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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
4月24日,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對“占中”九子判刑。這九名活動人士最高被判16個月監禁,其餘刑期由社會服務到8個月不等。其中戴耀廷、陳健民及退休牧師朱耀明被判入獄16個月。戴耀廷、陳健民立即入獄,而朱耀明獲兩年緩刑。另外六人刑期從社區服務到8個月監禁不等。
蘋果日報有篇報導,文章題目這麽說的:占中九子案開審〝何罪之有〞。這個就是找後帳了,是找的這個雨傘運動,雨傘運動最一開始的發起人,就是占中三子。讓愛與和平占領中環(Occupy Central with Love and Peace,縮寫OCLP),簡稱和平占中、占領中環、占中,是由香港大學法律係副教授戴耀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學係副教授陳健民及基督教新教牧師朱耀明於2014年9月28日起在香港發起的一場爭取普選有真正選擇的政治運動。運動於2013年初開始醞釀,提出以公民抗命為手段,采取占領香港金融區中環的交通要道的方式,來爭取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能夠公平實踐“投票權”、“參選權”和“提名權”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普選。反對人士則擔憂活動受非理性行為影響,導致可能的暴力衝突會嚴重影響香港經濟和市民日常生活。
2014年9月26日晚上,學界罷課集會演變成重奪“公民廣場”行動,揭開公民抗命之序幕。發起罷課及重奪“公民廣場”行動的香港專上學生聯會及學民思潮在翌日(9月27日)繼續於添美道集會,而“和平占中”發起人戴耀廷因應當晚形勢,於9月28日淩晨1時40分宣布正式啟動醞釀1年8個月的占領中環,並且以占領政府總部開始,反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交給全國人大常委會的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方案,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撤回8月31日之政改決議,以及香港政府重啟政改谘詢、重交政改報告。啟動占中後,警察在同日上午開始封鎖政府總部,令示威者無法前往添馬艦支援占領人士,導致群眾於下午衝出夏愨道等主幹道。防暴警察在當日傍晚展開驅散行動,施放大量催淚彈鎮壓,結果激發民憤,導致示威活動在當晚蔓延至旺角及銅鑼灣等人流密集的地區,隨後更一度擴散至尖沙咀(但僅占據3日便告失守)。
由於大量參與者以雨傘阻擋警察所使用的胡椒噴霧,而占領旺角、銅鑼灣、尖沙咀行動均由市民自發,占領人士不再承認“和平占中”、學聯、學民思潮為大會,同時行動亦偏離原有模式,原先倡議的“一波又一波”抗爭行動變成長期占據。加上由外媒使用的“雨傘革命”、“雨傘運動”名稱獲得占領人士普遍接受,行動逐漸演變成“雨傘革命”。由於以上原因,加上占領地不是由中環開始,因此有人認為“占領中環”從未發生。占中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亦補充,“雨傘運動”並非由“和平占中”發起,概念上亦有分別;於自首當日更指“雨傘運動”的出現替代了“和平占中”,他認為占中是否結束意義已經不大。“和平占中”3位發起人於12月3日自首,但警方未有拘留或正式起訴;而“雨傘運動”在12月15日以銅鑼灣占領區及立法會示威區清場作結,此前旺角占領區在11月25至27日遭到警方清場,而添馬艦、金鍾、中環、灣仔占領區亦在12月11日被清場,導致占領區大幅縮小至僅餘立法會示威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