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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隨便便聊了點兒修行圈子裏的往事,估計會讓很多人破防。
那正是我的目的。
很多人是活在幻想中的。
他們來學佛或者號稱修行,是為了圓一個夢,或者求一點兒安慰——你不要小瞧這點兒心理安慰,很多人,就為了這麽點兒心理安慰,傾家蕩產在所不惜,六親不認毫不猶豫,殺人放火毫不在意。
人性之無底線不可測,深不見底。
或者,是為了現實中沒有實現或者完成的幻想,或者自己心裏一點兒念想,或者是此生的種種不堪,或者是多生累劫的種種不甘。
而不是世界的真實,生命的真實。
其實,人最終糾結的,無非兩件事兒:真實的世界什麽樣兒?真實的生命什麽樣兒?
不打破幻想,怎麽見真實?
不否定自己,怎麽見到真正的自己?
不破不立。
前麵那些說的是老一輩師長級的人。
再說點兒學員的。
我們在北京的時候,有一位老師剛剛出來講課——她第一次在北京講課,就是在我們的茶室。現在應該名氣比較大了吧——這些年也沒有什麽真正的高手出山。
當然我不是說,真的還有什麽真正的高手在深山老林裏修煉。
那時候那位老師初出茅廬,還沒有什麽經驗,對學生非常認真——當然我也不是說,現在就對學生不認真了。僅僅是教的多了,見的多了,就變成了老油條,對課堂上的各種突發事件,見怪不怪,如如不動了。
那時候她剛剛開始出山講課,有一次就遇到了一個較真兒的。
逮住老師,拚命問問題,下課了也不放手,纏住老師,一問一個小時不帶停的。
不管你怎麽說他都不滿意,不管你怎麽回答他都有不同意見。
你可能覺得他是認真,或者是太執著。
其實不然。
很簡單啊!因為他不是來求學的,而是來展示自己的。有些人就是這樣,自己覺得自己已經悟到了,什麽都懂了,又不好意思承認,畢竟自己也沒底氣,別人也不認可,就假裝自己是學生,跑到別人的課堂上,道場上,去不停的問問題,就是想讓別人覺得他什麽都懂,讓別人知道他,讓老師給他印證。
這個本來也沒有什麽不對。學生嘛,都是想學會東西的,學會了點兒東西以後,有心得以後,都是想讓老師認可自己的。遇到問題了,自己琢磨不明白,找老師請教,探討,都是正常的事情。
但是,這一類人比較有意思,他們比較虛偽,他們內心深處覺得自己已經悟道了,什麽都懂了,覺得自己可以做老師了,但是呢,他們偏偏假裝自己是學生,來各種作。然後就出現了各種啼笑皆非的場景。
看起來他在演想不通,其實是證明自己是對的,你們都是錯的。
這樣的人,在道場裏,車載鬥量,很好玩兒。
人性是很奇怪的。
你覺得自己對了,那就說自己對了,直接講答案好了。
他們偏偏不,他們就是要裝出一副虛心求教的學生樣子來,然後行為卻是老師的做派。
老師畢竟剛剛出山,還沒有經驗,就很認真的跟學員回答辯論,那叫一個胡攪蠻纏黃河泛濫。
開始我還在旁邊看著——畢竟還是要給初學者機會,不能一棒子打死。雖然見的多了,差不多他一開口就知道端倪,但是還是要讓他說——萬一他一不留神把自己擠兌明白了呢。
道場裏什麽稀奇古怪的事兒都可能發生,妙不可言。
——隻恐不是玉,是玉也大奇。
還要給老師機會,讓老師見識見識這一類的學生,經曆經曆這一類的人和事。
到了一個小時,我就叫停了——畢竟大家都要吃飯也要休息,不能一直陪著你嘮嗑兒不是。
我微笑著看老師,老師苦笑著看我。
時光如電,日月如梭。
十幾年時光倏忽而過。
老師已經名聞遐邇,再不會浪費時間跟那些糊塗蟲糾纏,儼然一番大禪師的氣派。
而那位問題比腦子多的好學不倦的學員呢?
我最後一次見到他,也不少年前了,忘了具體那年了。
還是類似的情景,隻是老師換了而已。
他還是孜孜不倦的纏住老師問問題。
我離的遠,沒有聽到他問的是什麽問題。
重要嗎?
一句合頭語,千古係驢橛。
十年辛苦不尋常,十年麵壁圖破壁。
別人已經走過千山萬水。
歸來手把梅花嗅,春在枝頭已十分。
他呢?
還是在自造的牢籠裏孜孜不倦,永不止歇。
問天問地,問盡蒼生,就是不肯問自己。
老師沒辦法,我也沒辦法,佛菩薩也沒辦法。
相信他問過的每個老師都沒辦法。
隻有他自己有辦法。
可惜他隻願意去問別人。
永遠不肯問自己。
不肯否定自己,不肯打破自己固有的認知。
我們如果對,世界就錯了。
今天的我們如果錯了,明天的我們才可能會對。
當然我也經常被諸如此類的學員糾纏到無可奈何,並不總是旁觀者。
比如曾經有一位,有事兒沒事兒就去我的茶室找我,翻來覆去問問題,十萬個為什麽,永遠都是那幾個問題。
我無可奈何,說你上了那麽多課,學了那麽多東西,折騰了那麽多年,還問這些被回答了無數遍的問題,不嫌累嗎?
人家瞪著一雙懵懂的大眼睛,眨啊眨啊。。。
後來我沒辦法,就給她一個方法,讓她去做,並且許諾,一天十分鍾,做到了就給她一百塊錢。每天做就每天給。
然後讓她當我的麵,到旁邊去做一分鍾。
結果呢?
一分鍾都堅持不下去。
就跑來問問題:老師老師,那什麽到底是為什麽啊?
唉。。。
我自我感覺良好的時候,驕傲自滿、橫刀立馬!後來耶穌不得不用苦難雕琢我。有的大難就來自與魔鬼讓某些人誤解、曲解並結黨的迫害,這些人還都是身邊的人。好在,靠著耶穌“愛身的人”和他的公義,我都走過來了,還唱著得勝的歌,不是我的惡勝過了他們的惡,而是我的善勝過了他們的惡,他們中有的已經歸到耶穌基督名下,有的起碼心土被鬆動了。
基督徒的困難,有的造福自己,使自己完全!有的造福他人甚至迫害他們的惡人,這就是神的愛:義的代替不義的。
繁體字“義”,羔羊在我之上遮蓋保護我,我就有了義;我是什麽,就是右手拿著食物、左手拿著戈(為了保衛或搶奪食物)的罪人:隻知有我,不愛他人,更不在乎神:無神論直接否認,泛靈論含偶像教巫術則直接將自己的體驗感悟當作神,甚至與汙靈相交、尊其為神,比如藏教的獻祭活人器官、少數名族公然拜鬼,他們並非自己要這樣,而是真的汙靈要求他們這麽做,他們就能這些汙靈當作權威尊從、作惡到極點還以為行善。
罪的根本定義就是:違背神的教導。罪行有大有小,但是因為耶穌基督的十架代罪,都能籍著信仰罪得赦免。在知道真道後,故意犯的罪不得赦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