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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評論:真實的林則徐,民族英雄抑或民族罪人

(2008-01-11 23:22:53) 下一個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一)


---蘆笛


國內網人亦忱先生提出,林則徐不是民族英雄而是罪人。文章頗長,語氣也很激烈,可惜全無一語說在點子上。他的理由似乎是當時的英國領事義律是禁煙派,對鴉片貿易深惡痛絕,林則徐本來可以通過與之合作禁煙,卻擅啟邊釁,挑起了鴉片戰爭。因此,林不是英雄是罪人。
此外還有許多理由,但我覺得沒有轉述必要。作者不但對古人的內心世界缺乏了解,將古人“現代化”,以現代標準去裁判之,而且連基本史實都沒搞清楚。例如他指責:
“道光皇帝已經於1月27日詔告中外,義正詞嚴地對英國宣戰了。……道光皇帝對英國宣戰,軍事衝突升級為兩國戰爭。”
但據蔣延黻的《琦善與鴉片戰爭》:
“中、英雙方均未發表宣戰正式公文,並且忽戰忽和,或戰於此處而和於彼處。此種畸形的原因大概有二:一則彼時中國不明國際公法及國際關係的慣例。不但不明,簡直不承認有所謂國際者存在。中、英的戰爭,在中國方麵不過是‘剿夷’‘討逆’。就此一點,我們就能窺測當時國人的心理和世界知識。第二個原由是彼時中、英兩國均未預抱一個必戰之心。”
其實亦忱先生若看過蔣延黻的《中國近代史綱》,也就不必費神寫那篇招來無量辱罵的大作了。兩者的史識相差太遠,有了蔣評之後,實不必再畫蛇添足,所謂“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灝題詩在上頭”。
話雖如此,竊不自量,仍覺蔣評或有可以補足之處,何況現代人不知道古代中國人的精神境界與生活方式是什麽。沒有足夠的背景知識,似不能理解蔣用淺近白話寫成的大著,因為此文,就教於大方之家。

一、 忠臣與奸臣

所謂忠臣,乃是真正忠於皇帝的臣子,而所謂奸臣,就是蒙蔽欺騙皇帝、“逢君之惡”的臣子。前者是好人,後者是壞人,前者就是聖人褒獎的“君子”,後者就是聖人譴責的“小人”,兩者分界如刀砍斧鑿一般分明。
此外還有若幹附帶涵義:忠臣必須是清官,而奸臣必然是貪官。宋朝以後,似乎這忠奸之分又擴大到了和戰問題上,主戰者是忠臣,主和者是奸臣,劃分同樣是一目了然。 這就是古人的是非判別標準,表麵上簡單明了,其實很模糊,不但有時很難操作,而且會引出災難性後果。 (海納百
劃定忠臣的第一個標準就是如此。忠臣的判定,主要是看臣子在皇帝背離了儒教原則(天理),幹出違反皇家長遠利益的蠢事來時,是否敢於直言不諱地批評皇帝。以此標準來衡量,則忠臣輩出的頂峰時代乃是明朝萬曆中晚期。萬曆是個聰明人,親政之初也曾勵精圖治,想有一番作為,可惜管閑事的忠臣太多,軟纏惡罵,愣是逼得他賭氣撂挑子,罷工幾十年。
明朝立太子的家法是:父死子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無子立弟。那原則是盡量保證把帝位傳給大老婆(皇後)生的兒子。萬曆皇帝沒有嫡子,長子是宮人生的,他從來不喜歡,想把皇位傳給寵妃鄭貴妃生的兒子(後來的福王),為此遲遲不立太子,違反了祖法。大臣們竟把這事當成“國本”,日日夜夜糾纏皇帝。萬曆不勝其煩,隻好稱病不上朝,忠臣們非但不信,還上疏勸告皇帝節欲,隱射皇帝是沉溺酒色的昏君。萬曆隻好接見大臣,表白自己確實有病,並不是裝的。這很可能是實話,因為“解放”後挖開明定陵,發現萬曆是個駝背,而且一條腿比較短,乃是典型的“長恨人間路不平”。但大臣仍然不饒,最後皇帝一賭氣幹脆從此不上朝不理朝政,罷工幾十年,各級官員缺額達三分之二都不填補。官員們隻能靠抽簽決定升遷。皇帝罷工更引來忠臣們的苦諫、嘲笑和惡罵,什麽難聽話都罵出來了。萬曆因此成了中國曆史上被臣子群起侮辱謾罵的獨一無二的君主。
萬曆年間之所以成為忠臣輩出的朝代,乃是作忠臣不但光榮而且安全。萬曆懶惰入骨,柔懦貪婪,但極聰明。他看透了苦諫乃是臣下沽名釣譽的快捷方式,用他的話來說便是“訕上賣直”,指望的就是被他懲罰後一舉成名。所以他絕不成全他們,將侮辱他的奏章統統“留中不發”,更不懲辦之,讓忠臣們的如意算盤落空。如果他像嘉靖一樣強橫殘暴,則無論他做什麽,臣子們都決計不敢說三道四。嘉靖就曾將其生母追封為太後,這同樣違反禮法,但嘉靖天性強橫,臣子們最後隻有讓步。 (
即使是萬曆那種懶漢懦夫,偶作雷霆之怒之時,臣子們的忠肝義膽也就頓時煙消雲散。“梃擊案”時,“清議”洶洶,鹹指鄭貴妃為指使暗殺太子的幕後黑手。他不得不破例召見群臣。禦史劉光複不顧他多次喝止,還要大聲發言,引得他破例大發雷霆,當場廷杖劉光複。群臣無不嚇得麵無人色,閣臣(相當於副首相)吳道南竟然嚇得栽倒在地,大小便失禁。所以,萬曆年間忠臣多,完全是懦主驕縱出來的。滿清皇帝個個精明強幹,這種“忠臣輩出”現象就此絕跡。可笑的是這竟然被如今那些痛恨“滿狗”的大漢族主義者當成了“清不如明”的倒退證據。
這“國本之爭”足足爭了30多年,不僅直接引出“妖書案”、“巫蠱案”與“梃擊案”,就連萬曆之後的“紅丸案”和“移宮案”都與此有關,最後更演成如火如荼的“黨爭”。一方是反對廢長立幼的東林黨,自稱“清流”;另一方則是所謂浙黨、齊黨、楚黨。魏忠賢得勢後,浙齊楚黨投靠之,變成了“閹黨”,用極度殘酷的刑法整死當權的“清流”們。朝野統統卷在酣暢內鬥中,卻置正在勃興的努爾哈赤於不顧,終致女真崛起,不可複製。
這公案甚至延續到南明去。崇禎死後,太子下落不明,按祖法應該立最近的皇親,亦即崇禎的堂弟、福王(亦即朱常洛的弟弟,分到洛陽作福王,後來被李自成吃了)的兒子小福王朱由崧繼位。但東林黨人餘脈“複社”怕朱由崧報仇,堅決反對,主張立潞王。馬士英效何進引董卓入京故事,引四鎮軍閥為奧援,立了小福王,是為弘光帝。清流們竟去勾結更大的軍閥左良玉與之相抗,使得黨爭變成了武裝鬥爭。左良玉率大軍東下和馬士英開戰,使得史可法獨自死守揚州,清軍坐收漁人之利,不費吹灰之力便取了江南。
您說從事這些無聊內鬥,置真正的國家大事於不顧,最終坑了國家的人,到底是忠臣還是奸臣?那當然無論哪派都不是好東西。可按孔孟之道,人家爭的乃是“大義”所在,“廢長立幼”違反了祖訓,這可是聖賢之道堅決反對的事,乃是必須以性命殉之的神聖原則,豈能依違兩可?

那“貪官”與“清官”的分界也模糊至極。費正清早就指出,中國傳統社會的特點,乃是“貪汙成為一種製度”,那意思是說,貪汙被製度化,成了社會賴以運行的不可或缺的杠杆,把貪汙除去了,社會也就必然陷於癱瘓。這涵義就是“有吏皆墨,無官不貪”,不貪汙就無法做官。所謂清官和貪官的區別,隻在於前者隻搞“製度內貪汙”,後者還要搞“製度外貪汙”而已。
在費正清指出這問題後,國內學者吳思和易中天等人作了進一步闡發,吳思將“製度內貪汙”命名為“潛規則”,易中天把它更名為“非典型腐敗”。竊以為易先生的更名反倒有誤導作用,讓讀者以為那不是典型做法。

所謂“製度內貪汙”的表述仍然不是很準確,應該稱為“貪汙習慣法”或“腐敗習慣法”。習慣法乃是為國家運轉所需的不成文法,即使是在現代法治國家,仍然可有許多習慣法,英國的政治運作離開這些習慣法立刻就要癱瘓。我已經在舊作中舉過許多例子了:全國必須在五年內舉行一次大選,國王不得否決議會提案,等等,這些都是約定俗成的習慣法,並無明文規定。但若誰不遵守這種君子協定,國家政治運作馬上就要亂套。

中國的“貪汙習慣法”也是這種靠默契形成的習慣法。易先生在《帝國的惆悵》中解釋得很清楚:朝廷對臣工的深恩厚澤,隻在於賜給他們權力以及象征性的工資,並不負責支付他們的行政費用,諸如雇傭幕僚、師爺、文吏的工資,差旅費等等,這一切開支必須靠他們自己使用權力去獲得,而官場上早就形成了層層分肥的習慣法,亦即由直接治理百姓的“父母官”去“開源”,把打上來的“水”,以各種名目層層傳遞給那些不靠近“水源”的上級諸如督撫大吏以及京官們。您若拒絕組成這貪汙鏈條的一環,就要使得整個政治運作機製癱瘓,不但自己無法謀生,遑論維持行政開銷,而且必然成為大眾眼中釘被踢出局去。這就是吳思先生發現的“清官淘汰律”。

明乎此,則不難看出古人所謂“清官”“貪官”之分,其實說的隻是程度上的區別,並不是如現代人理解的“清官就是不貪汙”。如果真不貪汙,那他根本連官都作不了,談何清官?所謂“清官”,指的是“隻按官場約定俗成的習慣法,收取為維持官位、維持行政經費等所需的最低限度賄賂,以及為使施政不受刁難阻礙而進行必要的賄賂的官員”。這種必需的受賄與行賄就是“必要的貪汙”,而所謂“貪官”則是“除了‘必要的貪汙’之外還要濫用權力瘋狂聚斂財富的官員”。

忠奸兩分法的最大惡果,還是在明朝達到最高峰並在晚清和文革時期再度達到高潮的禍國殃民的“路線鬥爭”。這種路線鬥爭過去被視為“忠奸之爭”或曰“清濁之爭”。在我看來,所謂“清流”多是教條主義死硬派,而濁流往往是(不一定如此)通權達變的現實主義者。

路線鬥爭常常圍繞著某個孔孟之道(在後世則是毛式馬列主義)的基本道義原則展開。如前例所示,“廢長立幼”違反了孔孟之道,乃是原則問題,所以“清流”們必須誓死反對,而濁流則相對不那麽重視道德原則。和戰問題也是這樣,向夷狄求和有損於天朝上國的國威,步南宋後塵,必須堅決反對之。“濁流”們則比較尊重現實,看出了自己不是人家對手,還是講和少吃虧些。但這些人的主張偏離了孔教特別是僵死的宋明理學規定的道義原則,因此天然居於道義下風,從來都是理不直氣不壯,唯一希望是得到皇帝的支持,但就連皇帝也不能免於對背上“趙構式亡國昏君”罪名的恐懼,因此總是清流占上風。

這路線鬥爭貫串了從宋代以來直到今天的中國曆史,每到民族危機出現時它就要大顯神威。清流們的巨大壓力使得崇禎不敢跟女真媾和,全力以赴鎮Ya禍延全國的土匪暴亂,終至明社傾覆;晚清的清流自林則徐開始就主張“剿夷”,到甲午戰爭時清流堅決主戰,致使中國承受了慘痛損失;到最後林則徐遺教“民心可用”竟成了老佛爺和頑固派們依靠拳匪對抗列強的指導思想,為此悍然向列國宣戰,造成了無從補救的民族災難;抗戰爆發前清流們更“逼蔣抗日”,造成了同樣無從補救的更加巨大的民族災難。 (

