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我是資產階級自由化代表人物
——1983年西安嚴打口述紀實之七
京蓬口述 丫丫整理
京蓬,西安晚報攝影記者。1983年因跳舞、傳播淫穢照片關押一年多。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
實際上是誰讓社會開放的?誰引進西方思想的?誰提出文化繁榮的?當然這些都是自文革十年動亂後的一個好的開端,這沒有錯。但鄧小平這個人是玩政治的,他其實完全是始作俑者,剛一放點,又怕收拾不住。作為一個獨裁專製的國家機器要找平衡,在他感到控製不了的時候就要下重手,哪裏管你什麽人性、人權,這就是政治呀。
我覺得這就是個過程,我感覺自己享受這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成熟。它讓我看清楚了社會,學會了思考,對政治的欺騙性看得很清楚:專製下的國家機器就是絞肉機。所以我們這個遭遇很正常,沒有什麽想不通的。當然我沒有被判死刑,否則我現在還能談什麽享受過程。
我是83年8月份給弄進去的,我出來的時候是84年的10月份左右,共一年多,判二緩二。我是和侯偉、王保華、任勇一個案子,其實我們很不搭界。我隻是去過幾次侯偉那兒,跟王保華、任勇也就見過麵認識而已。83年的嚴打公檢法三家聯合辦案,從重從快,沒有法律程序,他們就是想弄個大老虎,弄個集團案,我們這些跳舞的都算是流氓集團。83年嚴打時,抓我的頭一天晚上就有人跟我講說你已經上了黑名單了,說要抓兩百多個幹部子弟,你的名字都在裏邊了。最惡毒的是想給我上綱上線,治我於死地,新華分社在大內參裏點了兩個人的名字,一個我、一個是胡佐林(軍區司令員之子),我是新聞記者,說這樣的人是怎麽混進黨報裏的?還有一個提法是裴多分俱樂部式的。我還被公安一處提審,一處是審政治案的。說我是資產階級自由化的代表人物,這個帽子大到可以敲頭,大家都說京鵬你玄了。
在那個時代我們從小被灌輸的全是毛思想,去毛化了以後,一個個腦子變得空白了。新思潮進來以後,共青團倡導跳舞,還說要解放思想,膽子要大一點,步子再快一點等等。於是乎一股暗流在湧動:歌舞升平、靡靡之音、牛仔褲、蛤蟆鏡、自由思潮、性解放、梵高、抽象藝術,一點點地潛移默化,這是一種曆史的進程。實際上是誰讓社會開放的?誰引進西方思想的?誰提出文化繁榮的?當然這些都是自文革十年動亂後的一個好的開端,這沒有錯。但鄧小平這個人是玩政治的,他其實完全是始作俑者,剛一放點,又怕收拾不住。作為一個獨裁專製的國家機器要找平衡,在他感到控製不了的時候就要下重手,哪裏管你什麽人性、人權,這就是政治呀。
這個運動的口號開始是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後又加了一條反對精神汙染,我們就是所謂“精神汙染”的犧牲品。我們本來以為鄧要完全打開國門,解放思想,可我們被耍了,我們成了流氓罪犯,黨國政治殘酷地把我們閹割了。57年的右派都平反了,而三十年過去,沒有人給我們平反。我們是文化的先驅,我們也是時代的犧牲品。
