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新片《色,戒》奪得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片中真情假愛,震懾全球觀眾心神。但據最新一期《亞洲周刊》文章披露,更震懾的是當年張愛玲為原著小說《色,戒》自辯的手稿近日曝光。
據悉,這份手稿要洗刷外界評論對“歌頌”的指控。張愛玲前夫胡蘭成是汪政權高官的往事又浮現,當年香港作家宋淇夫婦與張愛玲書信往來商討反駁文章過程,展現中國文學史的重要一頁。
張愛玲筆下的《色,戒》是不尋常的,李安獨具慧眼,拍成真情假愛、殺機重重的曠世電影,震懾全球觀眾的心神,更奪得威尼斯電影節最高榮譽的金獅獎項。然而,背後鮮為人知的事實是,小說《色,戒》曾引起外界對“文章”的猛烈抨擊,張愛玲罕有的挺身而出以“筆墨官司”反擊,捍衛個人的寫作尊嚴。
最近因李安的《色,戒》電影各方矚目,同期一批張愛玲《談“色,戒”》手稿和書信首度曝光,讓人窺見一代文壇才女赤裸裸的內心世界;一度陷入色戒迷霧的張愛玲,緣盡於永恒回憶中的哀歌。
《色,戒》這部花時三十年才完成的短篇小說,約有兩萬字,卻令張愛玲深受“震動”,“因而甘心一遍遍改寫這麽些年”,在五零年動筆,至七八年四月十一日才在台北《中國時報》“人間副刊”問世。
張愛玲一生中,隻書寫過兩篇響應批評的文章,當中以《色,戒》自辯得最淋漓盡致。一九八八年,張愛玲在《續集》的《自序》裏,說起當年的論戰時說:“不少讀者硬是分不清作者和作品人物的關係,往往混為一談……最近又有人說,《色,戒》的女主角確有其人……當年敵偽特務鬥爭的內幕,哪輪得到我們這種平常百姓知道底細? ”
據“張學”研究者多方考証,《色,戒》被指向於一九三九年鄭蘋如滬上刺殺汪偽特工重要頭目丁默村的真實事件。香港學者兼影評家陳輝揚甚至認為,《色,戒》的材料來自張愛玲前夫胡蘭成:“鄭蘋如謀刺丁默村一案的種種細節,隻有深知汪偽政府內情的人才能為張愛玲細說始末。而胡蘭成曾是汪偽特工總部上海極司斐爾路七十六號的座上賓。“張愛玲拒絕承認材料得之於此,是由於後來戀人的背叛,深深傷害到她。”
但宋淇曾在專研究張愛玲作品的水晶先生的訪問中,提到張愛玲寫《色,戒》,部分取材自他告知張愛玲有關當年一班北京燕京大學生的愛國故事。宋淇夫婦的兒子宋以朗追溯他雙親認識張愛玲時,張氏已開始有材料寫和有“刺丁案”影子的《色,戒》故事,而因此有理由相信,張愛玲為豐富劇情,聽了他父親提供的材料後,加進《色,戒》內。
張愛玲一九五二年來港後結識宋淇(又名林以亮)及鄺文美夫婦,兩人對張愛玲照顧得無微不至,處理她的文稿以至個人財務雜項,其後兩人也成為張愛玲遺產繼承人。
《色,戒》刊登後,宋淇夫婦和張愛玲共同經曆了一場筆戰,反駁一篇筆名“域外人”的“不吃辣的怎麽胡得出辣了──評《色,戒》”文章。
今年八月初,宋淇夫婦的兒子宋以朗,在刊登世界各地新聞信息的“東南西北”個人網頁上,首度刊登了七七、七八年間張愛玲和父母在《色,戒》出版前後魚雁往返的書信和張愛玲《色,戒》手稿,當中鋪陳了張愛玲創作《色,戒》的心路曆程,對“”男主角易先生,和“業餘間諜”女主角王佳芝的心理分析,替《色,戒》這劃時代小說,下了時空的批注。
宋以朗約在十一、二歲見過張愛玲,印象隻是對方占了他在香港加多利山房子的睡房,他要暫時睡客廳,此外隻記得張愛玲終日足不出房間,默默埋頭寫作。宋淇過身後,張愛玲的遺物,都由他保存,部分從沒曝光的文稿書信,他也讀了不少。
宋以朗是統計學博士,曾在美國政府當法庭傳譯,現在在全球第二大媒體公司KMR當技術顧問,沒有正職,二零零三年返港照料年老患病的母親,張愛玲的遺物和書信手稿,現在交由他處理。
抨擊張撰寫歌頌的文章
