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5和#6
(2009-09-08 19: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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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想分開寫,但好像分不開。他們倆個都是老中。#5和6都是在這一行檔中的驕驕者。早年在大陸紡織無人不知無人不曉。#5是從上海在68年偷渡來香港,#6是從印尼回歸的華僑。#5在短短的20年不到從一個偷渡客成為億萬富豪,本身就說明了點什麽。#6來港便是富豪,隻是剛來港時沒有那麽富便吧了。
很多人看過梁鳳漪的財經小說,那豪門恩怨講也講不清。我總感到那是嚇編濫造,但現實生活讓我看到這一幕
#5,我一次見到他是依家父指令路過港時見見這位“半老前輩”,問及帶點什麽見麵禮,家父講見富豪帶點糖就好了,帶什麽他們也不稀罕。望大家記牢。
見麵得知我的來意,隻是問個好,無他所求。便放開了和我吹啊。可他從不講#6。但我知道#5是#6在港海邊上揀回來然後送到自己工廠打工。刻意培養並送到美工作。家父和#6關係好些。#5太能幹,記得家父告訴我,70年代在廣州交易會見到#5還是個皮包商,他要包買大陸的棉布。誰信啊,我父親便隨口講到,抬出誰是真正的買主我們可以考慮。誰知一個月後,#5和#6來電ROCKEFELLER 家族將訪華。後麵的事就不要再講了。總之從此#5開始發家。不僅吃掉#6在美的辦公大樓(現值30 million dollar),還吃掉全部業務,不明白。#6何以苯到家,#5和6的官司在美法庭,延綿數年,中間牽扯到不少人和事,一言難盡啊。由於#5的擴張威脅到大陸本身的業務,在家父的主道下,經主管部門批準,強行將部分業務劃給#6,使#6得已喘息,#6在後來的絲綢大戰中,憑借高超的技能,膽識,“雄厚”的資金,外加“投機取巧”重新站回富豪級,盡顯其聰明才智,換了個人是的,到90年代中#6又占據廣東燃氣半壁江山,何其壯哉。而#5,90年代由於偷稅漏稅被IRS盯上最後客死他鄉。2000年代,#6老矣,兩個兒子二世祖,散盡在美全部財產,廣東燃氣被人強買走,兒子間為了遺產打的不易樂乎,敗家之相盡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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