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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注意,美海關將施行新規定,--Importer Security Filing

(2009-01-16 20:07:53) 下一個

From Jan 16th, 2009:

任何進口商在其貨物離開出口國前24小時通知美海關,得到批準後方可出口。本規定大約有3--6個月的試行期。然後,正式執行。任何違反規定,一則罰款,二則不準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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