憑良心說我從不感覺自己是淫亂,不管我們是追求思想解放也好,跳舞也好,那完全是一種對文化對知識的渴求。因為多年被壓抑呀,思想、個性都被扭曲。我們年輕人在被禁錮多年後精神處於饑渴狀態,就像一張白紙可以任意吸附色彩,包括對性的認識方麵也是這樣。很可笑,跳舞時誰敢把誰的手抓一下都臉紅。突然間感到如此美好:社會、生活、人體都是如此的神秘美好。那時咱們男女在一起跳舞感覺是一種相互的尊重,而且都很溫柔,不是那種激烈的暴力,不是色鬼,不是強奸犯,不是的,完全是一種心靈的開放和肉體的開放。不是說我和你跳舞了我就想放倒你,沒有那種感覺。當然了,就是跳舞時燈光暗了點。可從我們來講我們有多少錯呢?據我了解胡佐林連性能力都沒有,他曾跟我說他自己那個東西不行,我們還笑話他。但他提供了場地,他就是流氓頭。
上邊的目的,一個收拾的是文化精英,一個是收拾幹部子弟,文化精英是陪綁。因為要改朝換代,新的利益集團上來了,就要老幹部聽話,抓幹部子弟是敲山鎮虎,連朱德的孫子都槍斃了。那個時候幾乎每個老幹部都感覺到自己的後背發涼。據說西安地區縣團以上的幹部到省級幹部包括軍區司令、副司令,警備區司令的子弟,抓了兩百多人,北京如此,全國如此。拿朱德的孫子開刀,意思是你看我誰不敢殺? 83年的事到尾聲時,85、86年有一大批老幹部齊步走到二線就是證明,鄧也來了一個假退。
我當時確實也很“張狂”,哪兒熱鬧哪兒有我。我帶王西京(晚報美編)也跳了兩次舞(我沒有咬他)。他拿了一幅春宮畫讓我給翻拍。這是一套在宮廷對小王子進行性教育的冊頁,三寸金蓮,小腳、大腦袋,穿著衣服其實一點也不性感,隻是一種性情趣,一種藝術參考。我洗了三套,我們報社的一個編輯看到了問我要。洗完以後我留了一套,好像是36張,但是發現少了一張,我以為自己少放了一張,後來才知道那張被衝到水槽底下去了。我們報社有一個姓陶的攝影記者,在水池底下發現了那張圖片,結果人家就給我舉報了。傳播淫穢照片,這是我的罪狀之一。我還被人舉報說帶著人去跳舞,總共跳了八次舞。案子中還有所謂的混居,在天晚、房子不多的情況下,大家在一塊休息也算罪嗎?那麽農村祖孫三代睡一個炕上是不是也算流氓?這個流氓罪很荒唐,跳貼麵舞就算流氓罪。隻有那些沒文化的、不懂文明的人才能搞出來這些東西,非常的低級,真的是史無前例。
83年嚴打西安市警車嗡嗡,抓了上萬人,老百姓說紅色恐怖又來了,文化革命又來了。誰要在街上接個吻,警察就會按流氓罪抓他。當局的政策是先抓了再說,那時正值暑假,學校的教室裏都關滿了人。搞的人心惶惶,親戚套親戚,朋友套朋友,幾乎把一個城市,把整個國家都搞的人心恐慌。
連很多的公安方麵的人,他們也沒有見過這陣勢,他們覺得跳跳舞,談個女朋友,或者跟女朋友怎麽樣了,這還算個事?他們不理解:居然都給判了而且還有給殺了的。他們對我們表現出來的是一種同情,在七處就有一個老王管對我們很是關照,他作為一個獄頭覺得這些人沒那麽壞而且還挺文明的。剛開始我們被關到七處(勞教廠),後來又到五處(正式監獄),哪能那麽輕鬆地把我們放了?到五處事就更大了,我們比較緊張。記得這時一個處長找我談話(可能是受托),原話是這樣:你要想開,現在盡量把身體弄好,在裏邊看看書,我想這個事情後邊會好的。你這個事情我覺得也不是個多大的事情,但是我不能放你,放了你我就得進去。他還跟我講:“我——五處的處長都在這關過(這都是很有經驗的運動員了),你有啥想不通的?”你看人家說得多藝術。這時的政治形勢稍鬆動,好像是胡耀邦講了一些要甄別的話。
楊和峰(馬豔琴一案)在我隔壁,拉出去又拉回來我都知道。人家槍斃把他陪綁,又拉回來。楊和峰他爸爸楊梨是省政協的,曾是習的老部下,楊和峰他媽連夜上北京去找習仲勳,習仲勳發話了:老幹部的孩子犯了什麽罪要判死刑呀?否則他死了。
