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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斯·韋伯誤讀中國儒學?
馬克斯·韋伯(Max Weber,1864-1920)說,製度存在的意義就在於通過強製遵守共同準則,簡化互動過程所必需的商談過程,確保行動的穩定性程度。他在《社會經濟史》以及其他地方把這些製度因素歸納為:(1)市場的自由交易;(2)發達的貨幣經濟;(3)勞動力的商品化;(4)理性技術的運用;(5)經營組織與家產的相互分離;(6)正確描述借方和貸方關係的複式簿記(記賬)製度的應用;(7)形式法律製度的保障;(8)經濟生活的商業化等方麵。這說明現代資本主義製度是集生產、消費和分配於一體的體係,是一種融合了特定精神和物質條件所形成的生活方式,其基本特征就是理性化(rationalization)。這樣,韋伯就把物質和精神兩方麵的因素結合起來,摒棄了對社會生活的片麵認識。
韋伯的《儒教與道教》是一百年前寫就的一本關於中國宗教—文化的專著,他不懂中文,也沒到過中國,僅憑當時西方傳教士的一些不完整的翻譯資料而展開論述,實在難能可貴。其中個別曆史細節和材料可能並不十分詳確,但我們不能苛求一個外國前人,何況他自己也承認,基於當時的“實際條件不足”,他對自己有關中國的論述持“保留態度”,希望後來的學者能給予必要的彌補。
關於儒學是否屬於西文中的religion(宗教)在中國學術史上是曆來存有爭議的一個問題。及至當代,即使認為儒學屬於宗教的人,也隻是認為儒學在中國社會生活中所起的教化作用相當於基督教在西方所起的作用。儒學在中國社會生活中的影響至廣至深,在功能比附的意義上說儒學是宗教,與韋伯把儒學比附為清教(Puritanism)這種一神論的救贖宗教完全不是一回事。
韋伯完全無視中國宗教史上的這一爭議,直接把“儒教”當做不言自明的前提來使用,亦即對儒學義理和在社會生活中所起的教化作用不加分析論證,徑直把儒學視為西方文化意義上的宗教。譬如他對“天人合一”和祖先崇拜的解釋,混淆了從功能比附意義上而言的、集道德性和風俗性於一身的世俗禮儀或信仰與從“終極關切”(ultimate concern)意義上來說的一神論救贖宗教(依靠對上帝的信仰通過認罪、悔罪、贖罪企盼靈魂得到拯救)之間的本質差別,這是他誤讀和曲解中國宗教和曆史現象的一個重要原因。中國傳統的儒、道和其他民間祭祀、禮儀,是借助前人傳承下來的習俗、認知、文化而流傳的本土民俗信仰,它們大多具有祖先崇拜亦即強調生命綿延、族群接續的特點。祭祀先人作為一種“敬天法祖”的禮儀,希冀將生者與逝者連接起來,目的並非在於個人得到拯救,也非尋求個人的靈魂不死,而是將個人生命同祖先以及後人聯係起來,尋求的是維係族群綿延不絕的血緣紐帶,亦即儒家所強調的“慎終追遠,民德歸厚”(《論語·學而》)。盡管祖先不是神,但他/她凝聚著我們與家族、與這世界聯係的與生俱來的血緣關係,這種天然的情感是與生俱來的。從這個意義上說,習俗、禮儀式的信仰是家庭的、氏族的或者民族的、本土的;從認同人類這一基點出發,它是聯接生者與死者、入世與出世、此岸世界與彼岸世界的紐帶,是一切人都生存於群體之中的普遍共同體觀念(communitarianism)的體現,故可以說它是普世的。
中國以儒學為代表的傳統文化從不把個人理解為一個孤立的個體,而是看作一個各種關係網絡的中心,由於突出自強不息的個人修身是群體成員的共同行為規範,故而有利於形成不斷擴展的關係網絡的社群意識(家、族、國)並在其中自我定位。在這裏,人的生命是以生動而具體的、活生生的人的存在狀況為出發點的,生命的“終極意義”是經由日常生活實踐來實現的,這種“以俗為聖”(the secular as sacred)的樂觀主義觀念,使中國文化確信人可以“不假外求”,能從內部轉化這個世界,而毋需訴諸任何極端超越性、絕對性的形式。再如西方宗教當一個人信仰某種宗教對其生命來說不啻“新生”(Vita Nova/new birth, regeneration)的說法,從中國人的思想方式上看完全是一種譬喻(metaphor)、象征(symbol),迷思(myth),或者是西方基督宗教神學對人的信仰與其生命關係的一種建構。中國傳統文化主張不依賴靈魂不朽而積極肯定現世人生,儒家提倡的立德、立功、立言的“三不朽”思想遂成為中國人世代傳承的“永生”信仰,但不把這種不朽、永生觀念作為判準強加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