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fe is Beautif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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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寫的與不可寫的

(2006-12-23 18:59:01) 下一個


“你可不要把我的經曆寫到你的博客上去喲!

“你放心,我不會的。隻要你去讀一下我的博客,你就會發現我不是什麽話題都寫的,有的話題我是從來不碰的,如……”

已有一點年紀的我聽到的、看到的其實遠遠多於我所寫的,有些東西即使我是出於良好的意願把它寫出來,讓讀者有些啟發,但當當事人讀到時,其反應未必是歡迎,很有可能是非常地反感。

記得幾年前,我把從朋友那兒聽來的他同事的遭遇寫成了一篇感想投給《中文導報》,文章見諸報端後,朋友就打電話給我,為了那篇文章,他的同事與他吵架了,一口咬定是他把他的事情給捅了出去。那個公司裏中國人隻有他們兩個,朋友的同事把自己的遭遇除了告訴他,就隻有告訴家人了,傳播範圍是非常有限的,自然是想到了我的那位朋友多嘴了。天下也真有這樣的巧事,原來朋友同事的姐姐訂閱《中文導報》,一讀到那篇文章,就想到是寫自己弟弟的遭遇,於是就告訴了弟弟,於是弟弟就與我那個朋友耿耿於懷了。我根本就沒有想到我用筆名發表的文章,居然會讓人如此地對號入座;我也沒有想到我寫感想的原意會被當事人曲解,當事人會如此小肚雞腸。

現在想來每個人都不會樂意把自己那些不愉快的經曆公布於眾,讓人們赤裸裸地窺探吧。對作者而言,既然不是寫小說,就不是所有的東西都值得落筆為文,尤其是那些涉及人之痛處的東西,當事人不願的話,將其寫出來公開就會難免使其不悅,而自己則很有可能因此而失去一個朋友。

當朋友將經曆與我共享時,是對我的信任,是讓我有所思有所獲,同時無形之中我其實也有了為其守密的義務。快樂的、光明的東西可以大寫特寫,而灰暗的、傷痛的東西,若朋友不願成為我筆下的人物,那麽讓那些東西成為封沉的記憶才是上策吧。手中的筆,可以是稱讚、弘揚的工具,也可以是怒斥、痛罵詆毀的棒子,就看自己的筆德如何了。至少目前,我還沒有勇氣把所有的東西都拿到博客上來博一下的,有些東西就讓它留在自己心中的自留地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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