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84)
2014 (1)
姐年前被警察盯上,忘了年檢了。提告單上是罰款25刀,或者上法庭。姐想著這麽便宜,去法庭一趟油錢也不夠,就打電話交了,結果實際付款時人家還給你個法庭服務費60多刀,一共90多刀。結果被孩子爸埋怨了一番。
姐數月錢又被警察截住,還是在家附近!話說姐一天突然想到大寶沒帶製服,特意避過放學交通高峰送去。結果出了校門北上才行了528尺,第一個停車標誌下就出問題了。那警車靜靜停在一戶門前,姐還以為那家出了啥事呢,沒想到才過線,那警車就烏哇哇上來了。沒覺得有何不妥呀,姐問警哥理由。“你沒在停車標誌前停車。”“不可能,姐看了前方無來車,左側無行人,才開始開的呀”-“那你是沒完全地停!”“請問完全的停是多長時間?”-姐是很好學地。“三秒”。米國警哥真是不會憐香惜玉啊,刷刷地開了提告單,有異議法庭談去吧。
姐這回決心上法庭了!士可忍,熟不可忍!!姐覺得吧,不反抗一下,倒黴的日子就會接踵而來。
太晚了,姐本來想來跟大家分享一下經驗,看來今天完不成了,如有興趣,明天姐接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