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南央狀告海關案”跟進報道(114)
——一隻小小的工蟻
新年伊始,收到一位一直幫我轉載“跟進”朋友的來電,說因為有多位讀者提出意見,不得不終止連載。他告訴我,意見主要集中在“跟進的內容與大陸現實脫節”,以為既然“跟進的主旨和本意是揭露大陸公檢法的問題”,建議一:“沿著這個思路寫跟進,網上有很多這樣的案例,從前年的鐵鏈女到最近商丘十四歲學生的死亡。其中都可見公檢法的黑箱、混亂和為政治服務。”建議二:“不必用李銳老的頭像和語錄作為跟進的LOGO,跟進和作者已經自成品牌,總是以李銳老開頭,人家會說作者扛著老爸的大旗。總之,希望跟進成為記錄、評析大陸公檢法問題的一個窗口。”
對於朋友一直以來的幫助,我隻有感激的份兒,如今終止連載,我當然不會有任何不悅。不過既然朋友誠懇地發來讀者們的意見供我參考,便認真、反複地琢磨了幾天,覺得在這篇“跟進”中做個公開的回複是有些意義的。
一向以來,凡有讀者指出我文章中的錯字、錯句,邏輯、語法和時間、地點、人物、事件等搞錯之類的硬傷,我都萬分感謝,立即更正。但是對讀者、熱心的朋友,哪怕是尊敬如我的父親提出的“你不能這麽寫”,“你這麽寫不對”,“你最好這麽寫”,“你這麽寫讀者會以為”……的回複都是:“文章是我的,表達的是我的意思,按你說的寫,那不就成了你的文章了嗎?讀者那麽多,提筆之前若必先考慮讀者會怎麽看?文章還怎麽寫?麵麵俱到那還是文章嗎?”“揭露大陸公檢法的問題”,讓“跟進”成為“記錄、評析大陸公檢法問題的一個窗口”,這是幾位讀者以為的“跟進”的“主旨和本意”,不是我的,這種文章我真的不會寫。2023年歲尾“感言集錦”中,北京的晴姊說她從我不懈地跟進中想到的是鮑彤先生的話“我們大家要努力爭取好的未來,要在今天做自己能夠做、應該做、必須做的事情,並把它做好 ……”知我者,晴姊姊也。
作為個體,特別是進入生命夕陽的一個個人,能力和精力已經是十分有限了。因為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受理了“李南央狀告海關案”,把官司打到底,是一件我能夠做,應該做,必須做的事情。至於如何把它做好?以身居海外的實際情況,我選擇的方式是每月一篇“跟進”,告訴北京三中院:我還活著,隻要我活著,我不會放棄對此案必須開庭審理的訴求。
第二個建議以為“不必用李銳老的頭像和語錄作為跟進的LOGO”,如此“人家會說作者扛著老爸的大旗。”看來有必要說明一下,每期“跟進”的那個“人家”以為我抗的“老爸的大旗”是我的訴訟標——被北京機場海關非法扣留的第一版《李銳口述往事》的封麵,這個標識我是一定要“扛”到底的。“扛”著她的意義在於月月提醒案件主審法官賈誌剛:我認為海關扣留53本《李銳口述往事》行徑屬違法執法,海關認為合法,請開庭庭辯,合議庭裁決。
“鐵鏈女”,“商丘學生”我隻略曉一二,知之不詳。我以為,提告、訴訟是鐵鏈女和商丘學生家人的事情。如果每一個中國百姓在被惡人或強權者欺壓的時候,都奮起自衛,不以為那是別人的責任;如果每一個中國人都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這可能包括:自己籌募資金,自己去找律師,自己呼喚社會支持……總之,首先自己啟動維權的行動,中國早就不是今天這個樣子了。鮑彤先生說“我們大家要努力爭取好的未來”。堤潰始於蟻穴,我是鮑彤先生所指“我們大家”中一隻小小的工蟻。如此而已……
2024年1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