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拍桌子說“究竟是誰害誰啊”
我們二大隊從北戴河回到北京,也把林彪乘坐的大紅旗 保險車從北戴河開了回來。汪東興同誌親自進行了察看,並 坐進大紅旗保險車林彪的座位上,看到那兩個彈著點正對林 彪的腦袋,更加生氣了。汪東興指著彈著點說:“你看多危 險,惹這麽大的亂子,我汪東興的主任也當不成了。”
1971 年 9 月 28 日,汪東興同誌在中南海南樓他的辦公 室當麵對我說:“毛主席聽說了這件事很生氣,拍了桌子, 他老人家說:‘這個 8341 部隊好大的膽子!是哪一個下的命 令開槍?竟敢向林副主席乘坐的保險紅旗轎車開槍啊!幸虧 是大紅旗保險車,沒有打傷、打死人。如果把林副主席或他 的家人打死了,打傷了,我毛澤東怎麽向全國人民交代啊? 怎麽向全黨交代啊?怎麽向全軍交代啊?究竟是誰害誰啊! 我毛澤東能說清楚嗎?好在沒有打死、打傷人,這多麽可怕啊!’”
毛主席這段話給我的印象極深。說心裏話,聽了毛主席 的批評,我嚇壞了,當即向汪東興、張耀祠同誌表示承擔責 任。我是現場指揮員,不管從哪方麵講,我都有不可推卸的 責任。關於蕭奇明開槍的這個問題,我曾三次當麵向汪東興 同誌作了自我批評,除了說自己犯了嚴重錯誤,對蕭奇明打 的兩槍,我要承擔責任,請求處分。我說:“蕭奇明是我的 部下,我接受組織給我的任何處分。”汪東興同誌說:“你也承擔起責任來了?你又沒有下命 令,你承擔什麽責任?你們幾次請示,擋車不停,又沒有告 訴你們。我已經向毛主席作了檢討,承擔了責任,表示接受處分。毛主席說‘你沒有下命令,你承擔什麽責任’?既然 我沒有責任,你沒有下命令,你也沒有責任。”
汪東興連說了兩遍“沒有功”
我對汪東興、張耀祠同誌說:“蕭奇明開槍的動機,他 是見林彪仍在車上,葉群、林立果要把他‘騙’走,他心裏 很著急,眼看汽車要開走,想打傷司機,不讓汽車走,才開 的槍。”汪東興同誌說:“那子彈還長眼睛,能打誰就打誰 啊?”張耀祠同誌說:“這個蕭奇明,太魯莽了,膽子也太大了。”汪東興肯定的說:“8341 部隊二大隊六中隊長蕭奇明 在沒有命令的情況下私自開槍,違反了軍紀,是嚴重錯誤。 但我覺得在那種突發的緊急情況下,作為一名警衛戰士,出於對警衛對象安全的責任感,當他知道葉群、林立果要‘騙’ 林彪走,看到大隊長攔車沒有攔住,又聽到兩聲槍響時開了 槍,是魯莽,是衝動,也是被迫。”
汪東興拿著我們鑒定報告上關於彈著點的草圖,指著蕭 奇明那兩槍的彈著點,一再說:“太可怕了,如不是防彈車, 正好打在林彪的腦袋上,不知要惹出多大的亂子。你們這個 中隊長差點闖下大禍!”汪東興同誌把毛主席的原話又重複 了一遍:“毛主席批評得對!如果不是大紅旗保險車,你看 他打那兩槍多可怕!我告訴你,這個中隊長沒有功!沒有功! 不說他算啦!”
汪東興同誌連說了兩遍“沒有功”,情緒明顯有些激動。 範連山(8341 部隊二大隊政治委員)表示要承擔責任,接受 處分。汪東興說:“你這個政委又沒有在北戴河,又沒有下 命令,你有什麽責任?我們都要接受這個嚴重的教訓吧?” 汪東興還說:“我看過那輛車,好險呐!我看那槍的彈著點 正對著林彪坐的車後座玻璃。如果不是保險車,能不傷人 嗎?別提他啦!他沒有功!不去追究他啦!你們接受教訓吧!”