奉行宋明理學“道德宇宙觀”的另一惡果是,道德不但成了決定國策的考慮依據,而且成了遴選考核評價幹部的唯一標準,對官員隻作忠奸清濁兩分法,從來不作“能臣庸臣”的鑒定。因為當“清流”並不需要什麽過人才幹,隻需要“堅持原則”唱道德高調,許多廢物便得以爬上高位。這種“任人唯賢”的最好結果,便是把史可法那種道德毫無瑕疵但也毫無才幹的庸人捧成了南明“首席軍事長官”,為他個人也為民族製造了本可避免的悲劇;最壞的結果,便是使得徐桐、四人幫之類廢物點心得以弄權作祟,貽害國家民族。

最可笑的是,這種路線鬥爭不但在過去被理解為“忠奸之爭”,在現代也被圖解為“愛國與賣國的兩條路線鬥爭”,林則徐和琦善就分別代表這一白一黑的正反麵人物。這冤案本是當時的“清議”(清流們形成的輿論)製造的,但今日仍是“愛國主義”主旋律,不能不令人慨歎傳統之牢不可破。

二、 英國人的真實意圖

講完有關真實中國的一點背景知識,不能不順便澄清一下英國人的意圖。由於我黨長期的欺騙宣傳,國人曆來以為英國人亡我之心不死。八年前我和趙無眠先生辯論,他就以為鴉片戰爭是英國為了滅亡中國而發動的。一位鑽研曆史的學者竟然會有此嚴重誤會,不能不讓人扼腕。

其實無論是中國還是英國,戰爭爆發都不是預謀的結果。蔣延黻指出:
“中國當初的目的全在禁煙。宣宗屢次的上諭明言不可輕啟邊釁。在道光十八年各省疆吏複議黃爵滋嚴禁鴉片的奏折之時,激烈派與和緩派同等的無一人預料禁煙會引起戰爭。不過激烈派以為,倘因達到禁煙目的而必須用兵以迫‘外夷順服’則亦所不惜。在英國方麵,自從律勞卑(Lord Napier)以商業監督(Superintendent of Trade)的資格於道光十四年來華而遭拒絕後,英政府的態度就趨消極。繼任的監督雖屢次請訓,政府置之不理。原來英國在華的目的全在通商,作買賣者不分中外古今,均盼時局的安定。我們敢斷定:鴉片戰爭以前,英國全無處心積慮以謀中國的事情。英政府的行動就是我們所謂‘將就了事,敷衍過去’,英文所謂‘Muddle along’。英國政府及人民固然重視在華的商業,而且為通商中、英已起了好幾次的衝突,不過英國人的守舊性重,不好紛事更張,因為恐怕愈改愈壞。及林則徐於道光十九年春禁煙,錮英商與英領以迫其繳煙的信息傳到英京之時,適當巴麥尊爵士(Lord Palmerston)主持英國的外交,此人是以倡積極政策而在當時負盛名的。他即派遣艦隊來華,但仍抱一線和平的希望,且英國讚成和平者亦大有人在。倘和議不成而必出於一戰,巴麥尊亦所不惜。故鴉片戰爭的發生,非中、英兩國所預料,更非兩國所預謀。戰爭雖非偶然的,無曆史背景的,然初不過因禁煙而起衝突,繼則因衝突而起報複(Reprisal),終乃流為戰爭。”

此說的為實事求是之論,就連滿清朝野也知道英國人不過是想來做生意。道光皇帝在欽差大臣楊芳和廣東巡撫怡良密奏英人隻是想通商之後還表示懷疑,到戰後朝野就再無懷疑了。曾國藩幕僚李元度招降石達開書就寫得清清楚楚:
“英夷誌在貿易,原無窺竊之意,故朝廷以大度容之,迨後求進城,即嚴拒之矣。”

真實的曆史是,無論是英國,是法國,是德國或歐洲任何一個其它國家(俄國除外,不過該國從來被歐洲人視為野蠻國家),都從未想到過全麵征服中國,甚至沒有太大的領土野心,想的隻是全麵打開中國市場,對中國曆來持友好態度的美國就更不用說了。真正對中國懷有領土野心的隻有兩個帝國主義國家,那就是俄國/蘇聯和日本。但就連這兩個國家也從未預謀全麵征服中國,將中國化為殖民地,隻想侵吞中國部分領土,肢解剩餘部分,扶植起傀儡政權來。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二)



19世紀乃是大英帝國崛起高峰。在完成了工業革命後,英國成了頭號世界強國,世界工廠。在擊敗了法國,征服了印度次大陸之後,英國鬼子急於向東亞擴張,把全世界變成他們的市場。中國巨大的人口使得他們垂涎三尺。當時有人曾在報紙上說,隻要每個中國佬(Chinaman,此語涵義與美國不同,並不是辱稱而是中性詞)的長衫長一寸,就夠曼切斯特的全部紡織廠忙上一年。這種熱切期望,和今日世界資本財團對中國市場的期待並無兩樣。如果說當初是帝國主義亡我之心不死,那麽現在我黨不惜使用“築巢引鳳”的青樓語言引進外資又該怎麽解釋?

可惜我大清不是鄧共江共,倒頗像毛共,自以為是“世界革命中心”,講究“獨立自主,自力更生”,以為天朝萬物俱備,不需要鬼子的奇伎淫巧,朝野毫無起碼世界知識,以為“天無二日,國無二主”,英吉利不過是類似北韓越南的蠻夷小國,隻能臣服於天朝上國,更不知道貿易能互通有無,卻把與蠻夷的貿易視為大皇帝單向賜予蠻子們的深恩厚澤。那“邏輯”可笑到極點:天朝上國不靠貿易也能活,而鬼子離開貿易就得完蛋。

清朝的皇帝都很不錯,道光皇帝絕非昏君,甚至不是庸主,林則徐更是天朝第一能臣(還不光是忠臣)。但他倆為“知己知彼”對英國進行戰略偵察所得結果,不能不令現代人瞠目結舌。

道光在林則徐抵達廣東著手禁煙時,便向林則徐了解敵情:

“其茶葉、大黃果否為該夷所必需,倘欲斷絕,是否堪以禁止,不至偷越之處,並著悉心訪察,據實具奏。”(道光十九年正月二十七日上諭)

林則徐回答:

“至茶葉、大黃兩項,臣等悉心訪察,實為外夷所必需,且夷商購買出洋,分售各路島夷,獲利優厚,果能悉行斷絕,固可製死命而收利權。唯現在各國夷商,業經遵諭呈繳煙土,自應仰乞天恩,準其照常互市,以示懷柔,所有斷絕茶葉、大黃,似可暫緩置議。如果該夷經此次查辦後,仍敢故智複萌,希圖夾帶鴉片入口,彼時自當嚴行禁斷,並設法嚴查偷越弊端,應請於善後章程內另行籌議具奏。”(道光十九年二月二十九日林則徐奏折。)

這用現代話語來說便是“貿易戰”。道光詢問林則徐,茶葉和大黃是否如同如今的石油一樣,是英夷必不可少的戰略資源,掐斷它的供應會不會給該夷致命打擊,而要防止他們走私又有無可能。林則徐調查了一番,回答說,這兩項商品確是英夷的戰略物資,掐斷了就能製英夷於死命。但現在各國夷商已遵命令呈繳煙土了,應該給英夷一個悔改機會。如果他們死不悔改,再這麽幹不遲。

這番商量乃是在林剛到廣東時進行的。過了半年後,林帥應該對英夷的實情有所了解了吧?可他卻給英國國王發了一道“檄諭”(也就是上級給下級的命令),說道:

“竊喜貴國王深明大義,感激天恩,是以天朝柔遠綏懷,倍加優禮,貿易之利垂二百年,該國所由以富庶稱著,賴有此也……況如茶葉、大黃,外國所不可一日無也,中國若靳其利而不恤其害,則夷人何以為生,又外國之呢羽嘩嘰,非得中國絲斤,不能成織,若中國亦靳其利,夷人何利可圖?其餘食物自糖料薑桂麵外,用物自綢緞瓷器而外,外國所必需者,曷可勝數……我天朝君臨萬國,盡有不測神威,然不忍不教而誅,故特明宣定例……”。(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四日林則徐奏折附件。)

這意思是說,因為貴國國王知道感激天朝聖恩,所以天朝破格優待爾等蠻夷,讓你們享受了兩百年的貿易之利。貴國之所以能富庶,全靠天朝恩賜。例如茶葉和大黃,外國一天都少不了。如天朝貪財不賣,則爾等野蠻人還怎麽活下去?外國的紡織品也全靠天朝提供的原料。如果中國貪財不賣,爾等還能有何利可圖?此外,外國還需要食物,綢緞瓷器等等,全得靠中國供應。我天朝君臨萬國,神威不測,隨時可以誅滅爾等野蠻人。但天朝不忍不教而誅,所以特明白製定有關條例,希望爾等凜遵無違。

這是以林的名義發給英國國王的命令,但先上報道光批準,道光隨後下了上諭:

“據林則徐等奏,擬具檄諭□咭□國王底稿附折呈覽。朕詳加披閱,所議得體周到。著林則徐等即行照錄頒發該國,俾知遵守”。(道光十九年七月十九日上諭。)

比起明朝那些昏君蠢臣來,道光堪稱勤勞國事而且頗有權謀的明君,林則徐更是注重調查研究的難得幹吏。然而這種白癡問答與白癡“外交”居然就發生了,你說當時中國人到底是處在什麽熱昏狀態?

這就是被範文瀾譽為“近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公。其實真正睜開眼睛看世界的第一人,乃是被蔣延黻稱為中國第一位外交家、卻被主流輿論譴責為大賣國賊的琦善。可就連此公都一度成了“茶葉、大黃拜物教徒”,還一本正經地解釋茶葉大黃之所以為鬼子必需,乃是因為他們“日以牛羊肉磨粉為糧,食之不易消化,大便不通立死”!

遇到這種活在中古時代,不知世界幾大,自以為“君臨萬國”、對強國奉行文明歧視的夜郎國,英國人打開中國市場的如意算盤當然要落空。如今人們熱衷於談論鴉片流入中國前的中英貿易順差,卻忽略了一個事實:在鴉片戰爭前,中國市場從未向英國打開過。鬼子之所以發動戰爭,主要目的就是“五口通商”,獲得一個正常的貿易環境。

在鴉片戰爭前,天朝倒確實恩準野蠻人們來和上國作生意,但隻能在指定的廣州十三家中國商行,亦即所謂“十三行”。外商隻能在夏秋兩季來十三行內居住,談完了生意就必須回澳門。即使是在貿易季節,他們也隻能住在十三行內,不許隨便外出。十三行的“行總”(亦即今日之“老總”)乃是官商之間的中轉環節,負責上傳下達官府命令與外商的請求。

這種限製並不是出於保護國內經濟的考慮。孔教從來歧視商業,認為那是亡國之道。天朝此舉,主要還是出自對蠻夷的鄙視以及莫名其妙的擔憂,怕鬼子見到中國花花世界起了覬覦之心。因此,天朝非但沒有高築關稅壁壘,反倒為了顯擺大國闊氣,發揚孔教“重義輕利”傳統,將關稅定得非常之低。這本來有利於促進外貿,不幸的是“腐敗習慣法”允許官員們層層盤剝,使得鬼子深惡痛絕。

根據國際慣例,關稅都是明碼實價標明了的。若中國是個文明國家,即使稅重,鬼子也沒理由抱怨,因為那是國家主權。但“腐敗習慣法”決定了中方從不公布商品稅率,卻在每項具體交易時以討價還價的方式盤剝外商。於是在賣同一商品時,每成交一次,外商都不但得跟華商談判,還得賄賂海關官員,實在是不勝其煩。

當時英國已經成了“世界工廠”,實行社會化大生產,商品已經初步做到了價廉物美,應該是有充分競爭力的,但由於這些人為障礙,便遲遲不能進入中國市場。“茶葉拜物教”其實也有三分道理:英國全民喝茶上癮,本土內又無法栽種,隻好向中國進口,造成貿易逆差。後來他們把茶樹偷出去在印度試種成功,以印度茶取代了中國茶,這問題才算解決。可惜後來印度又獨立了,於是他們又隻好回到“種茶不如買茶”的困境中去。

為了逆轉這貿易逆差,東印度公司便開始向中國出售鴉片。它的成功秘訣,除了成癮性保證了需求量之外,我看主要還是靠暴利必然刺激起來的踴躍走私,因而得以繞過天朝為正常貿易設置的障礙。但這並非英國政府決策而是民間行為。趙無眠不知道當時英國早就是民主國家了,國策都得由議會討論通過,哪可能如他想象的那樣,以鴉片作為征服中國的秘密武器!