宋以朗八月初把《談“色,戒”》初稿、修訂稿、及其中往來書信上載“東南西北”網頁,除乘著李安的電影《色,戒》的勢頭外,間接地也是繼承了父親對張愛玲文章的“照顧”:“可以想像,當年這種指斥扣帽子的事情,在電影上映後仍會再發生,曆史是會重複的,我今日不想再看到這情況,把文章刊登出來,讓別人看看張愛玲怎麽回應,有個貢獻。”
《色,戒》是注定令人矚目的,早在該小說問世的前半年,宋淇替張愛玲多番修訂文稿後,在七七年十月十六日的信函中說:“這會是萬人矚目的小說,該期皇冠多銷出千本不足為奇。至少這篇的題材還沒有人寫過,批評家如何說對你來說是purely academic(純學術討論),由他們去大做文章好了。”
料不到的是,預言應驗了一半,後來事情出現變量,《色,戒》先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刊登,至於大做文章的人,不但超越了純學術的討論,而且是衝著張愛玲而來──抨擊她撰寫“歌頌”的文章。
《色,戒》刊出半年後,一九七八年十月一日,《中時》“人間副刊”刊登了署名“域外人”的文章,認為張愛玲的《色,戒》,寫的是“歌頌的文字──即使是非常曖昧的歌頌──是絕對不值得,以免成為盛名之瑕了”。
該評論觸動了張愛玲的創作神經,兩星期後,她寫了一篇辛辣回應,先交給宋淇先行過目,之後代轉《中國時報》。
宋淇夫婦一向熟知張愛玲的“脾氣”,會思前想後多番修改後才最後訂稿,對該文更是小心翼翼,宋淇夫婦還沒回信,張愛玲已同日再寄上兩封短函,交代文稿的處理事情。
看得出,張愛玲《談“色,戒”》的初稿,全文約兩千字,是我手寫我心,不吐不快。文首開宗明義,提出連串反問:“小說裏寫反派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他們的內心?殺人越貨的積犯是自視為惡魔,還是可能自以為也有逼上梁山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跡?寫實的作品裏的反派角色是否應當醜化?”
張愛玲提出連番質詢,繼而又為身負色誘,甚至最後舍命的女主角王佳芝辯護:“她的動搖,還有個遠因……”那就是第一次行刺不成,“失去童貞”,加上“同學的態度相當惡劣”,才“受了很大刺激,有點心理變態”。之後,“不然也不至於在首飾店一時動心”,感情蓋過了理智,連性命也犧牲了。
對於域外人又批評張愛玲不讓女主角學“秋瑾”,張愛玲又以慣常愛用的反問句:“是否主張人物類型化!如中共文藝裏一套板的英雄形象?”來響應對方的刻板思維。
自言“最不愛辯論,又寫得奇慢”的張愛玲,筆鋒處處不留情,直斥域外人指“吃辣”便是“吃血”,吃紅色便是吃血,是“穿鑿附會,太牽強”了。還幽了對方一默:“吃西紅柿也是吃血?”
畢竟,張愛玲筆端暗藏玄機,以借喻方式連消帶打,是她的強項,文末,她借“人間副刊”早一天的文章,和域外人一文來個對照和諷刺。該文題為:“極目楚天闊之二:放懷縱覽世界文壇”,當中提及:
“……每個作家,各具其特殊的感覺、經驗與氣質……感覺、人性的經驗以及想像力的領域,永遠要比政治社會問題的領域,更為遼闊的。……如果他們比較傾向於個人內在的呼喚,那麽勢必就要招來各種不同形式的誤解和排斥──”張愛玲明顯借此文以言誌,意在言外。
張愛玲雖在初稿文末指“一時感想很多,才寫此中號『短文』,下不為例”。然而,一向心思細慮的張愛玲,初稿才剛寄出,不等宋淇夫婦回函,便又“改寫兩頁補寄去,代替P.1及P.3”,然後又改寫第二頁,繼而又嫌P.4不清楚,如是者,十一天內先後寄出四封修訂稿。
鴻雁往來間,張愛玲和宋淇夫婦的情誼日益深厚,張的寥寥數語──“希望這一向你們倆都好”。交淺言深,對深閨寡言的張愛玲來說,已代表了千言萬語。宋淇於七六年在《私語張愛玲》中,寫到一九五五年送別乘船往美國的張愛玲,張才到了日本中途站,六頁長信已寄至宋淇夫婦手中,道:“別後我一路哭回房中……現在寫至這裏也還是淚眼汪汪起來。”如此善感的女孩,怎不叫宋淇夫婦格外憐惜?
