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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運動和權利循環:中國封建綿延千年的原因

(2007-10-09 18:06:21) 下一個
暴力運動和權利循環:中國封建綿延千年的原因


暴力運動必然是武裝力量間的角逐,鬥爭或戰鬥越激烈越容易造成雙方軍事實力的擴張,一旦某方占有優勢地位並將異已鏟除,由此便會因武裝力量的存在讓真正擁有軍事領導權的人享有政治統治權,權利越是集中或集團化越容易形成專製和獨裁的局麵;封建社會專製和獨裁的治國策略完全依靠中央集權製管理模式,自上而下將權利逐級分配到各級政府,各級地方官員從社會穩定期開始就在經營權利,可以是以權謀私、權錢交易、官商勾結、官官相護、權利尋租等各種形式; 而且這種權利經營期在各王朝會必然出現,社會蛀蟲這時會不斷侵蝕王朝的軀體,國家管理開始走下坡路,國家權利逐漸被擅權者們的私權所代替,政不通仁不達,雖然國家經濟空前繁榮、社會空前穩定,這一時期正是所謂黎明前的黑暗,一方麵在於社會發展的慣性而經濟顯得更加繁榮,另一方麵這種權利私有化下的經濟,國家資產或稅收的流失導致官僚、奸商們的炒作、消費、斂財從而拉動經濟的強勁發展,社會經濟出現虛假“繁榮”——社會的貧富分化問題和社會矛盾在急劇上升,這時期也是腐敗官僚利用國家機器鎮壓和威壓普通百姓的時期,社會惡勢力已形成一個龐大複雜的社會關係網,在他們之間分配和分享國家權利——甚至是王權,由於腐敗力量遠甚於政府行政力量和人民的鬥爭力量,這時社會反而出現出奇的穩定,這些反動力量可以為所欲為、無惡不作,人民的權利此時已被壓榨到極小點,甚至連生存都可能得不到保障,這時期是在考驗人民忍耐力的時期;還有在內憂外患如外族入侵、宦官當權、宮庭內鬥、重臣擅權、諸候紛爭等因素直接作用下,正加速王朝的沒落;再加上地方官員為了維護官商利益、權利尋租卻對老百姓拚命地搜刮民脂民膏,當人民的生存和生活都無法維持和保障,死亡迫近的時候,官逼民反,社會開始動蕩,社會暴力運動——農民起義開始暴發,壓迫越強反抗越強,革命也會越徹底,社會破壞力就會越大;在這些亂世動蕩中會有很多“仁義”之士一呼百應,領導農民起義隊伍攻城掠地、擴張勢力,成為大家公認的農民領袖,一般這些人都能成為改朝換代的英雄;但失敗的農民起義更多,原因在於農民的革命對農民本人而言隻是為了求得生存,隻要有人能給他們穩定的生活和田地,他們就會滿足,這時有一部分農民起義首領被招安,另一部分人卻裹足不前、目光短淺、剛愎自用,還有一部分因內部互相殘殺而瓦解,再有一部分被政府軍打敗,可見農民狹隘的目光隻是盯在了田地和生活中,並不是真正的革命者,他們隻是被他人利用的工具;中國封建社會最明顯特點是統治者對前朝失敗的經驗具有很強的自我反省意識,會通過各種方式或手段避免重蹈覆轍,建國之處開國者都非常務實如改進吏治、平均地權、免稅減租等,大力恢複農業經濟,穩定民心,減少宮廷開銷,加速進入社會繁榮的黃金時代,但隨著世襲製下皇權傳遞逐漸從繁榮走向衰落直到滅亡的朝代輪回;從曆史觀察發現越是仁政的王朝越是存在的久遠,越是暴虐的政權越是加速其滅亡;在暴力運動推動下,這個車輪一滾就是幾千年。
中國封建社會為什麽沒能擺脫朝代更迭的輪回,而是在封建社會的泥潭裏越陷越深?
