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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六年多前最後一次去醫院探望父親,不曾回過中國大陸,對那裏的一切已經十分隔膜。近日有位朋友探親歸來,在電話裏跟我聊了兩個多鍾頭所見所聞,聽起來恍如隔世。最令我感覺新奇的是,那裏現在有個“12345”熱線,十分靈光。
朋友講了兩件事兒。第一件,他表哥的一位友人因感謝他對某事的相助,贈予他一張價值三千元的某飯店會員卡。表哥第一次使用毫無問題,用餐免費。豈料第二次使用即被告知:此卡已經作廢,因飯店日前易主。表哥電話“12345”投訴,問題即刻解決——會員資格恢複。第二件是他的親身經曆。他下榻酒店的大堂、走廊顯眼處都貼著“嚴禁吸煙”的告示,可是他入住的樓層卻充滿了難聞的煙味兒,顯然是有人無視禁煙規則。他向大堂經理提出質疑,被客氣地應允解決,但第二天照舊煙味難耐。朋友再次抱怨,再次被應允解決,再次未得解決。翌日,朋友第三次向大堂經理抱怨,經理致歉如儀,結果是煙者亦照吸不誤。第四日,朋友在大堂候車,突見牆上赫然貼著“12345”熱線廣告,立即對同來的弟弟說:“嘿,咱們該打‘12345’投訴酒店。”此話大約被大堂工作人員聽到,晚上回到酒店,煙味消散殆盡。其實朋友尚未騰出空兒撥打熱線呢,不免感歎“12345”威力了得!不過,這位朋友入籍美國多年,從公民意識切入:這是“民告民”呀!投訴人是“民”,被投訴人雖是“老板”但也是“民”,由政府仲裁!這一手確實精明,讓投訴的百姓感激涕零,衷心擁護政府“為民做主”,而不以為政府本應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幹事兒,受自己監督的“公奴”。
朋友還講了一件令我“歎為觀止”的大陸警察眼觀六路、耳聽八方“超強”能力的事兒。一位老者,收到同輩的幾位友人自費印刷回憶人生經曆的一本“文集”,被警察登門拜訪:“文集”需被收繳。老者問:理由何在?文章內容有何違法之處?警察回答:與內容無關,隻是該書未獲政府準印批文,請您理解、配合。老者說:我不理解,但配合執行。遂找出“文集”交警察帶走。我猜想“不理解”一句,大約是今日大陸警察可以容忍的底線,讓他們留下我當年從海關手裏得到的那紙蓋著紅色大印的“扣留單”,應是絕對的非分之想了。
複讀本文“引錄欄”內十多年前有關頒布修正《行政訴訟法》的報導,“人民網”說:該法“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幹預、阻礙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中國人大新聞網說:“姍姍來遲的行政訴訟法大修,能否補齊行政訴訟的法律短板,能否真正激活‘民告官’的正能量,能否真正讓廣大老百姓滿意,我們不妨拭目以待”。如今“拭目以待”的“能否”早有了結果——具有近80年黨齡,曾任高崗、陳雲、毛澤東秘書,中組部常務副部長、中共中央委員、中顧委委員李銳的53冊《李銳口述往事》,於2013年10月29日被首都機場海關繳沒,女兒南央聘請律師,援引《行政訴訟法》相關法條,將海關告上法庭,迄今未得開庭審理之日。有點兒腦子的人都能看出,是誰在阻礙北京三中院對“狀告海關案”的審理。自習主席主政,“民告官”從未被視為“正能量”,意欲“激活”則是“反動勢力”了。
政府通過“12345”恩賜消費者某些權益,那麽選擇“不予恩賜”也必在情理之中,更何況被投訴之民營者有路徑為自己辯解嗎?說到底,政府的恩賜最不可靠,隻有“激活”不受執政黨、政府權力幹預的司法權,國民的福祉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