這結果便是中國出現了貿易逆差。道光乃是中國曆史上最講究“節約鬧革命”的皇帝,當然不能坐視,於是就派最能幹的大臣林則徐去廣州禁煙。由此引發武裝衝突,最後導致大眾熟知的鴉片戰爭。

一般英國人根本不知道這場戰事,因為該國乃是全世界最好戰的國家,19世紀幾乎每年都要打仗,據他們自己說這世上就沒有他們沒打過的國家。鴉片戰爭比起其它戰爭來,對他們來說簡直不值一提。中國人把人家視為兒戲的事當成巨大國恥,說起來也實在令人悲哀。

我曾對某英國青年提起鴉片戰爭,他愕然道:“我們還和中國打過仗?我可是一點不知道。曆史課沒講過啊?不過那也有可能,這世上就沒有我們沒打過的國家。誰贏了?我們贏了?你一定是開玩笑吧?怎麽可能呢?中國那麽大,跟俄國一樣是不可戰勝的國家。我們怎麽可能打敗中國?”令我臉上熱辣辣的——他還不知道英國人隻放了幾炮,就嚇得廣州全體軍民投降,乖乖繳納“贖城費”的英勇事跡呢。

當然,教育程度較高的人還是知道此事的。有數人曾向我嚴厲譴責英國首開武裝販毒濫觴,有的甚至還向我道歉。但那是自由知識分子,並不代表所有的人。我在英國看到某本記述鴉片戰爭的史書否認那是難聽的“鴉片戰爭”,聲稱那戰爭是為了爭取平等對待與正常貿易權利而發動的。

這在我看來有一定依據。英國人的主要目的,還是想達到馬戛爾尼在40多年前就向乾隆提過的要求: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他們;互派大使;開放通商口岸;公布明確的固定的海關稅則;提供一個小島讓英商居住和儲貨。禁煙不過是引起衝突的導火線而已。

這些要求在40多年後由英國外部大臣巴麥尊爵士(Viscount Palmerston)在致“大清國皇帝欽命宰相”的照會中再度提出,由帶兵北上的全權代表懿律和領事義律交給琦善。此前中英雙方已經在廣東交過火。英國人覺得在邊遠的廣東打仗不會引起清廷重視,於是北上直搗天津大沽口,果然引起朝廷重視。那照會才算交到了皇帝手上,可惜又給翻譯得麵目全非,造成了更多的誤會。

蔣延黻先生在《琦善與鴉片戰爭》仲介紹了該照會,認為“此文是鴉片戰爭最緊要的外交文獻”。

值得注意的是,該文件並未為鴉片貿易辯護,而是指責中方禁煙措施不當:禁煙早就成了一紙空文,為什麽不事先聲明就突然嚴禁?要嚴禁就該先懲辦犯法的中國官員,他們才是“相助運進,額受規銀任縱”的關鍵環節。中國首先嚴辦外人,寬赦官吏,有失公平。就是要懲辦外人,也該分別良莠,不應一概禁錮,“盡絕食物,所傭內地工人,見驅不準相助”。如外人不繳煙土,即“嚇呼使之餓死”。不但如此虐待英國商人,對“大英國家特委管理領事”“亦行強迫淩辱”。這是“褻瀆大英國威儀”。

不能不承認這些指控並非捏造,它相當準確地指出了當時林則徐絲毫不知國際慣例、蔑視蠻夷的天朝心態,以及“貪汙習慣法”導致的官官相護。

據此,“英國第一要求賠償煙價。第二要求割讓一島或數島,作為英商居住之地,‘以免(日後)其身子磨難,而保其貲貨妥當’。第三要求中國政府賠償廣州行商的積欠。第四要求以後中、英官吏平等相待。第五要求賠償戰費及使費。倘中國‘不妥善昭雪定事,仍必相戰不息矣’。”(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這隻是漫天要價,外相巴麥尊還給懿律及義律留了還價底線,據蔣延黻介紹:

“(巴麥尊)說:倘中國不願割地,那末可與中國訂通商條約,包括(一)加開通商口岸;(二)在口岸,外人應有居留的自由及生命財產的保護;(三)中國須有公布的(Publicly known)及一定的(Fixed)海關稅則;(四)英國可派領事來華;(五)治外法權。除治外法權一項,餘皆為國際的慣例,並無不平等的性質,且並不有害於中國。訂商約或割地這二者,中國可擇其一,這點選擇的自由就是當時中國外交的機會。”(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與馬戛爾尼在四十多年前向乾隆提出的要求相比,英國人隻多開了一條治外法權(領事裁判權),而這乃是林維喜事件引出來的。

1839年6月20日,英國商船卡納特克號及曼加勒號之水手上岸酗酒,和尖沙咀村村民發生衝突,搗毀一座神龕,引發鬥毆,結果村民林維喜重傷不治。領事義律趕到出事現場,為掩飾真相,他指使另一村民劉亞三給予死者家屬一千五百元,換取隱瞞林維喜死因。林則徐覺得案件可疑,於是命新安縣知縣梁星源查辦,結果真相大白。林則徐要求義律交出凶手,但義律以領事裁判權為由,同意賠償死者家屬,但拒絕以一人抵死,並要求私自開審凶手(引自《中文維基百科全書》)。

盡管林維喜死於群毆,但林則徐按“殺人償命”的中國司法慣例,隻要求義律交出一個人來,讓官府砍了腦袋就行。至於那人是否給了致命一擊,或甚至是否參加了群毆,其實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有人償命。這在本質上和“欠債還錢”沒什麽差別,英國人既然欠了中國人一條命,當然也該還出一條命來。

鬼子當然無法接受這種東方公平觀,因此要求實行西式公平審判,使得嫌疑人能享受充分的自辯權利。但中國又不搞這一套,隻興三推六問,大刑侍候,當然鬼子就要以領事裁判來代替中國的野蠻司法。

就連割地要求,其實也不是俄國或日本式領土野心使然。人家已經說得清清楚楚了:來中國做生意不但沒有行動自由和尊嚴,而且毫無財產以及人身安全保障,連個儲藏貨物的地方都沒有,所以要求割讓一個小島解決這些問題。但這並不是不能談判的,隻要中國願意簽訂通商條約,提供符合國際慣例的正常貿易環境,則這一條可以免掉。

如果我們敢於正視事實,那就不能不承認,除了前四條符合國際慣例,不能稱為“不平等條約”之外,就連治外法權和割地都是事出有因,並不是如官方宣傳的那樣蠻不講理。

說這些,不是想替英國鬼子辯護,隻是力求做到“舍命求真”罷了。本人不是林思雲。我曾經給上述那位記述鴉片戰爭史的英國作者寫信,嚴詞駁斥他的“尋求平等待遇與正常貿易說”。我說,你說的都是事實。我們確實沒有平等對待你們。不過,你忘了,是你們找上門來,不是我們去找你們。你們不上門,怎麽還會受辱?是否願意與外國貿易,乃是一個國家的主權。中國有充分權利拒絕與英國建立平等外交關係,有充分權利拒絕和她貿易,但英國沒有任何權利強迫中國與之建交並和她貿易。這從來是國際慣例,否則國際上還能搞什麽禁運?如果您的理論成立,那日本因為美國對之禁運而發動太平洋戰爭也是應該的了。

綜上所述,我認為,鴉片戰爭的爆發是必然的,是瘋狂擴張到處尋求國際市場的英帝國主義強加到中國頭上來的侵略戰爭。擴張是鬼子的本性,因此,處於中古野蠻狀態的中國遲早要被迫對先進強大的文明國家開放。以中國人不可救藥的夜郎心態以及由此導致的顢頇冥頑與徹底缺乏調適應變能力,兩國之間的武裝衝突不可避免。一個古代野蠻國家去和一個現代文明強國較量,正是“赤道雕弓能射虎,椰林匕首敢屠龍”,戰爭結局不問可知。換誰去坐道光或林則徐的位子,結局都不會兩樣,頂多也就是躲過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罷了。因此,責備林則徐擅啟戰禍,把他譴責為民族罪人,恰如過去盛讚他是民族英雄,堅信他能夠而且已經打敗英國強盜一樣,都不是尊重曆史的態度。

(未完待續)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三)



三、 真實的林則徐

林則徐是傳統文明能出產的最傑出人物,以傳統價值觀衡量,堪稱完人。乾隆自稱“十全老人”,那意思是他占盡了人生所有幸運,再無遺憾。林則徐大概也可稱為十全臣子,雖然我沒那心思去總結出他的十全十美來。

首先,林則徐宦途順利,而這乃是傳統士人的永恒追求。

林林19歲中舉,21歲任廈門海防同知書記,次年入福建巡撫張師誠幕,26歲中進士,選庶吉士。38歲就當上正三品的江蘇按察使(即臬台,相當於負責刑名的副省長),45歲任從二品的湖北、河南布政使(即藩台,相當於負責財政的副省長),46歲任正二品東河河道總督,47歲任江蘇巡撫,52歲任湖廣總督,53歲任欽差大臣,於次年正月抵達廣州禁煙。56歲被革職遣新疆伊犁充軍,途中因黃河決口,奉旨往河南黃河工地治河,次年竣工後抵伊犁,協助辦理墾務。60歲重新起用署陜甘總督,次年轉任陜西巡撫。62歲升雲貴總督。64歲因病辭職歸籍。65歲奉旨為欽差大臣,赴廣西鎮Ya發匪暴亂,於途中病逝。清廷賜以空前殊榮,追封他為太子太傅,頒旨悼恤林則徐及親屬,赦免任內所有處分,並授其三子官職。次年,鹹豐帝賜祭葬,派員致祭,頒發《禦祭文》和《禦賜碑文》,親寫挽聯,並賜最高諡號“文忠”。

林大帥位極人臣,達到了傳統士人夢想的最高官位,死後還蒙受了最高諡號。即使有三年的時間被流放新疆,那也絕非大眾想象的林教頭式的犯官充軍,而是史無前例的特殊犯人。他在赴新疆時,沿途各地官紳名流爭相接納款待,抵達伊犁後受到老友謫官鄧廷楨、伊犁將軍布彥泰及參讚大臣慶昌專派的兵丁歡迎,次日布彥泰還送來米麵、豬羊、雞鴨等等。就連道光都生怕他生活困難,特地賜給他封地。林則徐就此成了布彥泰和慶昌的高參。布彥泰讓他閱讀高官才可閱讀的《京報》,並讓他協辦糧餉,此後又先後保舉他負責興修水利與勘荒。林則徐和鄧廷楨慶祝蘇軾冥誕,主客中竟有將軍布彥泰、慶昌、五名領隊、一名總兵、三名謫臣(包括鄧廷楨、慶辰)。

不僅如此,布彥泰還向道光建議起用林則徐,說他“賦性聰明而不浮,學問淵博而不泥,誠實明爽,曆練老成,洵能施諸行事,非徒托空言以炫目前者比,久經聖明洞鍳”,“平生所見之人,實無出其右者”,“然以有用之才置之廢閑之地,殊為可惜。如蒙天恩,棄瑕錄用,俾得及時報效,林則徐必倍深項感,再造生成,竭力圖報,實可收得人之效。”一個滿洲將軍對漢人犯官如此推重,堪稱史無前例。

這其實也算不了什麽。如上所述,林赴新疆前,曾半道奉詔去河南協助軍機大臣王鼎治理黃河決口。大堤完工後,王返回北京,向道光力保啟用林則徐,道光不納。王竟在家中自縊,以此進行“屍諫”。軍機大臣以死相薦一個犯官,這在曆史上似乎還聞所未聞。林就是不複出,有此佳話也足夠享譽終生了。

其次,林則徐代表了傳統士人的最高夢想——遭逢明主。其聖眷之隆,曠古少見。

林之所以宦途一帆風順,在稍受挫折之後又重任方麵大員,負天朝膺疆之寄,完全靠道光知人善任,特別賞識他的忠誠勤勉與才幹。道光於他實有知遇之恩。道光元年,林在江南道監察禦史任上遭受排擠,灰心仕途,辭職回家,旋因生計無著,又通過關係謀求複職。道光皇帝雖然即位不久,但久聞林的政聲,特地破例召見一個待業中年,這在講究身份製度的傳統社會當真是千古未有的佳話。林的應對頗符聖心,道光讚不絕口,破格批準他複職,從此飛黃騰達。

道光十八年,鴻臚寺卿黃爵滋上疏,建議以處死吸食鴉片者的嚴刑禁止鴉片。道光把奏折發給各省督撫討論,眾人都覺得這太過分——處死販毒分子還說得過去,處死受害人就沒道理了,唯有湖廣總督林則徐讚成,說非如此不足以禁止鴉片流通。道光為此把林召到北京,連續八日天天接見林則徐討論此事。林應對稱旨,皇帝龍顏大悅,賞穿黃馬褂,並賞紫禁城騎馬,還委派林為欽差大臣,赴廣東禁煙。自我大清立國以來,還從未有哪個漢臣有此殊榮,受此重任。當時傳為佳話,據說還引起了滿臣的擔心。