首先在於每個王朝的專製和獨裁的社會製度會變本加厲地更加集權化、專製化、愚民化,如秦朝的焚書坑儒、清朝的文字獄等事件,還有更加殘酷的精神桎梏,如八股取士等。中國曆史上隻有一個曆史時期是社會上百家爭鳴的大好時代——即春秋戰國時期,但被秦王朝的統一而殘暴地徹底撕毀,從此以後再沒有一個朝代讓人們開放思想並能解脫精神桎梏,也再沒有出現過百家爭鳴的社會文化繁榮局麵;而自漢代起曆朝曆代的所有文人僅為了生活而去追求功名從而思想陷入儒學的深淵,這也正是科舉製度所要達到的目的:其一,便於國家實行文治,甚至愚民政策,也可利用儒學規範社會關係、社會行為,同時儒家思想是不容動搖和懷疑的。從漢代起國家就開始的編書修史,以及明清的燒禁書、興文字獄,這些都是對意識形態強控製的手段,用來消磨人民的反抗意誌和思想,同時可以同化社會各種力量,安撫民心;其二,通過科舉可以為國家選拔優秀的人才充實官僚體係,為國家籠絡社會管理人才,更加有效地治理國家,同時官僚經濟的發展與利益的相關更是人們趨之若鶩的爭奪亮點,所謂“十年寒窗苦,隻為功名利祿” 。因而曆朝曆代文人學子們都不會在思想上有所突破,更不會在科學技術上有所成就,更直接地說就是沒有一片讓哲學思想產生的土壤和時間,因而中國沒有能超越封建儒學思想的任何成就出現,包括在哲學、思想、文化、文學、科學、技術等領域,在封建專製主義哲學思想下隻能一次又一次地建立封建王朝,陷入朝代更迭循環的泥潭中。
還有最重要的是在中國曆史上宗教是統治階級用來教化人民的工具,是在國家王權管理之下的,因而從封建社會開始至滅亡都沒有一天讓宗教超越過國家的權利之上;中國的宗教都是封建社會的附屬品,是國家利用來統治人民思想的工具,是愚民政策的工具,如在魏晉南北朝時佛、道、玄勢力喧騰,有些朝代封建迷信也很流行,有些朝代則是佛教流行,也有些則是儒術盛行不一而同,統治階級借用儒學和宗教來統一人們的思想和行為,並將其作為上升為國家統治工具的一塊跳板,使整個社會文化、思想單一化,很難有異化的思想出現並被人們接受,也很難有科學技術的發展,沒有異化的思想理論就不會讓人們跳出思維的定勢,將人們的思想和行為都圈在了封建專製統治的權利鬥爭中。
還有在思想上的愚民政策,導致中國始終在生產工具方麵處於非常原始的狀態,生產力始終比較低下,也難以形成大規模的經濟實體,而是一直處於小農經濟發展道路上;更加上朝代更替對生產力的破壞及對土地規模的破壞,每次改朝換代都是土地的新一輪分配,也是社會財富完全消亡後的重新積累,中國繁榮的經濟也不具有延續性,沒有條件形成更高生產力水平,更不會因此推動社會進步,中國社會幾千年是政治決定經濟發展,而非經典理論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再有國家權利的集中和對人民權利的剝奪,也導致非組織力量的產生和發展,如以宗族、結盟等方式來對抗地方權利,來保衛自己的人權和財產權,中國人隻相信自己同宗同族的人,便有了“一人得升,仙及雞犬”,因而朝代的更迭完全是建立在宗法的基礎之上,每一朝代都是皇族群體對人們的統治。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麽民主化的思想和意識從未在中國出現過?
首先應該說西方的國家管理製度中宗教的作用很大,宗教強調人人生來平等,都是“神的子民”這一觀念根植於所有人的思想中;而中國早期隻是祭祀活動,到了後來有了宗教後如道教、佛教等,但由於其宗教特點並未能深入普通民眾並廣泛傳播開來,在中國宗教僅是統治階級利用的工具而已,因而在中國人思想意識中隻有專製和獨裁模式——封建王權,然後就是對各種權利和利益進行爭奪,從而引起暴力和衝突;儒教隻是作為一種統治工具而被利用,在於其思想理論完全符合統治階級的思想,因而被很好的利用起來統治人民,完全桎梏人們的思想和意識,當然就不可能有其他哲學流派的出現或傳播,既然沒有了哲學基礎的產生和進步,也就沒有了科學理論的進步基礎,因而即使再過幾千年中國隻要沒有受到外力的作用仍然會是封建社會延續,也照樣不會有民主的出現和科學的產生。
西方之所以能夠出現各種思想流派、藝術流派、科學技術最主要的是國家權利在一定曆史時期被教會所掌握——宗教會超越王權,西方始終以宗教作為調節矛盾和社會關係的準繩,從而像西方宗教形成了如基督教、伊斯蘭教等都有強的教義和行為規範,以及對違背人際關係的處罰;教會不是統治人民的工具,而是維護自己的教派和教義,維護社會公德的工具,也沒有排除異教而獨尊本教的完全獨裁作法,總體上宗教還是比較開放的,教會不是物質欲望的追求者,也不是權利和利益的即得者,而是在教化人民和王朝統治者共同信仰,共同遵守社會公德,過清新靜雅的生活而非奢侈浪費的特權生活,任何矛盾和糾紛都可由教會解決,而且教會本身也在辦學,開設科學技術科目;在政治方麵宗教在曆史上很多時候都超越皇權,這樣人民僅接受宗教的思想管理模式,才能在社會中讓哲學異化思想興起,自然便擁有了科學、藝術的長遠發展;同時由於宗教的思想統一性,對不同國家間的關係起到一定調節作用;這就在封建社會下為人民開了一個解放思想的先河,在政治上也沒有完全讓君主進行獨裁和專製,這就有了民主和自由思想的土壤和時間,也正是這些弱統治曆史時期,哲學、藝術、文化、科學、技術等有機會迅速發展了起來,這也正形成今天的社會結果。
再者發生在中國的革新也特別少,尤其是每朝更替從未有過真正的變革,並不能改變這種朝代循環更迭模式,再由於每個朝代真正繁榮的時間過短,由於沒有哲學理論的創新和支持,在意識和思想上根本沒有變革的可能。
為什麽中國人人心渙散、內部相互傾軋、互相鬥爭不團結,而且更多的人會投敵叛國、出賣國家和民族利益,國家也很容易被外族所征服呢??
