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的裁決其實很清楚明白。第一,多元化必須執行,第二,用膚色名額的辦法有點硬,大學自己發揮點創造力,圓一圓,圓了法院就認可。
(2015-01-16 11:32:14)
下一個
絕大多數大學都是堅定支持多元化的。因為好處大大的。善良的動機是衡量人的許多方麵是無法用標準考試來解決的。為了大學的長遠活力必須多元化。邪惡的動機是大學的招生權利當然要掌握在自己手裏,憑什麽交給教育部。教授治校而不是官僚治校黨治校是學術界的根本命根子問題。個別學生你再好再有理,挑戰很多其他學生和絕大多數教授教務勢力,肯定沒戲。七比一就是體現。但凡法院偏這邊一點,一直沒吭聲的百萬黑青年和千百家校長就會跳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