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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的生命

(2005-12-25 22:16:28) 下一個

 

經文:

「惟義人因信得生。」--哈巴穀書二:4
「但我們..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事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羅馬書七:6
「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麵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著,是因信 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二:20

  哈巴穀書的這句話在新約聖經裡麵引用三次,被看成是恰如其份地表達了隻有藉著信心才能得著的救恩。但是這句話常常被人誤解,彷彿是人在歸正的時候就要因信稱義了。這話不僅隻有這一層意思,其實裡麵還有更多的內涵。既然義人必因信得生,也就是說義人的生命每時每刻都要依靠信心。

  正像聖經裡麵所表明的那樣,我們都知道,在藉著信心得來的恩典,以及要求我們竭力遵行的律法之間,有著極大的矛盾。人們一般是在談論稱義的時候才注意到這種差別。但是這種差別對於整個成聖的生命來講是十分顯著。義人隻有藉著信心才能得生,這就是說,他們得著了遵照上帝旨意生活的能力。罪人在歸正的時候,看出自己必須明白自己絲毫沒有良善,他必須以一個既軟弱無能、又不敬虔的人來領受恩典。他信主以後同樣必須清楚地認識,自己絲毫沒有良善,他每時每刻都需要從天上領受行善的能力。因此,他每天所要作的,就是要仰望、相信,他可以從在天上的主那裡得著這個能力。我不願去作我本來能作的事,也不盼望主加添我的力量。當然不應當這樣。我倒要像已死的人一樣,他自己本來就不能作成什麼,他的生命也完全掌握在天上的主裡麵,於是我藉著信心來依靠祂,祂就大有能力地在我裡麵運行。

  基督徒如果能認識,自己所遭遇的最大危險莫過於受律法的轄製,渴望憑藉自己的力量,藉著肉體來服事上帝,他便有福了。他若是認識自己並不在律法以下,因為律法要求人的肉體能夠順服,但人卻是毫無能力;他反倒是大在恩典之下,自己所要作的就是領受從上頭所賜下來的一切,他便有福了。他若是完全相信聖靈的應許,相信聖靈必定會把在基督裡所預備的一切都傳達給他,他便有福了。當然,若是他認識到因信得生的真正含義,在於按著心靈的新樣來服事主,不按著儀文的舊樣時,他便有福了。

  但願我們也能像保羅一樣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加二:20)。這句話把真正從信心得來的生命向我們完全展現出來了。我要治死的,不僅僅是我的罪,還包括我的肉體,以及我裡麵的一切,我自己的生命、我自己的意願、我自己的能力和作為。我不再自己活著,也不再靠自己作任何事。從此是基督在我裡麵活著,祂必定會親自藉著聖靈成為我的能力,並且要教導我,加添我的力量,叫我過合宜的生活。我如今的生命雖然是在肉體裡麵,但我卻是藉著信心活在祂裡麵。我應該作的,就是相信祂必定會使我們懷著這般的渴望,並且要成就一切。

  主耶穌啊,你就是我的生命。是的,你就是我的生命。你住在我裡麵,願意親手接納我全部的生命。但願我整個一生都能相信並且體驗到你每天在我裡麵所成就的一切。

  寶貴的救主啊,我要交託自己一心追求這種從信心得來的生命。我要把自己交託給你,求你教導我,並且把你自己完全顯明在我的裡麵。阿們。


摘錄自《如何活出新生命》,大光出版,蒙允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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