原因在於從秦國統一各民族以來持續了幾千年的封建中央集權製統治,使得中國完全失去了民族特性,我們以華夏民族、中華民族自居,事實證明我們真正的漢族在曆史發展中完全消亡了,已沒有了自己的民族特點,也就沒有了真正的民族,因而從古到今中國人始終沒有形成民族主義思想和意識,導致中國人的內聚力幾乎喪失殆盡,因而人心渙散,自私自利、相互傾軋、內哄內鬥、爭權奪利、互不團結,而且在權利和利益鬥爭中都傾向於求助於外援,如明末的吳三桂引清兵入關等等,殊不知由此引狼入室,後患無窮。而且在曆史上人數眾多而且具有很大破壞力的一類人就是——,從秦朝起就有先例,直到近代抗日戰爭中到了驚人的地步,到處是偽軍、、特務,這類人成為中國人民最可怕的內部敵人,也是最惡毒的一類人,他們出賣國家、人民利益卻僅為換取一點生活上的享受,由於沒有民族歸屬感和內聚力,們也不會產生負罪感和同情心,因而成為一種可怕的社會破壞力量。從中華民族屢次被蒙古、滿清征服來看,中華民族被外族的鐵蹄所踐踏,兩個野蠻的民族征服了文明的民族,還用野蠻的毫無人道的方式強加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如元朝時蒙古人屬上等民族,他們居住在漢族人家庭中並受供養,而且享用漢族人通婚時的初夜權,滿清卻是強迫漢族人留著象征民族滅亡的“長辮”;中華民族在屈辱中偷生,更可怕的是我們忘記了苦難和屈辱,正反映出中國人民的民族劣根性,所有人的思想中根本沒有民族和國家這一概念,當然這也有其曆史原因:中國封建社會中央集權的專製統治下統治階級對人民的殘酷剝削和壓迫,使得人民對統治階級的仇視和敵對,有時到了寧願外族將統治者滅亡也不願去抗爭,由此人民對統治者並沒有任何歸屬感和臣服,與統治者勢不兩力;另一麵統治者也從未對臣民當作自己的民族同胞相待,而是殘酷地剝削和壓迫,這種巨大的鴻溝和隔閡卻往往會被外族所利用。
有如孫中山已認識到的並抱怨說,自已的同胞“隻有家庭和家族的團結;沒有民族精神”。因此,中華民族“隻是一盤散沙”,中國(滿清統治時)是“世界上最窮、最弱的國家”。
總而言之,中國社會之所以出現規律性的朝代更替正是由於暴力運動——農民起義的反複出現,在大規模暴力運動中完成朝代更迭,還有來自外族入侵引發的暴力戰爭,軍事勝利者利用掌握的軍事權利而組建新的王朝,在這種軍事力量威懾下形成的極權統治必然導致國家集中的權利隻能依自上而下逐級分配來實現社會管理和統治,分配出去的不受製約的權利必然會引起權利腐敗,權利腐敗必然會影響到政治、經濟、文化、民生等方麵,由此引發社會動亂直至暴力運動,加速整個王朝的滅亡;朝代更替中不斷循環運轉的是權利,權利爭鬥是中國幾千年來封建社會運轉的心髒,可稱為中國封建社會朝代更迭中的“權利循環定律”。
在極權統治下宗教力量和儒學僅是被利用來統治人民和美化統治的工具,並不能有效地調和統治階級和人民之間的矛盾,也不能有效將權利民主化;還有在整個封建社會中愚民政策和科舉製度的存在,並不會有異化的哲學思想出現,便不會有民主思想和科學理論的出現,也沒有可能將中國拉出封建社會的泥潭,可稱為中國封建社會發展中的“慣性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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