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富平台出借人給唐人神集團的公開信》
唐人神控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自由財富是深圳自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由財富”)的互聯網金融理財平台,成立於2014年5月5號(2019年7月30日更名為臨夏市自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注冊地:深圳,法人代表:蔡誌忠,經營範圍包括:投資管理、投資谘詢、計算機係統集成、數據庫管理、電子商務等。2015年10月,唐人神控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與自由財富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注資1020萬元,占自由財富51%的股份,成為該公司的最大股東。由深圳引入株洲,唐人神集團委派高管劉誌斌擔任自由財富的法定代表人,公司其他高管陶業(集團董事長陶一山之子)、劉小波、孫雙勝擔任公司董事和監事。
由於唐人神的入股,使該平台得以聲稱有上市公司背景,並有注冊資本達一億元的大農擔保公司為平台全方位保駕護航,更有集團董事長陶一山親自站台宣傳,他鼓吹唐人神集團將全力為自由財富保駕護航,自由財富作為一家湖南互聯網金融平台,他將用唐人神三十年品牌承諾保本息安全。正是因為有著這樣的背景和承諾,自由財富獲得了我們出借人的完全信任,方才給予出借。據平台披露,至2019年6月平台用戶達上萬餘人,累計交易額突破15億元人民幣。
可是,就是這樣一個打著“上市公司”招牌、讓廣大出借人深信不疑的互聯網融資平台,毫無征兆的在2019年11月5日突然宣布良性退出,不再按期兌付出借人錢款,涉及出借人數1137人(出借人主要以株洲本地人為主,其中唐人神員工、家屬及客戶多達300人以上),出借金額多達1.235億的資金。
1137名出借人陷入了深度恐慌之中,大量出借人湧到唐人神集團討要說法,到自由財富的辦公地點了解情況,要求盡快完成出借人本金的全額回收,但唐人神集團無理卻態度強硬,自由財富理虧卻態度消極,甚至都沒有給廣大出借人一個明確的說法,更談不上本金的保障。更不可思議的是,廣大受害人在痛苦中發現,作為“自由財富”平台最大股東的唐人神集團竟然在平台出事的前兩個月悄然撤資退出了,把股權轉讓給沒有任何資產和還款能力的自然人蔡誌忠。
從唐人神集團8月的撤股到11月5日平台宣布良性退出,僅僅隻兩個月的時間,一個正常運營了5年之久的平台,僅在“唐人神”退出兩個月後就崩盤了,這是巧合還是蘊藏已久呢?唐人神集團董事長陶一山在安撫人心時擲地有聲地說:“錢在,放心!不要報警······”,如果平台“爆雷”隻是巧合,既然錢在,唐人神作為上市公司所肩負著的社會責任,為何不願墊付出借人的逾期款呢?如果是長期經營不善造成的後果,那唐人神作為平台的引進人、宣傳人、大股東,你們就是這起事件的罪魁禍首,又怎會隻有社會責任這麽簡單?實質上平台所謂的良性退出連一紙平等、合理的良性退出方案都沒有,完全是一個騙局,可以說是唐人神集團和蔡誌忠為了拖延時間、銷毀證據而合演的一曲雙簧。
經初步調查,深圳自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自由財富P2P平台)涉嫌集資詐騙有以下幾方麵證據:
一、自由財富P2P平台自2014年成立起,其經營範圍並不包括P2P,更沒有取得P2P運營資格,從未按法律法規要求進行金融備案,也就是說,唐人神作為一個上市公司,在明知違規違法的情況下,將平台引進株洲,並在明知沒有安全保障的情況下,依然大肆為平台進行推廣和宣傳,甚至在唐人神集團內部為其提供辦公場地,利用其本土品牌效應騙取了所有出借人的信任。
二、自由財富P2P平台實際於2019年10月底開始就無法正常回款了,可是平台卻在這段時間利用“雙十一加息”活動大肆宣傳、瘋狂攬金,直至11月4日平台 “爆雷”。由此可見,平台宣布“良性退出”完全是蓄謀已久,而並非平台負責人所說的“政策所致”。
三、據調查,平台第三方監管銀行“上饒銀行”隻對流入該銀行賬戶上資金進行保管。也就是說,出借人的出借款是否真正借到了合同借款人手上,借款人是否將借款還到了該賬戶上,這些都是沒有任何保障的。平台完全可以暗箱操作。
四、按照自由財富平台的借款流程,其借款項目詳情中除了借款企業的基本介紹,並無實際借款人的任何信息。也就是說,出借人的出借合同上隻有借款企業名稱,完全不知曉真正的借款人是不是該企業的借款人。當這次我們出借人為報案備案清理匯總合同時,才發現大量的借款企業是多個關聯企業或者是平台股東、關聯方參股臨時注冊的空殼公司,指證平台涉嫌自融自用詐騙。(證據已提交公安經偵)
五、2019年7月30日“深圳自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變更為“臨夏市自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同年八月底,唐人神完成撤資,平台股東變更為蔡誌忠和韓偉。據調查,新股東韓偉在唐人神撤資前就已經進入平台,並參與了經營和管理,其參股和注冊的公司就融資了三千多萬。更是在2017年的合同中,“臨夏市自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就曾以“服務方”出現過。由此可見,股東和注冊地的變更早已為平台“爆雷”逃避責任鋪好了退路,從一開始就是個大大的騙局!