須知嘉慶道光年間乃是太平年月,比不得後來發匪暴亂,江南糜爛,八旗無人,朝廷不得不重用漢臣來平叛。即使如此,還需要肅順竭力在鹹豐麵前替漢臣吹噓,這才能使曾、胡、左、李等中興名臣相繼脫穎而出。在此太平年月,若非林則徐忠誠勤勉,政績突出,才幹過人,公關本事一流,絕無可能蒙滿人皇帝破格垂青重用。

第三,林則徐乃是標準的忠臣和清官,是清流的代表人物。

林則徐從庶吉士開始他的宦途,終身勤勞王事,兢兢業業,踏踏實實,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以辦事認真,一絲不茍,兩袖清風著稱。在他出任江西以及雲南鄉試考官時,他辦事公道認真,堅持看完所有的試卷,即使落選的卷子也要用朱砂筆詳加批點,贏得士林交口讚頌。在任江南道監察禦史時,他敢於上疏彈劾河南巡撫琦善辦事無能。在任江蘇臬台期間,他整頓吏治,改革審訊程序,親自審案,甚至微服私訪,親自動手驗屍,四個月內就處理了大部分積案,被江蘇百姓頌為青天。他擔任河道總督時,從頭學起,惡補水利知識,整肅貪官瀆吏,每個料垛都親自檢驗過來。懷疑貪官作假時,便把整個料垛拆開檢查,使得貪官無可作弊,使得河道在洪水期間安然無恙,深受道光嘉許。在擔任江蘇巡撫期間,他協助兩江總督陶澍,采取許多利國便民的經濟改革措施。江蘇旱澇災情嚴重,他不顧朝廷斥責,上奏曆陳民間困苦,堅請緩征受災州縣漕賦;致力興修水利工程,疏浚白茆、劉河、徒陽運河等河道。為克服銀荒和利於貨幣流通,他反對一概禁用洋錢,提出自鑄銀幣的主張,為中國近代幣製改革先聲。在署理兩江總督兼兩淮鹽政期間,他積極推行淮北“票鹽”製度。他在赴新疆前又參加治理黃河決口,修複了大堤。在新疆期間,他主持領導了大皇渠的修建,在南疆勘地六十八萬九千七百八十畝,行程約三萬餘裏,還和黃冕一道改造了當地的卡井,命名為坎井,推廣到各地,使得吐魯番等地荒地化為沃野,還從內地引入了幾萬株樹苗,教當地居民紡紗織布。他宦遊幾萬裏,走到哪兒就為那兒的百姓造福。

作為標準的忠臣,林青天兩袖清風,從不利用手中的巨大權力聚斂財富。當然,這並不是說他不進行前文介紹過的“必要的納賄與行賄”。從上文介紹可知,林公乃公關專家,否則他罷官後不會有那麽多高官甘冒皇上之怒,前赴後繼向皇帝舉薦他。這當然首先是林的道德風骨與才幹使然,但如果他是海瑞那樣草不吃料不進的極端清流,在官場人緣一塌糊塗,很難想象這種事會發生,而在舊話中,“人情”的另一個意思就是“行賄”。

同樣地,當清官並不妨礙他為了王事壓榨百姓。他在廣州整軍講武,準備“剿夷”時,斥重金修繕關塞炮台,以鐵鏈封鎖海口,進口西洋大炮,被言官指為“靡費”,這錢從哪兒來?當然不會從“節約鬧革命古今第一”的補丁皇帝道光爺口袋裏掏出來,也不可能從林清官家中搬出來,隻能來自於廣東“愛國商人踴躍捐輸”。但林公和辛棄疾的本質區別在於,林把榨出來的錢全用在公事上,而辛棄疾則用來蓋“帶湖吾甚愛”的人間仙境。所以林從未如辛一樣,以“貪刻”罪被言官彈劾丟官,言官頂多隻能指責他“靡費”。

所以,按傳統標準衡量,林則徐的確是模範清官,宦遊幾十年,曆任各地方麵大員,但退休之後卻兩袖清風。他本來想與在北京當官的長子同住,但因買不起房子,隻好回到福州老家去,住在父親遺下的舊屋中。僅此一端,就足以證明林的確是傳統文化提倡的道德楷模。

作為標準忠臣,林也具備了清流必備的“嫉惡如仇”的道德風骨。他的清流好友黃爵滋主張由朝廷向吸毒者發出最後通牒,給一年時間戒毒,期滿還要吸毒者格殺勿論。此疏由道光發給督撫們討論,其它人都覺得太過分,隻有林則徐表示讚同,體現了他“善惡不兩立”的堅定革命立場。在署理陜甘總督期間,他運用在廣東“剿夷”時學來的西洋技術常識,下令用西式武器血Xing鎮Ya叛亂的黑錯寺藏民,首開動用西洋先進技術剿滅暴民的先河,遠在李鴻章獨立悟出該用洋槍洋炮收拾拳匪之前十幾年。

如傳統清流道德家們一樣,主張處決吸毒分子以及血Xing鎮Ya暴民,並不妨礙林同時是一個典型的大慈大悲的舊式君子。虎門銷煙前,他竟然考慮到水族的安全,效韓愈祭鱷魚故事撰文祭海,通知烏龜王八魚鱉蝦蟹們,他就要把大煙放進大海了,請他們速速躲避,不要就此變成癮君子,過後還在日記中寫道:“以日內消化鴉片,放出大洋,令水族先期暫徙,以避其毒也。”

第四,林博學多才,乃是典型的“學者官僚”。

孔教提倡“學而優則仕”,把“學者”和“官僚”合而而一。林雖然不是曾國藩那類理學大師,但於“詞章小道”頗為諳熟,對書法也很精通,其篆刻相當有名,而且精研佛學。以傳統價值觀來衡量,堪稱模範儒官。

第五,林不但是忠臣,而且是能臣,乃是清流裏難得見到的白烏鴉。

我已經在前文中指出,“清流”乃是世上最容易混的職業,什麽本事都不需要,隻需一張會唱高調的嘴,會演戲就行了。海瑞就是這種典型戲子。孔教特別是宋明理學的弊病,就在於“任人唯賢”,隻考察幹部的品德,徹底忽略其才幹。八股文更把幹部遴選變成了文字遊戲大賽。如果不是遇到亂世,左宗棠便到死也隻能是個舉人。

林則徐則完全是個太平盛世的例外能臣。他經曆非常複雜,什麽都幹過:考官、刑名、錢糧、鹽政、治河、用兵、興修水利、勘荒、“剿夷”、平暴。除了“剿夷”之外,不管幹什麽都成績斐然。之所以如此,乃是他勤於鑽研,履新職後便立即開始惡補,靠自學成才,不管幹哪一行都如此。例如在廣東禁煙剿夷時,他派人到澳門購買外文書報,組織通曉外國文字的幕僚翻譯,先後編出《四洲誌》、《華事夷言》、《滑達爾各國律例》等,成為中國近代最早介紹外國的文獻。在流放新疆前,他把這些資料交給魏源,使後者得以編出著名的《海圖國誌》,直接啟迪了日本的明治維新。到離開廣州時,他對原來兩眼一抹黑的國外文明世界已經有了點感性皮相認識,再不是當初那妄自尊大的鄉巴佬了。這才會在新疆時留心考察俄國情況,並在複出後署理陜甘總督期間想到用西式武器去鎮Ya藏民。

因此,林則徐的一生,乃是“活到老,學到老”的一生。似乎可以說,他之所以能成為傳統社會罕見的能臣,半由天賦,半靠自強不息。這種人才根本不是傳統教育可以培養出來的。

據中文維基百科全書引經據典稱,林則徐懂英語和葡萄牙語兩門外語,並曾在接見外國人時口吐雙語。我對此表示懷疑。林到廣東禁煙前一直擔任重要行政職務,根本沒有學習外語的願望和壓力乃至時間精力,要學外語也隻可能是到廣東的事,但他擔任禁煙欽差大臣時已經五十多歲了,縱是天才也不可能在缺乏練習條件下,於短期內學會兩門口語。

不管怎樣,從林的政績和行事風格來看,布彥泰對道光說的“平生所見之人,實無出其右者”,恐非誇大諛詞,林則徐確實是當時天朝最能幹的大臣,這才會始終獲得道光信任重用。在道光死去後,鹹豐遇到亙古未見的發匪暴亂,第一個想到的得力大臣就是已經退休的林則徐,召他星夜出山趕赴前線。如果他能再活十年,使出用西式武器屠殺叛匪的辣手來,則太平天國能否如後來那樣糜爛半壁河山,塗炭生靈,正未可知。

(未完待續)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四)



四、 從禁煙到“剿夷”

先補正前文的一個缺陷:向中國輸出鴉片雖非英國政府決策,卻在1773年得到英屬印度政府批準。1797年英屬印度政府又給東印度公司專賣權,那目的很簡單:扭轉貿易逆差。如前文所述,英國全民喝茶上癮,又喜歡中國絲綢,工業品無法進入中國市場,隻有用白銀(中國當時的貨幣)購買。其時英國已經采用金本位,這就意味著購買中國商品必須先用黃金向其它國家購買白銀,變成了兩次貿易,提高了成本,再加上入超,便給東印度公司連年造成赤字。找到鴉片這個法寶後,該公司於短期內便扭虧增盈。到了1830年,英屬印度政府的歲入竟然有約十分之一來自鴉片貿易稅收。

英國人扭虧增盈,中國便扭盈增虧,大量白銀外流,而這引起了“艱苦奮鬥,勤儉建國”古今冠軍道光皇帝的嚴重關切。該同誌是曆史上罕見的儉省皇帝,不是後世毛周那種偽君子,而是人民的好兒子焦裕祿式的摳門小農。他不但穿著打了補丁的龍袍上朝,規定禦膳隻能有四個菜,更時常向大臣征詢當天京城物價,與宮中采辦價對比,以查明采購太監是否被奸商蒙騙,因而被民國排滿文人在野史中譏笑為“叫化子班頭”。不難想象,當這種時時處處“節省每一個銅板為了革命”的好同誌發現大量白銀外流時,當是何等的心如刀割。

因此,盡管鴉片貿易早在雍正年間就被禁止了,嘉慶年間又重申禁令,但都成了一紙空文,到了道光手上才開始來真格的。他幾乎每年都要下令禁止進口和販運鴉片,但這反而刺激起了空前活躍的走私。為此,朝廷分為弛禁與嚴禁兩派。弛禁派許乃濟主張:

1)幹脆將鴉片貿易合法化,按藥材名目進口,隻許以物易物,不許換成白銀。同時課以明稅,堵死關吏索賄空間。如此即能使得關稅低於賄賂,外商必然樂從,而且以物易物貿易也防止了白銀外流。

2)禁官不禁民,禁止文武官吏兵丁和士人吸食,但不禁止民間販賣和吸食。

3)“買船不如造船”,自己動手,豐衣足食,種出大煙來和洋貨競爭。鬼子無利可圖,自然不禁自絕。

嚴禁派的主張則由林則徐的好友黃爵滋提出,得到林則徐的讚同,前文已經提到。他主張“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建議皇帝給煙鬼們下個最後通牒,在一年內戒斷。過期不戒者,平民處以死刑,官吏罪加一等,本人處死,子孫不準參加科舉考試。並主張以鄰居互保製度實施這一政策,舉報者給獎,包庇者治罪。

看過本文第一節的讀者應能立即看出,此乃典型的“清濁流之爭”,許濁黃清。許是典型的現實主義者,其主張尊重現實,具有可行性;而黃則奉行道德至上,拒絕承認現實。為了“大義”,竟然把受害人視為禍首痛加鎮Ya,連起碼的人情世故都不講,遑論西式人道主義情懷和人Quan觀念。正因為此,黃的奏章得到“清議”的歡呼,“一時以為清流眉目” (《清史稿•黃爵滋傳》)。

這當然是現代價值判斷,不能拿去裁判古人,超越時代的乃是功利分析。從這個角度來看,黃林的主張根本不可行,荒謬之極尚不足以言其非。

誰都知道,煙販隻是少數奸商,煙鬼則是廣大人民。放過少數人,卻去向廣大煙民宣戰,那工作量不是一般的大。如此重罰若真要實施,必將引出社會動Luan。何況當時朝廷監控人民的程度遠非後世可比,總會存在大量死角。放過煙販不究,等於確保來源暢通,煙土貿易就一定會在地下進行。皇帝下的又是最後通牒,做不到就要損失威信,勉強實施的客觀效果,便是為貪官惡吏提供敲詐索賄的生財機會,流弊無窮。

