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
正文

關於擋案---

(2012-05-20 09:11:27) 下一個

關於擋案---

我曾看我的擋案,那是我要出國前,當時經貿部有規定,出國留學申請必須是先辭職,然後給證明可辦護照。

我單位人事處長和我關係很好,跟我講你想法子讓你的擋案離開單位一小段時間,這樣我就可以給你開證明,拿上證明你就可以申請護照,一切辦妥,再將擋案拿回來,也不算你辭職,萬一你去大使館沒批你visa,你又辭職不就慘啦。

這個接受擋案單位還不好找,沒辦法,我便找到我哥們時任派出所長求他幫忙,他爽快地答應,一周後他拿到我的擋案,叫我去他辦公室,跟我講在這裏啦,你別擔心,完事你通知我,或發還原單位,如你走我送到街道辦事處。我出於好奇便問他,那個袋袋裝了什麽?他哈哈大笑講,不能給你看,不然違反規定,但他還是打開了,裏麵有我出生等文件,還有當兵的。。中學,上大學的。。。畢業等文件。然後是進單位的文件。。。最,最,最TMD, NND,可恨地是:大學將我在上學時和人家打群架的事也TMD放裏進去,我就拉了個偏手,諸位你想我這麽膽小怕事的人怎麽會帶頭打架哪???但文件上講我是帶頭之一,MMD,還有天理嗎???
連我那哥們都哈哈笑。。。。我。鬧的我臉紅如。。。。。其他俺也沒經曆過,故也就什麽沒有了。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