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場謀生的小人物,大多數時候隻能看、隻能聽而不能說,一是還沒有達到可以發言的職位,二是即便說了也沒有人會聽,於是很多困惑或疑問壓在心底,不知答案在何處。有時候會明顯地感到我們每天的工作中有很大部分是在修改昨日的過失,而不是為明天打更好的基礎,做更多的準備,於是今天成為一個有過失的昨天,而明天又成為一個需要修改昨日過失的今天,周而複始。企業要發展,需要完善管理,什麽樣的管理才是符合發展要求的呢? 人們印象中日本企業以管理嚴、從業人員敬業而出名,可在日本企業呆久了總覺得事實好像又並不是那麽一回事,難道是我所在的企業是日本企業中的另類? 還是大多數日本企業可能都和我們公司差不多!?
信用證的效力
這幾天國內一家客戶的尾款按時順利進帳成了一個不小的話題,公司上下都為之驚訝興奮,設備出售後的尾款回收永遠是公司麵臨的一大課題,而這次設備尚未安裝,尾款卻被收了回來,真是公司史上前所未聞,正因如此,人們在驚訝興奮之餘又免不了一些擔心。
公司與客戶的購銷合同上寫明了10%尾款將在用戶簽署設備驗收合格證明之後,但不得晚於裝船日期180天予以議付,當然這一付款條件也被寫進了客戶開給我們的信用證。設備早於去年裝船運出,但由於客戶的廠房建設滯後,設備隻好暫時被客戶保管於別處,一晃半年過去了,但一時還是無法進行設備的安裝工作。
合同上“不得晚於裝船日期180天”支付尾款的規定使我司可以在沒有收到客戶驗收合格證明的情況下也可以通過銀行強行收回尾款,但是考慮到與客戶的合作關係以及在中國市場上的信譽,公司當然不敢冒然行事,於是早在一個多月前就問客戶我司是否可以向銀行提交收款票據? 考慮到設備尚未安裝是否有意分成2次支付尾款? 但客戶卻沒有提出反對意見,也沒有對我司的提議予以認真考慮,於是公司按時向我方銀行提交了收款票據。由於提交銀行的文件沒有任何問題,對方銀行收到後就不得不安排付款了。
客戶接到銀行的付款通知後,好像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曾要求我們通過銀行撤回收款請求,但是我方銀行對已送達對方銀行且符合信用證規定的收款票據是無法發出撤回請求的,而對方銀行也由於銀行信譽等問題無法將我們的收款票據退回,總之一個是沒有撤回的理由,另一個是沒有退回的理由,這樣即便我們同意客戶可以分成2次支付或緩付,都無法阻止信用證發揮其效力了,尾款就這樣在信用證的效力之下從對方銀行被劃到了我方銀行。
如果客戶對信用證的效力有足夠的認識,注重細節,而不是抱有僥幸心理,不是想當然地認為即便收到我們的請款要求也可以編個理由將我們的票據退回的話,那麽我們就不可能這麽幸運地將幾十萬歐元的尾款收回了。
尾款在機器尚未安裝之時就被收回,對我們而言是一件幸事,但對客戶而言,雖然我司沒有任何的過失,但我想客戶仍然會對尾款的被迫支付有點耿耿於懷的吧,銷售人員之後的安撫與跟進工作一定是會佷重要的。
收回尾款並不是萬事了結,公司明白我們必須高質量地完成設備安裝並保證其順利交付使用,不然的話,公司在中國市場上的信譽定會大打折扣,從而無法在爭奪市場的競爭中立足。對我們而言客戶都是大爺,談合同的時候是求他們,合同執行過程中也得好好伺候,因為還有尾款需收回,尾款收完保質期開始,也得好好服務,因為客戶還有可能在將來某一天擴充設備。總之,任何一個環節其實都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