反過來,許的第一條主張完全可以采納,他提出了最關鍵而又為朝廷曆來忽略的一條:明定稅則稅率,堵死關吏勒索外商的空間。這從來是野蠻人對我天朝上國最不滿的一條,多次為鬼頭們提出,也是後來“不平等條約”中的主要內容之一。我實在看不出我天朝上國為何要堅持這神聖原則,拒絕在這問題上放棄“平等”。如果采納了這條主張,則後來也就不會喪失關稅自主權,讓鬼子廉潔的“不平等”取代了中國腐敗的“平等”。

光有這條當然不足以解決問題,許的第三條主張或可防止白銀外流,但卻毒害了本國人民,因此也不可取。依愚見,應該采取的主要措施是:

1)非法的鴉片貿易得以猖獗,全靠腐敗官員、關吏、水師、兵丁等勾結洋商,上下其手。這一事實中外鹹知。英國外相巴麥尊致清朝政府的信就明確指出了“內因才是變化的依據”;魏源則在《道光洋艘征撫記》指出,自道光六年(1826年)開始設巡船緝私後,巡船每月納賄三萬六千兩,每年放私入口二萬箱。到了道光十七年(1837年),每年放私入口的鴉片就增到了四五萬箱。由此可見,不整頓吏治,痛懲貪官汙吏,肅清關防,就決不可能杜絕鴉片走私。

這就是嚴禁派應該幹的第一件事。采取這措施不會激化中外衝突。相反,它糾正的弊病正是巴麥尊後來問罪時抓住的借口。英國政府從來不敢為鴉片貿易辯護,遑論鴉片走私。采取這個措施純屬內政,英國毫無理由幹涉,而且堵死了其問罪借口。

2)采納許乃濟第一策,改革海關製度,明定公布稅則稅率,嚴禁官員稅外索賄,違者嚴懲,鼓勵受害人舉報。將鴉片列為藥物,以物物貿易方式進口。嚴格控製國內市場(這本來就是清朝的外貿政策,所有進出口都為官方控製),防止擴散。

3)采納許之第二策,嚴禁官員兵卒士人吸食鴉片,若“吃皇糧者”不能在一年內戒斷,一律開除公職。凡吸毒者一律不許參加科舉考試。在民間提倡戒煙。與此同時成立戒毒所,幫助癮君子們戒毒。

想出這三策,並不需要任何世界知識,遑論其它現代常識,也不涉及外交,並不需要拋棄天朝心態和孔孟之道,不僅為傳統價值觀允許,無悖於當時中國人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甚至不違反死硬腐朽的宋明理學,完全應該在清流們的視野之內。如果采取了這些措施,就算不能徹底禁絕鴉片貿易,起碼能相當有效地遏止它。就算是毫無成效,也決不會引出實行黃策一定會引發的嚴重社會後果,而那些嚴重後果本是任何一個明白事理的人都能立即看出來的。

然而道光卻否定了許乃濟不失合理的主張,以後更將其撤職查辦。黃爵滋那“清流眉目”的嘩眾禍國策反倒深得帝心。道光把堅決支持黃策的清流領袖林則徐召進京去,連續磋商凡八日。不過他似乎比林還要高明些,決定雙管齊下,不光是拿捏煙鬼們,還要堵住來源,為此特地簡放林為欽差,到廣州那第一線去堵住毒源。

為什麽林則徐那天朝第一能臣會看不出黃策的荒唐,提出任何明白人都該想到的上述蘆策來?後來的事態發展提示,他似乎不是看不出黃策不可行,也不是想不出蘆某這庸碌白丁能想到的必要措施,而是實行“老太太吃柿子——專揀軟的捏”的避實擊虛乖巧方針。

此中利害一目了然:要杜絕走私,就得澄清吏治,切實整肅海關和水師,力主此策隻會得罪朝中利益集團,而且,此策在那種爛汙社會中缺乏可行性,堅持它反倒會把自己白白搭進去。相比之下,拿捏毫無能量的煙鬼們易如探囊取物,即使不成亦無大患。這或許就是他在此事上突然表現出“一過性胡塗”的原因。這雖是毫無過硬證據的誅心之論,但舍此我還真無法解釋林何以“聰明一世胡塗一時”。

既然要去廣州正本清源,禁煙就不再是內政而延伸成了外交。可惜天朝的井蛙們無一人有起碼的世界常識。自宋代以後,“外交”和“談判”這些概念就不再存在於國人字典中。它們完全是鬼子用堅船利炮強行打入中國人頭腦中的“不平等”舶來品的一部分。國人要花六十年光陰,吃足各種各樣的苦頭後,才能最終意識到原來天朝類似於春秋戰國中的一個小國,與歐洲列強相比猶如東周王朝與秦國相比一般。

其時清朝對待歐洲列強的態度,完全是當初我大明對待努爾哈赤、皇太極、多爾袞的翻版,中外關係乃是“君臨”與“被君臨”的上下級關係。國內學者易中天先生曾把“德治”精辟地總結為“將權力道德化”。的確,按孔孟之道,由權力決定的上下級關係隻能是絕對服從的關係。服從就是美德,奴才就是善人;反對就是罪惡,反對者就是罪人,就該無情剿滅。

根據這種“天理”,朝廷對“蠻夷” (“虜”)的態度和對策,和對待如今被美稱為“農民起義”的暴亂土匪們(“逆”)一樣,隻有革命兩手。軟的那一手叫“撫”,也就是“懷柔”的“菩薩心腸”,讓土匪或蠻夷們咂咂天朝慷慨伸出去的甜指頭,以此引起他們的感恩心理;如果土匪或蠻夷們不知感恩圖報,那就使出硬的那一手來,亦即“剿”的“霹靂手段”。兩手抓,兩手都要硬,這樣土匪或蠻夷們自然也就會“畏威懷德”了。既然隻有“剿”與“撫”兩種極端選擇,當然也就不存在談判的可能——難道還能喪失國格,跟土匪討價還價不成?

至於國與國之間乃是平等關係,外國並非隻能招撫或剿滅的土匪;國家之間若有利害衝突,必須先靠談判解決,實在無法達成妥協時再兵戎相見;而弱國最要避免的就是“剿”那一手,因為根本打不過人家,越打吃的虧就越大,隻有實在被逼得不戰就要亡國時才能作為最後的狗急跳牆手段使出來,這一係列人類起碼常識,不但當時根本就不存在於朝野任何一個人的心目中,而且至今還有許多國人根本不知道,蔚為世上奇觀。

正因為此,清朝官員不僅嚴格限製外商在指定居留地的居留時間和行動自由,而且將這些限製也強加給外國官員。地方官員從不接見他們,更不會與之平等談判。有事就下“諭”(“命令”之意),通過“行總”轉給外國官員或商會負責人;後者有事找地方政府時,便隻有上“稟”(“報告”之意),同樣經過“行總”中轉。兩者之間不僅是上下級關係,而且是非常奇怪的“人生不相見,動如參與商”的上下級關係。

就連英國商務總督(Chief Superintendent of Trade and British Minister to China)義律都被迫寫過這種屈辱至極的“稟”。哪怕是在戰爭一觸即發的關頭,他都無法和林則徐談判。在穿鼻海戰爆發前,英國人交給中國水師提督一份封好的信函,要求中方提供給養並立即恢複貿易,那信連拆都沒拆就給原樣退回去了。這派頭倒頗像如今文明政府斷然拒絕與劫持了人質的恐怖分子談判。

向今天的讀者介紹這些時代背景常識,不是想譏笑林文忠公,而是想告訴那些苛責古人、指責林則徐擅啟戰禍、以卵擊石的“逆向憤青”們:在當時舉國昏昏的情況下,用對待土匪的態度去對待一個現代強國的公民甚至官員,無論是“剿”還是“撫”,都隻會惡化兩國關係,引發對抗。而在對抗發生後,這種無知導致的傲慢又取消了以和平手段化解危機的可能,當然最後隻會導致戰爭。無論是誰來主事,結局恐怕都隻會一樣。

(未完待續)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五)



道光十九年正月(1839年3月),欽差大臣林則徐抵達廣州。他素以勤勞王事、辦事認真著稱,這次肩負著皇帝的重托,當然隻會更努力。在途中他就明察暗訪,下車伊始便召集廣州三大書院600多名士子到貢院“考試”,要他們提供煙販名單以及鴉片集散地址,並征詢既往禁煙弊端以及合理措施(這倒才是真正的遴選幹部的方向,堪稱明代以來首次教育製度改革),隨即下令地方官員把那些煙販抓起來。此後在和鬼子周旋過程中,他更布下了許多探子,情報工作作得很好。據英商羅伯特•英格利斯於1840年5月7日在國會聽證會上的證詞,林則徐“消息靈通”,在給外商的命令中說他知道在伶仃港口船上有幾萬箱鴉片,他命令一箱也不許運走。這和傳統官場的昏庸官僚的作風完全是兩回事。

經過一周左右的準備,林則徐正式動手了。他諭示外商,限他們三天把所有的大煙都交出來,並要求每個商人都具“甘結”,也就是寫下保證書,保證以後再不運鴉片來中國。若有違反,一經查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繳煙和具結始終是林的兩個奮鬥目標,第一條作到了,但第二條卻成了雙方爭執焦點之一,到最後都沒有實現。

這命令對外商宛若晴天霹靂。鴉片貿易占了外貿的大頭,要外商把鴉片統統交出來,意味著巨額損失,奸商們豈會心甘情願?而且,英國是實行法治的契約社會,許多商人隻是代理商或合夥人,手中的鴉片並不屬於或不完全屬於他們的財產,交出去要負法律責任。“十三行”內的奸商們成了熱鍋上的螞蟻,當林則徐傳令商會頭子顛地去見他時,顛地的兄弟(不知道是哥哥還是弟弟)竟然激動得揚言要死在建議顛地應命前往的羅伯特•英格利斯門前。

在此緊急關頭,商務總監兼領事義律從澳門聞訊趕來了,和中國官府打了幾次交道,都沒有什麽結果。林則徐見奸商們久不從命,當即下令封鎖廣州海上交通,派兵包圍十三行,禁止出入,撤出所有中國雇員,並禁止民間向十三行出售食物。奸商們包括義律在內統統成了囚犯,麵臨著餓死的危險。

義律當即下令所有的煙商把鴉片交給他,再由他以女王政府的名義開出收條,保證償還價值,然後把收到的所有大煙交出,一共19187箱2119袋。據英商羅伯特•英格利斯在國會的證詞,他們從中國官員那兒刺探到的情報說,這數量遠遠高出了林則徐的估計,他以為頂多隻有五千多箱。此話是否可靠,還有待於國內史學家考證。在短期內竟然交出這麽多煙來,可見所謂“走私”全TMD“走公”。

義律為什麽要這麽幹?我看他別無選擇。如上所述,奸商們不願意交煙,一是肉痛,二是按英國法律不能隨便處置他人信托給自己的財產,否則要負法律責任。但現在大家都給關了起來,不從命隻有餓死一條路。當此之際,他隻好以女王名義要商人們把煙土交給他,不交者後果自負。根據羅伯特•英格利斯的證詞,商人們都如釋重負,因為責任現在全轉移到政府頭上去了,於是很爽快地交出了毒品。

但義律這麽幹,等於代英國政府把本國不法奸商與中國政府的衝突攬了過去,使之變成了政府間衝突。這很可能就是那家夥的陰謀。3月28日(二月十四日)他稟告林則徐,答應呈繳鴉片20283箱(略高於實繳數)。但4月3日(二月二十日)他就致函巴麥尊,汙蔑“中國政府對陛下官員與臣民已經犯下了突然而殘酷的戰爭罪行,用最近這樣方式強迫繳出英國人的財產就是一種侵略”,“對於所有這一切不可饒恕的暴行的反響,應該出之以迅速而沉重的打擊,事先連一個字的照會都不用給”,建議立刻用武力占領舟山島,封鎖廣州、寧波兩港,以及揚子江麵。所以,此公根本不是網人亦忱盛讚的那個大善人。

這裏可能存在著一個國際誤會,林則徐在繳煙諭中說:

“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絕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本大臣即當會同督部堂、撫部院,稟懇大皇帝格外施恩,不特寬免前愆,並請酌予賞犒,以獎其悔懼之心。”

