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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利亞問題的根本原因是統治的合法性。家傳無限連任,怎麽看都是和人類社會的發展方向背道而馳的。和平的理想的解決方式就是民主法製,選舉下台,到點下台。敘利亞的反對派,從比例上講,未必比川普的反對派更多。抗議示威一開始也是很和平的,甚至比白左都文明。但是被當街槍殺。所以敘利亞打成今天這個樣子,根本不是什麽弱國無外交,完全是自作孽。因為是誰不讓敘利亞人民解決敘利亞問題的,當然是敘利亞當局了。是誰先來拳大就是理的,自然是敘利亞當局了。
雖然敘利亞當局是錯誤乃至犯罪的一方,但是其他國家是否就可以裁決懲處呢?這個合法性的確是值得探討。理論上講,隻有敘利亞人民有最終的裁判權。但是敘利亞人民沒有裁判能力。理論上講,國際社會,或者其他國家的人民,有義務有權利給以幫助。就好比家暴乃至謀殺,鄰居好漢是應該可以出手的。問題隻是在於出手的程序和程度。但從大義上講是正確的方向。
反過來,俄伊等國直接出兵幫助敘利亞政府鎮壓人民,從大義上講肯定是錯誤的,協同犯罪的。這就好比小偷的同夥跳出來用刀子嚇退“多管閑事”的人們,保住了贓物。小賊不拚命就要坐牢,而好心人卻犯不上去拚命。於是就有了今天敘利亞的局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