信棄義,斷交、撤軍、毀約,拋棄了台灣”)。在發表於1978年12月16日的中美建交聯合公報中,美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美國在與中國建交後,緊接著於1979年4月10日又弄出個粗暴幹涉中國內政的國內法《台灣關係法》,並在行動上將此損害中國國家主權的美國國內法強加於與中國之間的國際法之上,完全不顧中國政府的強烈反對,不斷地賣武器給台灣,還美其名曰:“為了維護台海的和平、安全和穩定”。日本偷襲美國珍珠港,是一次的卑鄙;而美國不斷地賣武器給邦交國中國要統一的地區台灣,則是不斷的陰險!這根本就是美國想利用台灣的永久分裂來牽製邦交國中國發展的“小人”行徑!由在二次大戰中正義的表現而成為世界第一強國並保持至今的美國,希望繼續保持為世界第一強國,並以此為其重要國家利益的願望是可以理解的。隻有公理、正義與正氣才是保障其第一強國位置的唯一正途,而通過持強霸道、下著損人的行為,以為能夠利己而保持第一強國位置的話,絕對是南轅北轍!看看曆史上消亡的強國,看看曾經的納粹德國,看看過去的日本帝國,這些都是很好的前車之鑒!以為能夠“損人利己”,結果絕對是“損人不利己”。

再以美國舉一例:美國以“薩達姆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對世界和平有威脅”以及“薩達姆與基地恐怖組織有關連”為由,沒有聯合國的授權(因為許多國家看穿了美國以“和平”與“反恐”為晃子而實為石油的把戲),不顧國際法,而公然入侵並占領依拉克。欺騙可以得逞於一時,但不可能為永久。5年過去了,美國入侵依拉克的兩大理由被完全證明是純屬子虛烏有!謊言敗露使美國“顏麵”受損。當然美國可以“我是No.1,我怕誰”而不顧“顏麵”。5年過去了,伊拉克全國約有66萬人喪生,其中平民占99%,美國入侵占領依拉克花了N萬億的金錢,死了M千的士兵,繼續留在依拉克,將繼續花金錢死士兵(布什在5周年紀念的講演中,依然為自己開戰辯解,並聲稱美軍應繼續留在依拉克),從而引起美國民眾的紛爭:是繼續占領依拉克還是盡快撤出依拉克。這可以說是美國金錢、人員、民心的受損。美國以為能夠“損人利己”,結果還是“損人不利己”。

美國幹涉他國內政的理由,就是玩“把戲----魔術”,而常用的“道具”除上述的“和平”、“反恐”外,還有“民主”、“自由”、“人權”等。可是,“魔術”的本質是“假的但弄的讓人看不出來是假的”。 中國政府與人民,對美國的“魔術”洞若觀火,豈能上當。而看“魔術”表演的,若相信“魔術”就是真的,則是入了魔了。

中國對台灣的統一,如果美國武力幹涉,依然還是:美國以為能夠“損人利己”,結果將是“損人不利己”。

1. 國家統一是任何國家的天賦權利。美國通過南北戰爭,在實現國家統一的時候,根本不考慮下列3項的任何之一的束縛:(1)尊重南北人民各自的生活方式(北方資本主義,南方奴隸主義),(2)保持南北兩方的和平、安全與穩定,不得單方麵改變現狀,(3)南北兩方的前途將通過和平方式解決,不得用武力進行統一,以免造成美州局勢的動蕩。因為上述3項根本就是與美國的統一目標背道而馳的。同樣的道理,中國在實現國家統一的時候,也不會受到任何與中國的統一目標背道而馳的東西(更不用說對他國毫無約束力的霸道的幹涉他國內政的美國國內法,如《台灣關係法》)的束縛!
2. 美國武力幹涉的動機,或者說想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麽?不外乎下列四個之一:
(1)是要占領台灣。那麽1979年為何要撤走全部駐台美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隻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而與中國建交呢?
(2)是要占領全中國。在朝鮮,在越南都不可能實現東西,在中國能夠實現嗎?
(3)消滅中國。除非美國瘋了。
(4)不是別的,就是看到中國統一台灣,“心裏不舒服”,找碴兒(“民主”、“自由”、“人權”等),搗亂中國對台灣的統一,以便繼續從中國的分裂中漁利。先不說“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單就這種德行,就非王者之道,美國從世界No.1的位置上跌下來的日子就為期不遠了。再說,統一台灣是天賦中國的權利,是事關中國核心利益的問題,是中國政府與人民同心誓死要解決的問題,美國隻能是搗亂--失敗,再搗亂—再失敗,直至中國完成國家統一大業(中國具備至勝的天時、地利、人和包括意誌,而美國則相反)。
美國武力幹涉要達到的任何目標都是錯誤甚至是荒謬的,如要實現這樣的目標而不遭受損傷則是天方夜談。

反過來說,中國對台灣的統一,如果美國作為中國的邦交國而樂見其成,或者更進一步的給予支持與幫助的話,有利於中國的統一,更可能是以和平的方式完成統一。在中國的國家統一後,中美兩國間的關係必將翻開嶄新的一頁,在各自的國家建設事務(比如,將來台灣海底隧道的建設)以及世界性事務中將得到更愉快地合作,推動對人類更好的發展!如此,於中美兩國甚幸!於世界甚幸!

綜上所述,在中國統一台灣的問題上,美國是要麽“損人不利己”,要麽“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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