根據英商羅伯特•英格利斯在國會的證詞,這“酌予賞犒”被他們理解為按最低價格每箱500兩白銀給於賠償。這就是他們後來一直糾纏賠償煙價的緣故,最後這要求成了南京條約裏規定的賠款一部分。但中國的涵義可不是這樣。道光後來同意所繳鴉片每箱賞茶葉5斤,這和煙販們的期待可是天差地別。這誤會有可能促進了雙方交惡,但過錯並不在中方。按國際慣例,凡走私貨物一律沒收。本人私帶香煙入關就被沒收過,從來不敢指望海關賞我幾錢茶葉。因此,中方“突然而殘酷的戰爭罪行”,已經是法外施恩了。

統而觀之,愚以為林則徐要求鬼子繳出走私商品並沒有做錯什麽。唯一的錯誤是毫未出示證據,就派兵包圍十三行,不分良莠,對所有商人以及官員實行事實上的囚禁並斷絕其生計。這就構成了英方日後上門問罪的借口。但考慮到當時國人毫無西方人Quan觀念,官府對百姓從來是為所欲為,任意查抄屠殺,更不懂國際慣例,現代人無法苛責這種野蠻做法。林則徐後來在署理陜甘總督期間,血Xing屠殺暴亂藏民,甚至實行三光政策,焚燒寺院,鏟平村莊。和這比起來,他當初對英國蠻夷已經是網開三麵了。其所以如此,恐怕是因為道光一再告誡他慎重行事,不要擅開戰禍。

虎門銷煙後,林則徐預定的兩個目標已經圓滿實現了一個。道光也覺得此案已經完滿結束,調他去擔任兩江總督。但林不願離開,寧願接替鄧廷楨作兩廣總督,因為他的第二個目標亦即讓所有外商出具甘結的任務還沒實現,而這就成了中英雙方的爭執焦點。

這一要求我看完全符合國際慣例:外國商人來中國經商,當然要服從中國法律。本人出國後就出具過許多“甘結”:在各式各樣的表格上簽名,保證自己說的是實話,否則願意接受法律懲罰。但義律頑固拒絕這一合理要求,而林公也絕不退讓,就此陷入僵局。

林公為何堅持這一要求呢?他已經在《繳煙諭》中明說了:

“本大臣家居閩海,於外夷一切伎倆,早皆深悉其詳。……聞該夷平日重一信字,果如本大臣所諭,已來者盡數呈繳,未來者斷絕不來,是能悔罪畏刑,尚可不追既往。”

這意思是說,他從小生長在福建,對外夷那套很熟悉,知道鬼子們講究信義。而這其實就是他堅持讓他們簽字畫押寫保證書的原因。他大約深知中國無可能澄清吏治,做不到“籬笆紮得緊,野狗鑽不進”,所以隻好寄希望於鬼子的契約精神,以此杜絕鴉片流入。這和他附和黃爵滋“今欲加重罪名,必先重治吸食”的乖謬主張,指望以死刑的威懾消除市場需要來禁煙的思路如出一轍。這就是我為何猜測他是“老太太吃柿子——專揀軟的捏”。

有趣的是,恰是鬼子的契約精神使得義律拒絕照辦。如果是不拿契約當回事的中國人,恐怕早就同意這要求了。這也說明義律根本不是某些網人鼓吹的那種禁煙聖人。他禁止本國商人具結,因此釀成了後來的武裝衝突。

另一個惡化兩國關係的事件則是前文已經介紹過的林維喜事件。7月7日(蘆注:關於本案發生的日期各說不一,我一共查到三個日期,分別為6月20日,7月7日和7月12日)英國水手在九龍尖沙嘴打死村民林維喜。林則徐責令義律交出正凶,而義律認為中國官府不講究證據,以一人兼充偵探、起訴、陪審團和法官,專用酷刑逼供,屬於野蠻司法,因此他動用“治外法權”審判了該案。其中一人以無證據開釋,其餘五人被判參與Sao亂罪(participation in a general riot)被押送回國服刑,但到達後立即被釋放,原因是英國政府認為,未經中國政府授權,義律無權審判任何人。然而有人認為,根據英國的有關議會法案,他確實有權在距中國海岸線100海裏內的公海上作此類審判。這公案到今天也還在爭議之中。

所謂“治外法權” (extraterritoriality)通譯為“領事裁判權”。根據國際慣例,它隻適用於發生在駐外使領館和軍事基地內部的案件。很明顯,這並不適用於審理林維喜案,義律這麽做違反了國際公法。雖然他是在中國領土外審判,但案件發生在中國領土上。即使按上述英國法律,那審判也屬非法無效。英國政府可以否決之,但必須把案犯引渡給中國才符合國際慣例。

不過,這也隻是從理論上說說而已。我早就在11年前指出了:洋人迫使中國接受治外法權,也有不得已的苦衷,蓋人家實在無法接受咱們的中古式野蠻審判。日本和中國一樣也曾被迫接受治外法權,但人家引入西方司法製度後,列強也就同意改約,放棄了該項“不平等特權”。

因為這兩件事,雙方關係迅速惡化。義律命令所有英商從廣州撤退到澳門,停止對華貿易。林則徐針鋒相對,下令停止供應澳門英人柴米食物,撤退買辦工人。 8月23日,英國人搶占了當時人口稀少的香港島作為基地。同月月底,隻裝了28門炮的英國輕型軍艦(frigate)窩拉疑號(Volage)到達廣東海麵,保護此時都集中在珠江口外穿鼻洋海麵上的英國商船。林則徐發出布告通知民眾:“如見夷人上岸滋事,一切民人皆準許開槍阻止。”

林則徐先是欽差大臣,後作兩廣總督,總督又稱“製台”、“製軍”,上馬管軍,下馬管民,乃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林在擔任兩個職務時都有權調動軍隊,因此下屬也稱他“大帥”。但不幸的是,大帥接受的乃是科舉教育,四書五經並不教他怎麽打仗。靠業餘自學隻能學會《孫子兵法》,獲得有關戰爭一般原則的大而無當的模糊指點,此外便隻能從三國周郎那兒學點“火攻”,從吳主孫皓那兒學來“鐵鏈橫江”而已。

如今國人隻知道鬼子硬件先進,船堅炮利,卻不知道人家軟件同樣先進,有軍事科學,而咱們隻有《三國演義》。靠看那些垃圾古書,就是天才統帥也無法與鬼子的軍事學校培養出來的平庸軍官匹敵,起碼人家會看地圖,知道如何算出大炮的射擊諸單元。

林大帥當然不可能知道連如今的許多中國人都不知道的文明差距,充滿了必勝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他不知道鬼子的船是由工程師科學設計出來的,不是中國的憨木匠憑經驗拚裝起來的。在帆船時代人家就能靠合理設計揚帆逆風行駛,何況已經進入了汽船時代,其速度和機動性能都令中國古老木船瞠乎其後。就連鬼子的商船都配有大炮,無論是命中率還是殺傷力都絕非中國水師的文物大炮可比。

琦善乃是親自考察英國軍艦的第一個中國官員,立刻就發現英艦不但高大,而且“各設有大炮,約重七八千斤。炮位之下設有石磨盤,中具機軸,隻須轉移磨盤,炮即隨其所向”。此外還有“火焰船”,“內外俱有風輪,中設火池,火乘風起,煙氣上熏,輪盤即激水自轉,無風無潮,順水逆水,皆能飛渡”(蘆注:這是描寫蒸汽機驅動的軍艦)。一個滿族高官能去親自考察敵艦,而且立即發現人家的優越,甚至參悟出蒸汽機原理,實在難得之至。

以林大帥之聰明穎悟,若有琦善那點虛心,隻怕也要同意琦善對他所擬破夷之法的批評:倘攻夷船的下層,則“夷船出水處所亦經設有炮位,是其意在回擊也”;若欲穿其船底,則外人水兵“能於深五六丈處,持械投入海中,逾時則入跳躍登舟,直至顛頂,是意在抵禦也”;若用火攻,“今則該夷泊船,各自相離數裏,不肯銜尾寄碇……是意在卻避延燒也”。所以,若“泥恒言以圖之,執成法以禦之,或反中其詭計,未必足以決勝”(引自蔣延黻《琦善與鴉片戰爭》)。

琦善參觀的是懿律和義律後來帶到大沽口去的裝備了七八十門大炮的正規戰艦,而林大帥當時麵對的不過是一艘裝備了28門大炮的輕型戰艦窩拉疑。9月4日,該艦和兩艘商船到九龍取淡水和其它給養,遭到三艘中國水師戰艦攔截。英艦當即向水師戰艦發炮,打響了鴉片戰爭第一槍。水師立即還擊,但無一發命中。一番海戰後,水師嚴重受創,隻能撤出戰場,過後卻向林則徐報捷。

林大帥收到捷報後立即就報告了道光。道光聞報於10月11日後下上諭:“如英船仍形桀驁,即再示兵威。”

10月14日,反對鴉片貿易的奎克教徒(Quaker)英國商船“擔麻士葛”號(Thomas Coutts)船長史密斯認為義律無權製止公民貿易,徑自開入珠江口,正式具結,取得合法貿易權利,次日即到黃埔貿易。 受此鼓舞,林大帥於10月26日再度要求英國人交出林維喜案正凶,並下令所有英國商船三日內具結進口,否則就回國,不得再滯泊伶仃洋麵。

“擔麻士葛”號棄暗投明,使得義律非常惱火,他怕其它英商響應林大帥號召,命令窩拉疑號和新到的另一艘裝備了18門大炮的輕型軍艦“海阿新”號(Hyacinth)封鎖珠江口。11月3日,另一艘英國商船Royal Saxon也毅然奔向黨的溫暖懷抱。英艦當即開炮警告,觸發了穿鼻洋海戰。在短短45分鍾內,兩艘英國軍艦就擊沉了5艘最大的中國戰船,擊傷多艘其它戰船。此後雙方又數次交火。按林則徐的報告是“七戰七捷”,據說所有這些武裝衝突,包括九龍之戰和穿鼻洋之戰,都以中方大獲全勝告終。這至今仍然是中方的官方說法。

我查到的英文數據隻記載了九龍和穿鼻兩次海戰,說的與中方報道相反。我個人認為英國人的報道更可靠。理由是:

第一,英軍雖然隻有兩艘軍艦,麵對的是總數為80艘船(包括戰船和“火船”)的中國水師,但滯留在穿鼻洋麵上的英國商船共有29艘。當時的商船為防備海盜,都配備了先進的大炮,其命中率和殺傷力都遠遠超過中國水師配備的古董,更不必說專門設計出來用於作戰的軍艦了。

第二,無論是軍艦還是商船都是專業人士設計出來的,速度與機動性能遠遠超出中國水師的原始木船。船上配備的大炮可以靈活轉動,命中率遠非水師可比。

第三,英國軍人是以軍事科學訓練出來的職業隊伍,精通作戰技能。相比之下,無從想象中國水師文盲們能夠準確計算出炮擊的角度應該是多少。即使好學如林大帥,也絕無可能知道三角學和力學的基本常識,中國古籍裏從來沒有這些名堂。

第四,大帥本人自己就默認了論海戰,天朝不是英吉利野蠻人的對手:“夷船所恃,專在外洋空曠之處,其船尚可轉調自如,若使竟進口內,直是魚遊釜底,立可就擒”(道光十九年六月二十一日,林則徐奏片)。取勝希望在於陸戰,蓋英兵“一至岸上,則該夷無他技能,且其渾身裹纏,腰腿僵硬,一撲不能複超,不獨一兵可以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製其死命”(道光十九年,七月十九日林則徐奏片)。

第五,在穿鼻海戰後,大帥即購買了一艘美國商船,裝備以葡萄牙商人出售的大炮,提示他意識到了雙方裝備上的巨大差距不是可以用三國周郎使用的“火船”彌補的。

(未完待續)

真實的林則徐,真實的中國(六)



既然九龍之戰和穿鼻洋之戰都以中方大敗虧輸告終,那麽林則徐向道光奏報“七戰七捷”就犯了欺君之罪,此乃典型的奸臣行為,何以他還能是忠臣的代表人物呢?

不幸的是,在實踐中,此乃典型的忠臣行為。要作忠臣,“能做事”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會做官”。這門“做官學”(在民間則是“做人學”)博大精深,乃是傳統中國人主要的或甚至是唯一的學問。不懂這學問,你就連臣都做不了,豈還有指望做忠臣?

