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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短篇小說)

(2008-05-04 12:07:08) 下一個




死刑(短篇小說)


作者:謝盛友


法院院長對文昌說:“我判他死刑,二審時你得救他啊!”
盡管院長和文昌從小學到大學一直都是同班同學,也是好友,但是,文昌聽了還是很生氣:“真荒唐!你給他判死刑,讓我去救?”
院長答:“我不敢不判啊!”

文昌上小學的時候,有一天必須到公社裏去,全學校的師生、全體生產隊的社員都要去。人民公社大概有四百多的生產隊,三十多所小學和一所中學,所有的人,不論男女老少今天都必須到公社裏開會,聽宣判大會。每個生產隊、每個班級都有一麵紅旗,那天,公社會場變成了旗海,紅旗飄飄。到處都可以看到標語:“敵人痛苦之時,人民快樂之刻!”“槍斃向京!熱烈慶祝人民的勝利!”

宣判大會開始,先是宣判有期徒刑。本來公社通知說好的,壓軸戲是宣判向京死刑,並且立刻執行,槍斃!全公社的人在太陽底下等著,都想親眼一睹,向京如何被斃死。不知道怎麽搞的,就是沒有把向京拉回來槍斃,人民不歡而散,懊喪而回家。文昌與其他同學更是懷恨在心,懷疑肯定是縣政府搞的鬼,害得他們白白高舉紅旗,白白等了一整天,連死刑、槍斃人都沒有看到,等於什麽都沒有看到。這叫什麽宣判會?

文昌大學畢業後出版過一本集子《危言》,因“ 涉嫌非法出版”被捕。冬天,他和兩個死囚關在一個號子裏。那夜,文昌胃出血,拉出來的全是一塊一塊的血,往盆子裏吐的也全是血。 文昌想,他沒被判死刑,這回真的要死了,而且死在囚犯的前麵。當他醒過來時,發現自己沒有死,也沒有被搬走。他聽到牢裏的人都在大聲地報他的號,這裏有人病了。
好不容易來了個警察,看了看躺在地上的文昌,踢他一腳,以為他是裝病,走了。另外兩個同號囚犯用手銬使勁地砸著鐵門,大聲叫道:“你們還管不管啊,人都要死了!”

文昌內心震撼:“他們是囚犯,等死的人,現在等著有人來救我!”

監獄的環境迫使文昌思考問題,他開始研究監獄亞文化,寫獄中手記。走火入魔。
文昌重複:“律師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 律師既不代表正義,也不代表邪惡,隻是通過參與訴訟活動的整個過程來實現和體現法律的公正。”
文昌被扣上“腐敗幫凶”的帽子,他做律師的職責是,最大限度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必須是這樣,如果不是這樣就不是律師。

那夜,公社出了人命,被坦克壓死很多人,全體公社社員隻有兩隻眼睛,都沒有看見死人。魯迅用第三隻眼睛,什麽都看得見,一夜之間把所有屍體搬走,洗清血跡,連夜把血熬成《藥》。

公社發言人何明:我敢大膽地說“沒見過一個死人!”

藥出口,遠銷北國。北國政府用血紅血紅的藥,變成血紅血紅的公章,血紅血紅的公章變成血紅血紅的文件:9月30之前的留學生學者可以獲得B簽證,留下來。

何明的兒子何言在北國學精算,畢業後留下做AOK全民醫療保險工作。

北風吹,何言回到人民公社推廣AOK全民醫療保險。何言貪汙六百億,法院426一審,判死刑。

院長、何明、文昌都是中學同班同學,二審時都在場,一個是宣判者,一個是旁聽者,一個是辯護者。個個比被告何言還心急。

文昌盡力壓製內心的煩,想起足球十一米罰點球。此時,院長是裁判,何明是觀眾,文昌是射手,何言是守門員。

十一米罰點球結果:二審改判死緩。



寫於2008年5月4日, 德國班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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