經曆過文化革命、反右運動後,很多人被抽了筋,連我父親都被文化革命的遊街抽了筋了,他對自己兒子被抓也隻有默默掉眼淚。在家裏但凡說到有關時局的話題時,他都要先關窗戶關門,看看外麵有沒有耳朵,到現在都是這樣。
監獄裏開始時是不準寫東西的,後來家裏可以送本子了,我在裏麵寫了大概四萬多字,這些東西記錄了自己當時的一些想法。但後來白管(監獄管教)把我這個東西搶走了,四萬多字的本子沒收了,還撕掉了很珍貴的一部分。說有人舉報我,讓我出去談話,我站在門口說:“報告”。他不理,喊了幾聲報告,他就不說讓我進去,然後他說:“你就不懂叫‘報告政府’”嗎?見我不回話,他就用電棒戳我,打一下麻一下,但我連腰都不彎,人都被打得麻木了,不怕電棒了。他邊打邊罵我“讓你硬頭!”說真的,我就不想叫他是政府,到最後白管把我的本子沒收了,我回到號子裏哭了,傷心得很。
在號子裏吃的是雜糧饃和幾根煮芹菜苦得要命,一點油花都沒有,天天都如此。監獄離小雁塔很近,小雁塔住著一個連的武警,每天早上五更就吹號了,我們就聽著這個軍號起來,然後在床板上做操。從小小的鐵窗裏看信鴿帶著哨子飛過去,有時我們還蹬在別人的肩膀上看女號,看她們穿著紅毛衣、綠毛衣,看她們在唱歌。後來這也被號子裏的人舉報了。
我居然沒有想到的是,這件事還是饒了我們,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當然對於有些人被判了死刑和重刑的除外)。大多數人回了單位,還都給出路了。我被關了一年以後,讓我也回了報社。這是從來的運動沒有過的。總編跟我談話說,這個事情上邊有精神基本上都要給出路。其實大家心裏都明白,我們大多數跳舞犯本來都是些優秀青年。雖說是給出路,但出來以後我不能再幹記者了,叫我每天去搬報紙,一天搬兩個小時報紙,裝完幾卡車沒事就回家。我出來後還添了一個毛病:晚上睡覺不能關燈,關燈一黑就睡不了覺了,必須開燈睡,我家裏電費比別人家都多。
我扛了一段報紙後就要求調離報社,我在深圳幹了一段生意,覺得這不是我要的,又回到一個雜誌社做美編,自己畫畫,寫點東西。以後又去打油井。前幾年我去定邊種樹,我撂了四百萬想扶貧,搞沙漠治理,結果碰得鼻青臉腫。把種子發給農民,叫他們種樹,農民把發的種子又全賣給縣長的老婆,縣長的老婆又去賣了賺錢,根本就不種。我問他們為什麽這樣?他們說我今天賣了今天就有羊肉吃,我不相信共產黨的那一套,不知道他明天的政策又會什麽樣。我給農民發杏樹苗,人家回去都拿開水把根燙了,為什麽?他們說政府叫我搞秀美山川給我發糧,發錢,等真長成了就不給我發了,我就讓他永遠成不了,我就把根燙死。所以我很灰心,很傷心,看在那個地方我看不到希望,因為你解決不了人心的問題。
我們現在開玩笑說我們是“黃埔一期”的,文化先鋒嘛。把83年的事當成一種文化現象來解讀,這樣就有意思了。經曆過這段也許是一種人生的財富,人就看問題更清晰了,對政治的欺騙性看得更明白了。
我今年打算出一本畫冊。我在考慮,那段事寫在前言上會很有意思,是很光榮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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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底層到底在哪裏講理....
法治? 人們怎麽知道自己的權利,別人的權利?
跟文明國家差的可不是一點半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