做官學的第一條,就是學會向皇帝推銷自己。林大帥雖是全國眾望所歸的清流領袖,卻也深通這做官學,經常在奏折中向皇帝吹噓自己的功勞或苦勞。例如前文說到他在擔任河道總督時克盡職守,為防下屬舞弊,每個料垛都親自檢查過來,可疑的料垛馬上拆散檢查,這些話都是他自己寫在奏折中的,當然可能是事實,但說明他並非謙謙君子。這也可以理解:你要“偉大謙虛”,不向皇帝表功,朝野又豈能知道你是勤勞王事的忠臣?

做官學的第二條,便是瞞上不瞞下,隱惡揚善,隱失揚得,隱罪揚功。這不是為了你個人,而是出於革命事業的需要。要堅持你的政策主張,你就必須做出政績來,就不能向皇帝披露你的政策招致的失敗。而且,要作出政績,你就需要下屬戮力同心,為你效命,這就得讓大家都跟著你分肥,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因此,為他們隱瞞過錯,誇大甚至捏造他們的功勞,乃至於“反敗為勝”,都成了你為堅持自己的道德主張(=政策主張,在德治社會中,兩者其實是一回事)必須做出的高尚犧牲。

凡是成功的忠臣,都得做出這種高尚犧牲,並不獨林文忠公為然。湘軍收複南京時,守城發匪頂多一萬人,而且餓得眼睛發藍,沒有多少抵抗力,曾文正公卻在給皇帝的報捷奏折裏,把守軍人數擴大到幾萬人,而且唯妙唯肖地描繪了對方抵抗如何頑強。南京是發匪偽都,發匪十多年來從民間搶去的金銀珍寶全藏在那裏,他卻有那本事愣說破城後一無所獲,連他也不明白是什麽緣故雲雲。那些財寶倒不是讓他本人貪汙了,而是他家老九帶領湘軍多年出生入死,全體官兵指望的就是人民解放軍占領南京的那個盛大節日。他又怎麽能讓眾弟兄失望?這麽做對得起誰?

做官學的第三條便是做麵麵俱到的八麵觀音,維持與上下左右的良好關係。須知傳統社會和今日極權社會的一個重大區別,就是沒有“權威逐代遞減律”。皇帝擁有絕對權威,而臣子們的地位極不穩定,隨時都會被撤職、下獄、抄家甚至被砍腦袋,其禍福榮辱全取決於皇帝的一念之間,根本不像今日我黨幹部地位固若金湯,中央隻能贖買,不能查辦。

傳統社會的監察製度也絕非今日我黨的監察製度可比。朝廷專門養了一批“言官”,其專業就是找茬。盡管他們官卑職小,卻有權彈劾一品大臣乃至親王貝勒。哪怕是毫無根據的謠言也可舉報,沒有“誹謗罪”一說,因為“有聞必奏”是他們的責任。奇妙的是,這種監察製度非但沒有達到整肅貪汙的原設計目的,反而為想辦實事的人布下了重重障礙,更為毫無原則的派鬥提供了武器。明朝之所以滅亡,我看有一大部分就是因為這種背時製度。

林文忠公最突出的本事,我看還是公關能力,前文第二節就提到了這一點。他不但深獲皇帝寵信,而且是士大夫當仁不讓的精神領袖,似乎就沒怎麽被禦史們彈劾過,權貴中也沒有誰和他過不去,頂多隻有個穆彰阿不太喜歡他,但也不是勢不兩立。這種麵麵俱到的本事當真少有。

這或許就是他何以能瞞過香港早就失陷的噩耗,不但瞞過了當時的人,而且瞞過後世人直至今天。若您去網上搜索香港的曆史,無論是英文還是中文,全都告訴你英國人是在1841年占領香港的,而那是琦善出賣的結果。

其實早在1839年8月23日,亦即虎門銷煙結束(同年6月26日)後兩個月,英國人就在義律率領下搶占了香港島,而這完全是林則徐逼出來的。

前文已經介紹過,林則徐把禁煙的希望寄托在鬼子寫保證書上,而義律頑固拒絕。為防止英商動搖,他命令所有的英商都從廣州撤到澳門去。因為義律拒絕交出林維喜案正凶,林則徐於8月15下令停止對澳門的農產品供應,並向附近城市香山增派兩千名士兵。葡萄牙人本來就不喜歡英國人,於是便宣布中立,命令英國人離開澳門。義律隻好於8月23日(據《康橋中國史》為8月24日)率眾占領了香港島,滯留在該地的英國商船達50多艘。後來英國艦隊對珠江口實行封鎖,全靠香港作為軍事基地。

因此,香港淪陷始於1839年8月23/24日,從那以後一直處於英國人占領之下。在穿鼻洋戰敗後,林大帥從未試過收複該島。這就是英國人為何在後來的和約中幾次提出要割讓香港島。

奇妙的是,這明明屬於封疆大吏喪失領土的嚴重敗績,然而不僅當時朝野無一人得知此事,遑論交章彈劾,而且此事明明就寫在《康橋中國史》中,中國史學家卻至今對此諱莫如深,苦心孤詣地維持林大帥的“民族英雄”形象。一個人做人能做到隱瞞敗績達168年之久的境界,不能不令人咄咄稱奇。

林公隱瞞此事,或許是出於他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堅信以堅壁清野即足以把鬼子渴死餓跑。他雖然未向道光報告香港淪陷的事,卻也告訴皇帝英船滯留在伶仃洋麵,而這不是什麽問題,用斷絕供應的辦法就足以製其死命。他製定的乃是以逸待勞、以靜製動的戰略:斷絕對英夷的供應,禁止他們上岸,通告百姓若英夷上岸滋事即可開槍阻止。雖然打海戰打不過英夷,但英船若駛入內河,則必因運轉不便“直成釜底遊魚”,若膽敢上岸陸戰,則英夷腿不能彎曲,跌倒了就爬不起來,“不獨一兵可以手刃數夷,即鄉井平民,亦盡足以製其死命”。有著這許許多多優勢,大帥當然是指揮若定,手操勝卷。

這堅定的必勝信念,感染了原來相當謹慎、多次告誡林不要擅啟邊釁的道光。12月13日(十一月八日),穿鼻海戰“捷報”到京,道光帝諭令林則徐永遠停止英國貿易,驅逐其所有船隻。1840年1月5日(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一日),剛接替鄧廷楨任兩廣總督的林則徐奉旨宣布封港,永遠斷絕和英國貿易。

正當君臣陶醉在革命樂觀主義精神之中時,英國政府正在醞釀戰爭。以維廉•查頓為首的返回英國的奸商們一直在從事宣傳戰,遊說英國國會,將林派兵包圍13行描繪為又一個“加爾各答軍牢案”,是對女王陛下旗幟的不可容忍的侮辱。

1840年4月7日(道光二十年三月六日),英國議會下院開始對華戰爭問題辯論。反對黨托利黨人(即如今的保守黨)指出,這場不義戰爭是由女王的鼠目寸光的現任顧問們引起的,並提出了反戰議案。

閣員托馬斯•巴賓頓•馬可黎為執政的輝格黨(即今日自由民主黨)作了答辯。他針對議員們的民族自豪感下功夫,用慷慨激昂的排比句作了非常煽情的演說,聲稱被封鎖在廣州的英國人“屬於一個不習慣於接受失敗、屈服或恥辱的國家;他們屬於一個必將強迫虐待其子民者交付數量令人震驚的賠款的國家;他們屬於能使阿爾及利亞的貝依在其受辱的領事麵前賠禮道歉的國家;他們屬於為普拉塞原野軍牢的受害者報了仇的國家;他們屬於自從偉大護國公(蘆注:指克倫威爾)發誓要使英國人享有從前羅馬公民所享有的同樣聲譽以來一直沒有衰敗過的國家。他們知道,他們雖然被敵人包圍,被汪洋大海和大陸隔絕而孤立無援,但誰也不能損害他們的一根毫毛而逍遙法外。”
對此愛國主義煽情,托利黨人格蘭斯頓作了字字擲地有聲的回擊:

“我不知道,而且也沒有讀到過,在起因上還有比這場戰爭更加不義的戰爭,還有比這場戰爭更加想使我國蒙受永久恥辱的戰爭。站在對麵的這位尊敬的先生竟然談起在廣州上空迎風招展的英國國旗來。那麵國旗的升起是為了保護臭名遠揚的走私貿易;假如這麵國旗從未在中國沿海升起過,而現在升起來了,那麽,我們應當以厭惡的心情把它從那裏撤回來!”

這是真正的正義和良知的聲音,是那個時代的先進價值觀的有力表述,也是人類進步的希望所在。它雄辯地表明:即使是在為民族主義狂潮席卷的帝國主義頂峰時代,在老牌帝國主義國家英國的政客們中,人道主義情懷仍然可以壓倒愛國主義衝動。遺憾的是中國教科書從不介紹這一爭論。

外相巴麥尊狡猾地規避了這義正詞嚴的譴責 。他矢口否認政府支持這種不法的鴉片貿易,堅持說政府要做的一切隻是為了保證將來貿易的安全和英國公民的安全。大家應該記住的重要的事情是英國已經受到了侮辱。這樣,辯論的中心問題便被他巧妙地轉移了。

經過3天激烈辯論,托利黨的反戰決議案隻以5票之差被否決(此據《康橋中國史》。《中國近代史鑒》提供的表決結果是271票對262票,亦即9票之差)。這大概是英國議會史上主戰派與反戰派人數最接近的一次。僅此一端就足可看出,即使是在瘋狂擴張的維多利亞時代,這場戰爭都是何等不得人心。

戰爭風雲馬上就要降臨中國了,天朝君臣尚自醉夢昏昏。最荒謬的是林則徐竟然將美國人送來的情報當成了挑釁。

美國並未怎麽涉入鴉片走私,禁煙對他們沒有造成什麽損失,因此他們很痛快地就同意林則徐的具結要求,趁機占領英商留下來的市場而大發橫財。當義律絕望地呼籲美國堂兄弟們和他采取同一立場,反對具結,和英商一道撤出廣州時,美商領袖福布斯以美國人特有的直率答複道:

“我來中國不是為了療養或尋歡作樂,隻要能賣出一碼貨或者購進一磅茶葉,我就要堅守崗位……咱們美國佬可沒有女王來擔保賠償我們的損失。”

原文有著譯文無法傳達的譏諷意味,照抄如下,俾懂鬼話的讀者一笑:

“I had not come to China for health or pleasure, and that I should remain at my post as long as I could sell a yard of goods, or buy a pound of tea… We Yankees have no Queen to guarantee our losses. ”

正因為老美從英商的撤退獲益,所以對中國持友善態度。1840年4月26日,美國副領事多刺那向林則徐通風報信,報告英國已“不許各國之船來粵貿易”。人家提供了如此重大的軍事情報,林則徐倒非常生氣,斥曰: “稟內妄稱五月前後,英吉利欲行封港,不許各國之船來粵貿易等語,實屬膽大妄言,悖謬已極” ,“若竟不知好歹,轉代英夷張大其詞,恐亦自貽後悔而已”,最後竟將美國的稟貼退了回去。

雷霆就這樣打到了麻木虛驕的井蛙頭上。1840年6月21日,由全權代表懿律和副全權代表義律(注:兩人是堂兄弟,都姓Elliott,中文為了區分便使用同音字)率領的16艘軍艦、4艘武裝汽船、28艘運輸船、裝載了4千陸軍的遠征軍抵達香港,以小部分兵力輕而易舉地封鎖了廣州港,大部分兵力則按原定計劃北上。

這決定對中英雙方都是不幸。英國人發動兩次鴉片戰爭,乃至八國聯軍發動侵華戰爭,所有這些戰爭的目的,其實都是一致的,那就是覺得中國不知好歹,不知道自己虛弱到不堪一擊,還要來太歲頭上動土,所以要“教訓教訓”中國,讓他們知道厲害。這和中國後來“教訓”印度和越南的戰爭意圖也差不多,其實也是日本人發動全麵侵華戰爭的主要動機。

封鎖廣州港、北上攻克舟山的戰略計劃乃是義律早在1839年4月3日就向巴麥尊提出來的建議。同年10月18日,巴麥尊回信指示:

“陛下政府意欲使遠征軍在3月到達中國海,其具體行動,尚待充分考慮,不過將給印度總督、海軍司令和你自己留下高度的決定權力。陛下政府現在的想法是:立刻封鎖廣州與白河或北京諸河,封鎖廣州與白河之間認為適當的若幹處所;占領舟山群島中的一個島,或廈門鎮,或任何其它島嶼,凡是能夠用作遠征軍的供應中心與行動基地,並且將來也可以作為不列顛商務之安全根據地的就行;陛下政府是有意於要永久占有這樣地方的。陛下政府還打算立刻開始捕捉,並扣押海軍所能夠弄得到手的一切中國船隻。采取了這些步驟之後,海軍司令應該進到白河河口,向北京政府送一封信,告訴他們不列顛政府何以采取這樣的行動,要求如何;並說明,這樣行動將繼續下去,一直等到他們派遣適當的官吏,有權並攜有訓令,到司令的船上答應大不列顛的一切要求的時候為止。”