回到大隊部,我們商量怎麽找蕭奇明同誌談話。範連山 同誌說:“我找蕭奇明同誌談,讓他作個檢討。”我和於仁堂 同誌都說,如果把汪東興同誌的原話告訴他,怕他接受不了 毛主席的批評,搞不好思想壓力大,出什麽問題。最後我們 決定按汪東興同誌說的辦,“別理他”,“不去追究”,“算啦”。
我想,蕭奇明這兩槍,可想而知,把車裏人嚇得不輕。警衛 部隊竟敢向保衛的副統帥的汽車開槍,這可不是一般的舉 動。
汪東興把我、範連山、副大隊長於仁堂叫到中南海南樓 他的辦公室,對我們說:“你們二大隊保衛林彪的警衛任務 算完成了。這次林彪、葉群在北戴河發生的一些問題,接到 你們的報告後,我都及時向周總理和毛主席報告了,你們幾 次請示要采取措施。沒有總理、毛主席、中央指示,我可不 敢隨便要你們采取措施。他是黨中央的副主席,毛主席的接 班人啊,誰知他們真要幹什麽壞事。林彪、葉群突然乘車, 又乘 256 號三叉戟飛機強行起飛,誰能阻攔得了?你們所做 的都做到了,你們不要背包袱,與你們沒有任何牽連,是我 派你們去警衛林彪的,你們現在要抓好部隊,做好思想工作, 不能出問題,以後還有任務,要聽從組織排。”
我寫了一份檢討,盡管是初步的,但是真誠的。主要內容是由於覺悟不高,被騙了,因此沒能有相應有力的措施,沒有完成任務。我慚愧地把檢討交給汪東興同誌。
汪東興同誌笑著說:“你這個檢討就算了,該做的你們 都做了,已經不容易了。情況多複雜呀,複雜得很呀!不要 說你們,我也做不了主。你們請示怎麽辦?我下不了決心, 周總理也下不了決心、林彪是黨的副主席,是毛主席的接班 人,因此隻能說讓你們監視,了解情況,及時報告。有些事情也由不得你們。這件事情,整個說你們的處理是對的,毛 主席不也說了‘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由他去罷’。”
毛主席為什麽要說“天要下雨”這句話?我專門問過汪 東興。汪東興同誌回答:“你說怎麽弄?飛機在天上,迫降、 擊落,機毀人亡,毛主席不幹這個,主席絕對不幹,由他去 吧!天要下雨,不讓它下能行嗎?娘要嫁人,攔得住嗎?
我遵照周總理指示,護送林豆豆回北京
1971 年 9 月 27 日 21 點許,我接到汪東興同誌的電話, “周總理指示,讓林立衡(豆豆)回北京,隻準林豆豆和張 清林回北京,林辦的人不準回北京。你親自去火車站買票, 要乘包廂,並親自送他們回北京。途中一定要注意安全,不 可發生意外。到北京站我派車到站台包廂處接,派你認識的人接你們。你要親自護送到玉泉山五號樓, 由玉泉山管接待和安排她的食宿。安排好後,你到我辦公室來。”
當我來到汪東興同誌辦公室時,他問:“還順利吧?” 我回答:“一切還好,他們到玉泉山後,對我說‘謝謝組織 上對我們的關懷’。”汪東興說:“我們也放心了,我們最擔 心有人殺人滅口。”汪東興又對我說:“‘九一三’之後,周 總理一直擔心林立衡(豆豆)的人身安全和精神狀況。總理(4 玉泉山五號樓是陳雲、鄧小平住過的樓。玉泉山一號樓是毛澤東住的,二號樓是劉少奇住的,三號樓是 周恩來住的,四號樓是朱德住的,六號樓是林彪住的。)說,林立衡(豆豆)敢於大義滅親,及時向中央報告葉群、 林立果的陰謀活動情況,使中央能有所思想準備,及時采取 相應必要的措施,免遭一場更大的悲劇和更大的損失。林立 衡(豆豆)是有功的。我們有責任保護她的人身安全。”
說“林豆豆有功”的話是毛主席說的。1971 年 10 月, 毛澤東對謝靜宜說:你見了林豆豆,代我向她問好,她和她 父母是有區別的,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父母的問題不 應該由子女來承擔,父母革命,不見得子女就革命;父母是 反革命,不見得子女就是反革命,何況林豆豆是在她父母逃 走之前就向中央報告了,她是有功的。
林豆豆住進玉泉山後,周總理讓謝靜宜去陪伴她。以後 我問過玉泉山的一個同誌,林豆豆現在怎麽樣。他說:“我 們經常看到中央文革小組和總政治部的人來向她了解情況。 可有的人走時似乎沒有滿足他們的要求,特別是中央文革小 組某人來時帶著笑容,與我們打招呼,走時垂頭喪氣,誰也 不理就走了。”再後來我聽說中央文革小組把林豆豆下放到 河南鄭州的一家工廠勞動,還不斷地讓他們寫交代材料,甚 至批鬥。這麽搞真是太可惡、太可恨,這完全違背了毛主席以上所說的話。
關於我自己的一些情況