唐人神呀唐人神,陶總呀陶總,您真就不怕激怒我們這些可憐的受害人嗎?2015年10月參股自由財富,擁有其51%股份成為最大股東的難道不是你們唐人神控股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嗎?難道工商登記有假嗎?當時申明過是不分紅不得利,不參與經營至於說我們出借人為什麽相信平台披露信息和宣傳,不疑這投資流程有詐?那就是因為我們大家都相信平台有你——唐人神投資控股集團是占股份51%的最大股東!我們相信上市公司的管理經驗,我們更相信董事長陶一山作為集團公司這樣的上市公司掌門人的基本誠信,相信你們不會對出借人設下如此騙局,更沒有想到你們竟然還能卑劣到事發臨頭偷偷撤走資金躲避責任!在全國性的P2P公司紛紛暴雷的狀況下,難道你們就不怕擾亂國家金融秩序,不怕將我們這些信任你們跟隨你們的出借人拋下深淵嗎?
我們在貴司董秘的答股民問答和在媒體上看見貴司委托律師事務所發表的聲明,聲稱貴司是早在2018年1月就與平台達成協議,未參與實際經營,未獲得分紅和其他收益,甚至還是虧損出局,唐人神與自由財富平台無任何關聯。還指責我們講出真相的受害人“嚴重損害唐人神的品牌形象”,威脅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由此可知,平台虧損的經營狀況唐人神公司是早知的,既然如此,作為一個有社會責任的上市公司為何不是及時止損、清退,而是選擇繼續蒙騙呢?
也不付監督責任,就是個隻出錢出名的傻子嗎?要知道,貴司投資的是一個用金融手段集融資平台,拿著出借人上億的資金,難道對平台是否欺詐就連監督責任都沒有嗎?可是,如果沒有你們參股自由財富平台,為他們站台,我們怎麽會如此信任地在這個平台出借我們的血汗錢呢?那可都是我們的生活費、養老費、買房錢、孩子的奶粉錢啊!
還有,2019年8月27日在平台出事前兩月貴司是怎麽撤資的?你們是知道平台經營不下去了撤資的嗎?你們是知道平台待還款的1.235億有問題不能兌付才撤資的嗎?你們知道幾天後怎麽就讓深圳自由財富管理有限公司變成臨夏市自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並聲稱公司遷址甘肅其實已逃之夭夭的嗎?這其中到底還醞釀了些什麽陰謀?借款人到底是否真實存在?資金到底在何處?報案後,平台為什麽修改甚至刪除了原來加息詐騙的一些信息的披露,欲蓋彌彰掩蓋犯罪事實?這一切難道你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嗎?你們不是打著本息擔保的旗號,有經驗懂法律講道德的上市公司嗎?你們怎麽就能在全國P2P平台雪崩似出事的前提下,策劃不發公告悄悄撤資,讓公司8月27日出逃,11月4日暴雷呢?要知道,現在未還款的1137名出借人,1.235億出借款都是貴司是最大股東期間出借的,難道你們還要說沒有責任嗎?
自由財富平台不是一般經營不善的P2P平台,也不是有實物抵押可以變現的平台,而是涉嫌詐騙的金融驚天大案。你們唐人神也不是一般的有限責任股東,而是必須對投資企業欺詐行為承擔無限責任包括刑事責任的大股東。因此,在自由財富平台的案件上,你們唐人神難辭其咎!
貴司是一家知名的上市公司,號稱國家級農業產業化的龍頭企業,陶總也是中國農業界的領軍人物,如今卻涉入如此手段卑劣的金融詐騙大案,坑害出借人,這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但這就是事實!也許你們有些事真的不知情,也許你們也是被騙者,但是對平台出借人來說,責任在你們身上,因為你們是大股東,如果當年沒有你們的引入,沒有你們的大肆宣傳和保本保息,就沒有今天的事件,也不會有我們這些人受害。最近國家對網貸機構風險處置非常重視,采取了許多緊急措施,作為當事人必須麵對。你們唐人神如果采取鴕鳥政策,以為自己已經脫逃,置我們這些無辜的出借人利益不顧,等待你們的是什麽呢?請問以後還會有投資者相信你們這樣一家說投資居然連監督責任都不負,投資的企業詐騙他人錢財也不承擔責任的基本道德底線都沒有的上市公司嗎?
近期以來,國家非常重視網貸機構風險處置工作,發出文件中關於“壓實網貸機構及其股東責任”“規範網貸機構退出行為。建立報備製度,明確退出程序,規範資產處置和債務清償,確保出借人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惡意退出的網貸平台”的指示精神,國家銀保監會近日也召集國家四大資產管理公司高管開會,要求其主動作為以協助化解P2P平台的暴雷風險,維護社會穩定。這些給了我們受害人很大的信心。我們真誠地希望作為我們出借資金期間的最大股東方責任方的唐人神對自由財富平台事件能承擔責任,有所作為,不能讓平台繼續經營,也要使其真正做到良性退出,這既是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的明智之舉,也是作為一個大型上市公司對國家對人民應付起的責任。
最後,我們要再說一句,當初敢於在自由財富平台出借,是看了唐人神的實力和信用。今天,我們出借人相信的還是唐人神未來的實力和信用!我們相信當災難來臨時,你們唐人神是一定會承擔大股東的責任,履行兜底義務,對全體受害人負責到底,讓我們出借人合法權利不受侵害不受損失的!!!
自由財富平台全體出借人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