英國遠征軍於次年6月間到達香港時,執行的就是這個早就商定的計劃。林大帥打的主意本來就是誘敵深入,在內河煎“釜底遊魚”、在岸上肆意砍殺腿不會打彎的英夷,自然不會出戰,而英國人也就按原計劃北上進攻舟山(定海)。可這卻成全了愛國清流們的神話,亦即鬼子不敢進攻廣州乃是因為怕了林大帥,在福建不敢進攻廈門乃是怕了閩浙總督鄧廷楨(或甚至聲稱被鄧在廈門打敗),卻忘記了定海也是他的轄區,而鄧獲罪被流放新疆就是因為定海失陷。為了塑造民族英雄,曆史學家真是什麽臉皮都不要了。

這神話流傳至今,而且越演越烈。據說英軍後來之所以能攻下廣州,乃是林大帥被黜,奸臣賣國的結果。如果林大帥還在鎮守廣州,那就決不會發生這種事了,所以,不是咱們不行,而是奸臣賣國。就這樣,英國人第一次“教訓”中國的戰略意圖徹底落空了。

如果他們二話不說就直攻廣州,打得林大帥投降,清流們徹底失去吹噓本錢,這愛國神話就再無可能產生了。這無論從哪個方麵來看都有利於中國。首先,它縮短了戰禍,不至於將戰爭拖到3年之久,減少了生命財產損失。其次,因為縮短了戰禍,它必然減少戰爭賠款。最重要的還是,它剝奪了清流自欺欺人的本錢,促進國人早日從井蛙夢中驚醒,看見東海的浩瀚,也就不至於要一直等到八國聯軍入侵,大多數國人才終於意識到西方文明的優越,全麵改革也就不至於給耽誤了足足60年的時間。

即使對英國來說,這也是有利的決策:一次教訓便能使得中國知道自己在地球上的位置,在日本之前變法維新,實行全盤西化,與國際接軌,那麽後來也就不會有這麽多外交摩擦,必須一而再、再而三地教訓中國了。

若鬼子上手就進攻廣州,唯一不利的隻是林大帥個人。戰爭結果不問可知,必然是喪師失地,兵敗如山,與後來奕山守廣州時絕不會有兩樣,隻怕還要更糟糕——光是林能動用的兵力,就遠遠不如道光給他堂弟奕山從各省調來的兵力多。他必然因此身敗名裂,再也無法在後世扮演“民族英雄”(=全民的麻醉藥)。這對他來說當然是天大的不幸,但恰好符合他“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平生抱負,可謂得其所哉。

可惜林文忠公運氣太好,義律似乎有意成全他,放過廣州不攻,卻北上攻陷定海。他有個想法非常可笑:他深知中國是人民任官府壓榨屠宰的爛汙國家,以為隻要他率領的“解放軍”給人民做個文明生活方式的榜樣,人民就會揭竿而起,推翻滿清政府,建立一個英國人可以打交道的文明政府。可當他攻下定海來後才發現根本不是那麽回事,於是又北上直搗天津大沽口,但又給琦善的三寸不爛之舌騙回了廣州。整個北上計劃都成了蠢動,隻達到巴麥尊要他們給北京政府送信的目的。最後還是不得不進攻廣州,卻又在即將破城之際,因笑納了奕山乖乖交出的600萬元“贖城費”而忍手不攻,讓奕山就此“反敗為勝”,向朝廷報捷,說是擊敗了英軍。

於是英軍便始終達不到“教訓”的目的。戰爭就這樣拖延下去。每次英軍都以攻克名城為“教訓”手段,但即使在3年後停戰簽訂了南京條約,這戰略目的仍然未達到。於是又有第二次鴉片戰爭,這次英法聯軍幹脆進攻北京,以焚燒圓明園為極端的教訓手段,卻仍然不見效。直至八國聯手痛加教訓,在北京城內舉行聯軍盛大閱兵,這才使得清朝政府最終醒悟過來了。可惜滿清朝廷已因一再喪權辱國大失威信,導致革命亂黨蜂起,演出辛亥醜劇,使得中國墮入更深的深淵,失去了如日本一般順利西化的機會,至今尚不能自拔。

這些後事當然賴不到林文忠公身上。不過他個人的運氣似乎和國運相反。每逢他走運之日,便是國家倒黴之時,鴉片戰爭是這樣,剿滅發匪也是這樣。全靠非凡的運氣,他先逃過了喪失廣州的厄運,後又及時地死在趕往廣西平叛的路上,於是他的光榮曆史便在所有的朝代裏都是無懈可擊的。在清代他是忠臣和清流,在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期間他是“民族英雄”。運氣如此之好的同誌,在中國曆史上還真難得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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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林則徐禁煙的策略失誤答網友

蘆笛

消極問:

“有幾個問題沒明白

不是為鴉片貿易辯護:

在禁煙前,中國政府對鴉片貿易到底是什麽態度,是否一直就是明令禁止的,還是突然襲擊似的的搞禁煙,從您前麵的文字看,政府內部也是兩派,那麽很可能最多是灰色地帶,那麽這種突然襲擊方式確實是過分。對人有危害的東西多了,不如tabaco,怎麽現在政府不用林方式禁絕呢?而是采取專賣形式? ”

前文已經介紹過,鴉片貿易自雍正年間就開始被禁了,但一直是一紙空文。直到道光年間因為白銀大量外流才引起皇帝重視。他除了每年都要重申禁令外,也采取了一些具體措施。道光六年開始設巡船緝私,但這反而給貪官汙吏提供了創收機會,緝私船成了走私船,通行做法是定期上繳點鴉片,作為“緝私戰果”,哄得皇帝龍顏大悅,獎勵提拔。因此,在理論上,鴉片進口確實是非法的走私貿易,但在實踐中,它完全是半公開進行的。這從林則徐繳獲了那麽多煙土就能看出來。這優良民族傳統到今天就發揚光大到了頂峰。90年代我回國,滿街跑的都是武警走私進來的洋車。

鬼子早就看透了這底細,所以林下令繳煙對他們確實是突然襲擊。開頭他們也不當回事,以為欽差無非是想索點賄而已,但他們立刻就發現林meant business。根據英商羅伯特•英格裏斯在國會聽證會的證詞,在繳煙諭下達前,林就已經采取措施製止他們離境,英商隻有偷偷重金雇船派人給駐在澳門的義律送信。繳煙諭下達後,外商接連商量了3天,都想不出辦法來。有人提議繳少量的煙搪塞過去,但其它人都意識到這次可無法糊弄過去了。所以,這的確是他們第一次遇上這種辦事認真、不可賄賂的中國官員。

林之所以要采取突然襲擊,是他深知官場積弊已深,如果不施以霹靂手段,進行突然襲擊,所有的煙商煙土都會逃離。但這麽幹就給了英國政府抗議借口。我已經在前文引用英國外相巴麥尊致中國首相的照會,他指出,禁煙早就成了一紙空文,為何突然嚴禁?即使要突然嚴禁,為何不先懲治中國貪官汙吏?他們才是走私的關鍵環節。放過中國官員,卻去懲罰外商極不公平。即使要讓外商交出鴉片,也不該囚禁他們,甚至連享受外交豁免權的大英領事都失去自由,還威脅若不乖乖交出煙土就要餓死他們,這對英國構成了嚴重侮辱,等等。

即使是今天,我輩也無法駁斥這些指控。林的確犯了重大策略錯誤,可謂聰明反被聰明誤。正因為他深知官場積弊,善於做清官,才不敢正本清源,“抓主要矛盾”,鐵腕整肅海關和廣東官場,卻去捏洋商那個“軟柿子”。除了令他們繳煙外,還指望用契約套住他們,以此杜絕鴉片進口,卻萬萬沒料到原來洋柿子比國內既得利益集團還硬多了。

政府分兩派,不是說當時已經解禁。在理論上,鴉片進口一直是犯法的。但在實際中卻越來越猖獗。許乃濟看到這點,才提出幹脆解禁。他這考慮是尊重現實:禁煙無效,反倒提高了煙價,起到了刺激鼓勵作用,還不如放開算了。但這建議並沒被朝廷采納,道光還因此罷了他的官。所以並未構成解禁事實。

鴉片可不比煙草,含有嗎啡,對身體的危害是不能懷疑的,當然應該禁止。如你的理論成立,則海洛因(它就是從大煙裏提純出來的)、可卡因也該允許了。現在國際戒毒日似乎就是虎門銷煙的頭一天和最後一天(記不住了),這不是偶合。林禁煙的道義價值是無從否定的。

“治外法權不是隻對中國,日本也享受過,那個時候殖民者的邏輯就是東方都是野蠻人,他們也沒有國家平等概念。也是,處死一個人的方法都那麽多,誰說我們沒有想象力? ”

這我早在70年代就悟出了。咱們那陣子確實是野蠻人,至今也算不得文明國家。我認為咱們的曆史教科書應該告訴學生這個時代背景,不能光知道不負責任地煽動仇外情緒。

“清官製中總督和都督是否一回事,我記得(從官場現形記中得到的知識)都督是管軍的,一般是滿人。”
苗人代答曰:

“都督開始是作為動詞用,作為名詞(官名),好像開始與清末,是不是與提督混淆了?另外滿人專職的大概是將軍,比如是麽盛京將軍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
關內是不是有將軍忘記鳥 “

都督是漢代武官官名,周瑜就是水軍都督,相當於水軍總司令。以後廢棄不用,清朝並沒有使用過。辛亥革命期間,排滿思想盛行,所謂“民軍”不願意使用滿清官名,憧憬“漢官威儀”,軍頭們便自稱“漢軍都督”,民初承認了這一官稱。

清朝沿用了明朝官製。總督是最高一級地方官員,乃是文官,不是武官,但同時具有節製調動地方軍隊的權力。因此是地方最高軍政長官。除了直隸總督隻管直隸一省外,總督一般管轄兩個省,如同後來的中南局書記一般,是一個地區行政的最高負責人,同時又兼大軍區政委。

提督乃是武官官名,可以是省軍區司令,也可以是艦隊司令。例如關天培就是廣東水師提督,那就是廣東艦隊司令。廣東提督則是廣東省軍區司令,是該省最高軍官,但受總督的轄製。提督可由漢人擔任,並非滿人才能當。

以上所說,隻限於原來明朝建立的18行省內。在這18行省外的新征服地區如疆蒙藏等以及關外並不實行此類官製。新疆和關外等地區不是行省,都沒有總督巡撫等文官,而是當成軍區管理,最高負責人是將軍,例如伊犁將軍就是新疆的最高首長,黑龍江將軍就是該省最高首長。這種將軍倒確實隻能由滿人擔任。

18行省不搞這套,但也有將軍,不過那是個爵位,並非實職。例如施琅曾封靖海將軍,但那不過是個虛銜,並沒有衙門,也沒有部隊。

阿苗指出:

“記憶中文臣縊(諡)的最高好像是文正,文忠好像差一級”

說得很對,我TMD老糊塗了,多謝糾正阿。文正才是最高的,文忠次之,文襄第三,此後還有什麽文清等等,但記不住了。同光中興名臣中按貢獻依次為曾文正,李文忠,左文襄。

阿苗還說:

“3國演義當兵書的,大概隻有我大清,我大清龍興遼東時比較文盲,將三國演義當兵書聖典機緣湊巧奪得天下,以為騎射天下無敵,不用許多前明已經比較發達的槍炮,十全老人乾隆大帝焚書禁書改書,許多兵書又是在禁之列,好像練兵實記,記效新書在前明屬於比較普通的兵書“

誰說的?偉大領袖毛主席教導我們:“我打仗靠《三國演義》,《孫子兵法》是後來才看的。”中國兵法都是垃圾,根本就過時了,無法拿來打現代戰爭。這問題我準備在續作中強調一下。

至於滿清不重視西式武器導致中國落後,乃是今日奉行大漢族主義的文盲們最愛唱的濫調,根本無法成立。這些人無恥到這地步,說14萬滿洲兵征服上億軍民的大明,是如同日本打敗中國一樣,靠的是先進西洋大炮。等到要追究國家落後的責任了,又說滿清自以為可以以弓馬取天下,所以不用前明已經比較發達的槍炮。真是翻來覆去不要臉之極。這話題一扯開就沒完沒了了,我還是concentrate寫完林則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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