我的老家在山東萊陽,是個窮山區,地薄,玉米、小麥 都不長,隻能種紅薯。我父親哥三個,我有 11 個叔伯兄弟。 我大哥打長工,到年終給 100 斤糧食。父親不敢打長工,隻 能打短工,短工打一天給一天糧食。我二哥是啞巴,比我大 兩歲,我很小就帶著他出去打工。我出生於1929 年 8 月 1 日,但我一直說 1930 年出生。因為歲數小,幹活給的工錢 就少,12 歲以內隻能給人牽牲口。我們每天回到家中,不敢 問母親有沒有飯,一問母親就會掉淚。我隻是悄悄地摸摸鍋 蓋熱不熱,如果鍋蓋涼,就一聲不響走出家門,這一頓就不 吃了。
我的少年時代正值日本鬼子掃蕩山區,掃蕩過五六次。 有時吃著飯一看“消息樹”倒了,把飯碗一撂,就趕快往山 裏跑。如果被抓到了,日本鬼子給糖吃你不能不要,否則就 踢你一腳,罵你“大大的壞蛋”。有一次日本鬼子把我抓到 了,叫我炒白果,我人小給炒糊了,日本鬼子踢了我一腳。 又拿一袋白果叫我炒。這時燒的草沒有了,叫我去拿草,我 乘機跑進一個老奶奶家。老奶奶家很臭,日本鬼子不願意進, 老奶奶叫我趴在臭糊糊的地上,在老奶奶家中呆了一夜。天 亮日本鬼子走了,我才逃過一劫。
我 12 歲上學,名義上我讀了六年書,但真正在學校隻 有兩年,其它時間都在幫助家裏幹活。後來村裏有了民兵,組織抗日活動,我參加了青年團,搞宣傳,埋石雷。村裏炸 死過一個日本鬼子,我去看過,炸得到處都是血。1945 年底 我的一個哥哥參軍了,我非常羨慕,雖然父母不願意我走, 1946 年 12 月 23 日,我還是偷偷地參了軍。
我當兵最初在膠東軍區特務團,我在連隊當通信員。我 們連隊駐地距離我家不到 20 裏,離姑姑家更近,隻有 5 裏 地。每天我們跑步都經過姑姑家,這樣我寫了封信托姑姑轉 交家裏。父親一聽我在特務團,就罵開了:“當兵當特務了? 咱家出特務了?”我們那裏的老百姓除了恨日本兵,就是恨 漢奸和特務,聽說誰是特務,都恨死了,一家老少都跟著抬 不起頭。父親立刻找到我當兵的村子,死活要把我領回去。 父親說:“誰家出了特務,想法也要把他弄死。”連部文書說: “小薑當兵,不是做特務事。”父親無論如何還是要拉我回 去。文書說:“我們這個特務是任務特殊,我們警衛軍區首 長許世友,你說特殊不特殊?”父親說:“不是壞事?”文 書說:“想來還來不了呢,這是好事。”我們村有四個兵在特 務團,其中還有我的叔伯三哥,父親回家趕快告訴那三家, 說他們“不是當特務,是好事”。
我從小爬山、砍柴,不僅練就了我健壯的體格,也練就 了我打槍投彈的準確性。我們村前有一片樹林,我必須用石 頭或木棍才把樹上的枯枝打下來。我比劃比劃,一打一個準。 新兵投手榴彈,35、40、45、50 米各劃一個白圈,我第一個手榴彈就投進 40 米的圈子,五發三中,拿到了第一名。我 的手槍也打得準,從不脫靶。1954 年換發 765 式手槍,我打 槍打了第一名,獲得國家體委頒發的國家射擊二級運動員證 書。
1950 年中央警衛師成立,四個野戰軍各調一個營,我們 華東營代表第三野戰軍,其中蘇北、青島警備區各調一個連, 第 32 軍挑了兩個連,其中就有我所在的連隊。我們所有幹 部都降一級使用,戰士則要求是黨員、班長或戰鬥小組長, 全營隻有司號員一個團員。裝備全部是美式卡賓槍,這是當 時首長警衛員才有的裝備。
我在中央警衛師 16 連當排長,1952 年到公安步校學習 軍事指揮,1953 年畢業回到中央警衛師,被任命為營部參謀 才兩三個星期,中央警衛團就從中央警衛師中分出來,專門 負責中南海警衛。張耀祠從我們步校回來的五六十人中挑了 四個人到中央警衛團,其中就有我。
我不願意去中央警衛團,認為不自由。我們華東營住在人民大會堂西邊三號院,有一天通知到中南海開會,三營長帶著我們到了中南海西門,不讓我們進,說沒有接到通知。三營長二話不說,帶著隊伍返回駐地。後來三營長挨了一頓批評,這件事給我印象很深。張耀祠專門找我談話,要我服從組織分配。這樣,我到了中央警衛團。
1955 年,我調到中央警衛團幹部大隊任區隊長,那時五大書記,一人一個區隊。1956 年我調到大隊部當參謀,1960 年任二中隊中隊長。我們中隊一百七八十人,懷仁堂、中南 海西門也由我們中隊負責。1966 年我負責警衛林彪,九一三 事件後我仍在中央警衛團,一直到離休,整整幹了 35 年的 警衛工作。
原載《新史記》2017 年總第 35 期 2022年9月1日修訂
好像是張寧嫁給邱會作的警衛戰士
至於周恩來,1年後嚴肅的批評了林豆豆,直接導致後者被關押多年丟了半條命,最後嫁給了林彪的警衛戰士。副統帥啊,多少戰友部下故舊親朋,世態炎涼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