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之路, 你覺得是你在選擇路,其實還是路選擇了你。
?——唐達成
摘自陳為人《唐達成—風雨文壇五十年》
“李南央狀告海關案”跟進報道(121)
——有了期盼之日
“斯坦福大學澄清李銳資料歸屬權及張玉珍反訴李南央、斯坦福大學案”8月19日開庭,8月29日下午一點庭審結束。法官宣佈10月31日為雙方結案文字陳述截止日,12月3日為最後庭辯日,雙方各有90分鍾辯時,但沒有告知裁決日。按常規,要到明年二月了。
7月22日,張玉珍的美國律師向法庭提交了審前《事實認定和法律結論》,申明庭審時的訴訟標為李銳資料原件,原反訴書中提出的其餘訴訟標:李銳資料拷貝、掃描、錄入文本等,全部撤銷不再爭辯。這是因為張玉珍的兩位專家證人在審前最後書麵陳述中,雖認定中國法庭裁決公允,美國法庭應判“準予執行”,但均同時承認,李銳資料原件是張玉珍在中國法庭起訴時的唯一訴訟標,故裁決繼承權判歸張玉珍所有的僅限於此,別無其它。我得“感謝”習主席隊友們2019年在西城法院起訴李南央時操之過急,剛從BBC對李南央的採訪報導中獲悉李銳生前將其日記等原件捐贈胡佛所,即於4月2日令張玉珍提起訴訟,要求歸還這些原件。其實隻需再等20天,便可在4月22日胡佛所的李銳資料發佈會上得知李銳資料其他文本的存在。為阻止李銳資料內容的公開,隻好再在美國提起反訴:除原件外,李銳資料所有“其他文本”均為李銳遺產,應歸張玉珍所有。結果是竹籃打水一場空,枉費了心機。
庭審剛一結束,胡佛檔案館即宣佈:一旦張玉珍女士離世,胡佛收藏的李銳資料所有電子文本將全部上網,供全球讀者閱讀。胡佛如此決定,是為了表達對張玉珍女士的尊重和善意,並不因為李銳資料中有涉及她隱私的內容。庭審前提證期內張玉珍的律師,庭審中她的專家證人均未能提供李銳資料含有她隱私的證據。目前,李銳資料仍按2019年7月12日胡佛通告所定,讀者可預約前往胡佛閱覽室閱讀。
自2005年始,我和先生就開始了父親日記原件的掃描和錄入工作。我們的原則是一字不改,一字不刪,既使是明顯的錯別字也隻在方括號內進行更正。2017年之前的日記,所有書寫潦草難辨之字都經父親親自辨認確定,他自己也辨不出的猜測之字用花括號標出。日記的注釋中有父親親自所作,有父親口述我記錄所作,也有我據自己親曆所作。父親最後一篇日記的錄入是在他去世前三天完成的,他的工作筆記的錄入是在他去世那年的年底完成的。這些數字化文本(原件的掃描件、錄入件)上傳胡佛網,是我代父親與胡佛所簽訂捐贈協議時提出的一項特殊條款,以實現我們將李銳資料數字化方便世界各地、特別是大陸讀者閱讀的初衷。
有意思的是,庭審第二周,我收到了北京第三中級法院8月23日簽發的第28次“延審通知”,竟然比上次通知的失效日整整提前了一周,這是從未有過的事情。我得再次“感謝”習主席的隊友們,他們似乎生怕美國法官會做出有利於張玉珍的裁決,一定要趕在庭審期內替李南央和斯坦福大學再補證據:《李銳口述往事》中共是絕不會放入大陸的,李銳資料原件中國神聖海關必定是同樣地扣留沒商量。
迄今為止,紙質《李銳口述往事》流入大陸已絕不止千冊,擁有電子版的大陸朋友,保守些估計也應以萬記了。大陸朋友們上網閱讀李銳資料之日現在也可期待了。隻是翹首以盼的那天跟張玉珍的離世無法切割。這是老共產黨員張玉珍選擇的路,還是路選擇了她呢?
202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