宋淇是世界七大《紅樓夢》翻譯家之一,曾任邵氏製片,妻子鄺文美曾在美國新聞處工作,翻譯世界名著,筆名方馨。兩人待張愛玲至誠,她來港時,她寫成電影劇本、到美國新聞處工作外,又讓張愛玲寄住家中。至她返美國後,有關的文稿修訂、稿費稿單、出版社聯絡事宜,都是由宋淇夫婦代為辦理,得到張愛玲完全信任。
宋淇閱過《談“色,戒”》初稿,提醒張愛玲“沒有擊中對方要害”。“對這種人談人性、性格、心理根據,等於對牛彈琴。加以現在台灣寫文章的人愈來愈多,有些人唯有采取打倒偶像以遂他一旦成名求文壇登龍的誌願。”宋淇還預計文章刊登後,這事情仍會“沒完沒了”,更建議她補加上兩點,最後見諸張愛玲《談“色,戒”》的修訂稿前部分。
宋以朗分析張愛玲當年謙虛請教父親《談“色,戒”》一文的心情:“她其實內心有點怕那年代的政治情況,因為台灣等於她唯一的讀者市場,她怕文化界的攻擊,會影響讀者公眾對她個人的意見。另一方麵,她長期獨自生活,不搭理外界事情,她也許覺得自己不熟悉政治,所以請教我父親。”
因此,經修訂後的《談“色,戒”》一文,明顯字體端正了,文章鋪排也有所改動,首兩段便全盤加進了宋淇給她的觀點,以正視聽。
“特務工作必須經過專門的訓練,等於說是專業中的專業,受訓時發現有一點小弱點,就可以被淘汰掉。王佳芝逞一時愛國心的衝動和幾個誌同道合的同學,就幹起特工來了,等如是羊毛玩票,業餘的特工一不小心,連命都送掉。”末句,張愛玲不忘諷刺對方:“域外人先生看書不夠細心,所以根本表錯了情。”
英雄形象有人性
修訂過的《談“色,戒”》,明顯地篇幅較初稿多了一千字,對觀點詳細闡述,自辯的風采更濃:“我寫的不是這些受過專門訓練的特工,當然有人性,也有正常的人性的弱點,不然勢必人物類型化,成了共產黨文藝裏一套板的英雄形象。”
對於女主角王佳芝的心理狀態,張愛玲一再闡述得更詳盡,如何演戲後上了“癮頭”,“散場後興奮得鬆弛不下來”,自己覺得扮戲特別美豔,那是舞台的魅力,甚至“舍不得他們走”,至於“瘋到天亮”,“隻是淩晨去吃小館子,雨中步行送兩個女生回去”,但卻令“域外人先生不知道怎麽想到歪裏去了。”
張愛玲的修訂稿,可以說是和她的幕後支柱宋淇的共同創作,除了加入宋淇的觀點外,她“反擊敵人”膽量也壯大了,直斥域外人“斷章取義”、“羅織入人之罪”。文末,張愛玲幹脆刪掉了借“人間”另一篇文章“極目楚天闊之二﹕放懷縱覽世界文壇”的兩段落,不再抒發心跡,又或者,不屑向域外人抒發作家的心懷抱負,文末由初稿的“筆墨戰”卻升級為“筆墨官司”,更指斥對方誤解,而“我到底對自己的作品不能不負責”。捍衛文學創作的氣焰和激情,表露無遺。
《談“色,戒”》修訂稿最後加上《羊毛出在羊身上》為題,也是宋淇自作主張,張愛玲對他絕對信任。宋淇解釋《羊毛出在羊身上》一題:“意旨主角王佳芝是『外行學特務』,犧牲了性命;二指域外人外行評論,發表錯誤意見。”
張愛玲自辯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一文刊登後,熟知張愛玲“脾氣”的宋淇,於七九年二月曾去函張愛玲,交代文章刊登後外界反應:“你的《羊毛出在羊身上──談“色,戒”》一出,《中國時報》高高興興登了出來。最近友人返台過年,都雲情形較穩重,而且國家和百姓之間的關係,反而比從前更接近……”
由此可見,《色,戒》引起的風波,一度成為張愛玲內心的暗湧,雖雲“下不為例”,但從她寄給宋淇再三修訂的稿件,可見他們預期到談敏感題材可能帶來的爭議。
張愛玲朋友不多,但每年聖誕,她都會致函她曾任職的美國新聞處的主管Dick McCarthy。就在《色,戒》小說引起爭議期間,張愛玲寄給Dick McCarthy的英文信上,為被人誣蔑為“歌頌”,流露了不忿之情:
“今年問題真多,最近被一些台灣小人批評一個短篇,說內容歌頌,該小說是宋淇一直默默協助我,並替我校正的。那些人的話說得很無稽……無可避免地,我也會遇到這種事情。”
《色,戒》其後收入《惘然記》一書中,張愛玲於序言中不覺又再提起盤繞她心中的夢魘:“寫反麵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心,隻能站在外麵罵,或加以醜化?”
張愛玲在《惘然記》中的序中說:“甚至於想起來隻想到最初獲得材料的驚喜,與改寫的曆程,一點都不覺得這期間三十年的時間過去了。”至於那些材料是甚麽?有沒有考據,已不重要,因為:“愛就是不問值得不值得。”張愛玲一生中唯有此情可待的最愛,呼之欲出,但她選擇獨自緬懷追憶,縈繞腦海三十年的,已是筆墨不能形容的東西,除了至死不休的惘然外,歲月悠悠,一切都付回憶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