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魔方》裏看來的故事。
女孩因為喜歡男孩,希望和他有一個美滿的結果,把自己每月三千元的工資都寄給研究生在讀的男孩用。三年後,男孩有了體麵的工作了,卻提出要和女孩分手了。女孩接受了分手,也不要求男孩償還她三年來累計給與的10萬多元的經濟支援。
女孩的大氣,令我佩服,深深地祝福這樣的女孩會有更好的情感歸宿與更好的人生,可我又不讚成女孩對一個“我又沒有問她要,是她自己給我的”這樣的一個男孩大氣,大氣隻有用在懂得廉恥與感恩的人身上才會有其應有的光芒。
女孩可以不要這筆錢,但應該要求償還,無論男孩願意還是不願意償還,至少要讓男孩知道這錢他不配拿,她不計較精神損失費,隻要求拿回自己送出去的那一份金錢是合情合理的。女孩如果真的不要這筆錢了,可以在要回這筆錢後,不用到自己身上,而把它用在更有意義和價值的人和事上,她可以捐給貧困地區的孩子,供他們上學,也可以捐給慈善機構,讓自己的善良通過這筆錢,讓更多值得她關愛的人得到恩惠。
俗話說,滴水之恩,湧泉以報。金錢和物品的授受其實都有一個禮尚往來的規矩在裏麵,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也會有人是“不拿白不拿”“又不是我索要的,是人家主動給我的”,大氣與慷慨可真應該對用了人和地方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