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 (3)
這個月初就聽到消息說,與我同期離開公司的人中已經有一位找到了工作,而且下一個上班地點就在原公司附近幾百米,這樣,上下班的通勤路線就基本上沒有什麽變化了,隻是換了一個工作內容而已,真為他高興。
我還記得最後一天他來向我告別的情形。他說,他決定退,但還沒有找工作,什麽都還沒有定下來,想先退再說。他夫人在財務部,也決定退,由於工作交接的關係,要晚他幾個月退。當時,人們都挺驚訝他們夫婦倆都退的,一般情況下,總會留下一人看看情況再說吧。現在,他開始新的工作了,而他夫人則剛剛退下來,這樣的銜接真的非常棒啊!
失業率持高不下,他能這麽快找到工作,是幸運的,但我想那更是他的勤所致吧,聽說,他每天都往職業安定所跑,而我去職安的次數屈指可數,一個月也就那麽兩三次。像我這樣退下來了還沒找到工作的人,是沒有理由抱怨找不到工作的,因為在找工作上還遠遠不夠勤奮,遠遠不夠努力。
《你屬於哪種人/Which Kind of Person Are You》中說:“當你從事這一‵職業‵——求職的時候,你也和一個職員一樣,上午9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在你求職期間,如果你想加快求職速度的話,你必須下決心付出所有的時間。因為,你求職的成功率與你所花的時間成正比。”那個找到工作的同事不正是應驗了此話?
如果付出所有的時間找工作了,仍然沒有找到的話,那就要看看方法與方向是否正確了。我想,大多數人包括自己還是沒有把找工作當作一項工作來做吧。試想如果能每天發出幾十份,乃至上百份的求職信,簡曆被通過的可能性不就可以變大一些?失業大軍隊伍日益擴大的情況下,原來找個10份可以中獎的話,那麽,現在就最起碼需要找個20份、50份……。這個世界,雖然就職形勢嚴峻,但仍然有公司這邊在裁員,那邊卻在招人,雇傭方與求職方的mismatch還是存在的,大部分人或早或晚還是會有工作可做,但也會有少部分人無業可就,所以,找工作時就一定要全力以赴,並調整方法與方向,這樣,那個要你的地方遲早會被你找到,屆時,那份工作或許會讓你有種伸手可得的感覺呢。當找工作成為自己每天都認認真真地在做的工作時,我想老天沒有理由不眷顧那個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