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都市到鄉村的漫漫上班路已經走了一段時間了,每天下午5:30一到就離開辦公桌,準時坐上5:40發車的小巴,至今還沒有留在廠裏加過一天的班,我為我的這個記錄而得意。
下班鈴響過之後,同事還在辦公室裏留著,時間一到拔腿就跑的我,自然就會給人一種另類的感覺,偶爾便會被別的部門的人問起:“你怎麽不加班啊?!”我則會反問道:“嗨,我為什麽要加班呢?……”工作是永遠做不完的,做完這一項,接著就會生出另一項,每天加班一兩個小時又能解決多少問題呢?
早上一來,人們就在傳今天是否加班的登記表,各人依據自己的情況填寫加班時間。剛來工廠時,被問道今晚是否加班時,我說,我在本社,沒有緊急的事兒,幾乎不加班。我很納悶,剛開始上班,怎麽會知道今晚要不要加班? 因為我覺得我的這點工作不需要留下來加班,之後登記表就不再傳到我手中了。據說事前登記加班時間是有關部門為了因人數而調劑接送員工的車輛,等等。如果每天早上就知道5:30過後需加班幾小時的話,公司是不是應該考慮一下那個員工為什麽每天都要延長一兩個小時? 那一兩個小時裏又完成了多少事務?
加班,就有加班費可拿,是公司體恤員工的一項好製度,可每個加班的人是否都明白自己為了什麽而加班嗎? 如果隻是為了加班費而加班,那麽,再好的製度也不會發揮出其應有的功效,相反地,卻會在公司中漫延一種低效率地掙加班費的氣氛,也就會出現滑頭的人賺得多的現象,那些高效、正直的員工的利益就會受損,怎麽會有利於公司的持續發展呢? 所以,有人就對我說,要是人人都像你這樣想就好了……
一般情況下,沒有加班費的公司,老板是巴不得你一天24小時都無償貢獻給他;有加班費的公司,老板就會不願看到你無故加班了。因為我們公司的任何人都是被雇用者,所以和管理經營者即是企業擁有者的公司會有些不一樣的企業氣氛,我常在想,如果沒有加班費的話,又會有多少人下班時間過後還留下來呢? 可加可不加的人還會留著奮戰嗎? 我對加班的定義是: 若有今天必須在公司處理完的、緊急的事務時,可以加班。加班是8小時之外的工作,不能簡單地用加班來評價一個員工是否愛這份工作、愛這個公司,加班並不能說明什麽,不同的情況、不同製度下的加班,因人而異,因事而異。
那些每天加班一兩個小時的人或許真的很忙,或許有我揣摩不透的原因,反正,我行我故,不要為了加班費而加班,盡管我也希望多一點額外的收入,不要讓加班費那些小錢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盡管我還沒有覓到賺大錢的機會,不要讓加班奪去我好好做飯做菜的機會,也不要讓加班把自己捆在公司這個狹小的環境裏……我有太多的理由,能不加班就不加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